生活技能,他决定凭借指南针走出这片丛林。去哪儿不知道,或许找个有人烟的地方会让他找到回家的办法。
这里虽然不是地球,但以杨谦所见,那些他见过的动物种类似乎与地球上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或许会有人类的存在。当然,以他贫乏的野生物学常识,同与不同还是很值得疑问的。如果江峰还活着,想必便能看出很多奇异的地方。
事实证明,离开黑熊的地盘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他很快便遭到了野兽的袭击。可惜在丛林中混了一个月的杨谦早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双方谁也没有贡献出自己肉体的意愿,便只有手底下见真章了。
天昏地暗的一场大战后,杨谦终于把这只不幸流落在丛林中的半大小狼干了个半死。嗯,最后还让它跑了。
杨谦感到十分失望,但也总结了不少经验。红缨枪是个没用的玩意,枪刺握在手中威力远比装在枪头大。
就这样打打跑跑,遇到大的猛兽杨谦就爬上树,遇见不如他的便武力相向,时不时还弄个火把之类的威慑性武器防身。杨谦凭借着指南针的方向不断北行。为什么朝北走?因为他小时候听老人说过,在丛林里地形不明的化,一般是北方林木较稀疏,有较大的机会走出丛林。
直到他一星期前碰到那只半大不小的豹子。
那混蛋竟然不怕火。
当凶猛的豹子迎着火光扑来时,杨谦着实被吓了一跳。奶奶的,怎么会有这样的豹子,难道是火堆旁长大的么?
将火把往豹子的方向胡乱一扔,杨谦随便找了棵树胡乱爬了上去。
可没想到混蛋豹子倒也是个爬树好手,这下倒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被逼得无路可逃的杨谦被激发了凶性,脱下上衣,向豹子盖了过去,借豹子视线被挡的瞬间猛扑过去,锋利的军刺没有丝毫偏差地扎进了豹子的颈部。
热辣的鲜血浇了杨谦一头一脸。
不让老子生,你也别想活。
满脸鲜血的杨谦显得颇为狰狞。
终于,历尽艰险的杨谦等来了回报。
三天前,林木便已经变得颇为稀疏,由丛林向树林转化中。
眼下,前方竟然传来了犬吠声,隐约还有人类的吆喝声。
人类,终于找到人类的踪迹了么?
有人,就能活下去!
杨谦激动了!丛林中危险的生活早已让他厌倦,每晚紧抓着军刺才能勉强入眠的生活让他疲惫。
他对这种连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的生活毫不留恋,如果能找到人,那就意味着能够回归社会,意味着有机会能够安全地活下去。
活下去,杨谦眼下的目标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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