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留了两千多金币零花。进城堡之后铁枪、盔甲、钢盾之类的重装备用不上,而且现在这个时局,带这么多重装备绝对会被抓起来,卖又找不到买家,也一并埋了。最后沧月只带了换洗的衣服,一柄重剑,一袋肉食和一袋水果进城。
现在他已经扔掉了那件让人将他误认成魔法师的魔法长袍,改穿一件抢来的黑色武士服。这件武士服样式不是很好,沧月仅仅是喜欢它的颜色而已。头发也已经染成最普通的褐色,那一头银发实在太显眼了。
在圣罗兰堡的城门口,牵着马准备进城的沧月遇到了第一次盘查。
盔甲鲜亮的城门官眼睛看来毒得很,认出沧月是个生面孔,拦住他问道:“叫什么名字,哪儿来的?”
沧月道:“我叫狄更斯,从乡下来的,今天第一次进城。”
城门官看着沧月马鞍上挂着的重剑,又看了看马身上挂着的两个大口袋,问:“口袋里装的什么?”
沧月老老实实地答道:“一口袋是熏肉、咸肉干和腊肠,另一口袋是新鲜水果。”
那城门官眼睛一亮,踱着方步走到沧月身旁,压低了声音道:“带着剑的乡下人,本官还是第一次见。你这把剑的成色不差,说老实话,是不是偷的军备?肉食和水果都算得上粮食,如今已经是战略物资,一律按配给发放,私人一次携带五十公斤以上就算走私,虽然本国对民众宽容,但对于走私战略物资的走私犯,可是从来都不手软的!”那城门官嘴上说得严厉,一只手却伸到沧月的面前,拇指和食指不住地搓动,作着点钞的手势。
沧月哪有不明白他意思的?心里大骂贪官,脸上却堆满了笑,甜甜地说着:“大人,瞧您说的,小人这两袋东西加起来也才四十多公斤,怎么能算走私呢?请大人明鉴。”说着,将一个金币塞到了城门官手中。城门官一看,是一枚火云帝国发行的金币。大陆三大国都有发行金币,其中以火云帝国发行的成色最好,分量最重,也最值钱,一个火云金币抵得上一个半西俄金币,一又三分之一个纳斯达金币。那城门官一个月的军饷也不过一百二十个西俄银币,兑成金币才四个,现在一下子收获近半个月的军饷,城门官自然高兴得紧了,当下也不再为难沧月,放了他进去。
沧月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钻林子爬高山打山寨抢来的金币就被这城门小官如此明目张胆地索贿要去一个,心里就恨得厉害,但却无可奈何。杀一个城门官或许算不了什么,可杀了这城门官之后,城门口的卫兵自然是要全部杀光的,那样的话,他也就别想再进圣罗兰堡了。
沧月现在吝啬得很,虽然已经恢复了妖皇的记忆,蓝沧月的记忆却不曾丢失,他曾在帝都发下宏愿,等有了钱,先把雷家的人砸到躺下,再把神也给砸得躺下。在帝都时三大世家给他贿赂了一笔巨款,仓皇逃出帝都时未曾带在身上,白白送给雷云儿了,这让沧月心痛了好一阵子,如今好不容易累积起一点财富,自然要像个守财奴一般死抓在手里,不让别人动它分毫了。
钱本身并没有任何能力,但钱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它可以让烈女变得荡妇,让君子变成小人,让英雄变成走狗,让圣人变成贱人。多少人拿命去拼,为的还不是换得一堆金灿灿沉甸甸叮铛作响的金属?沧月并不爱财,但他需要用钱来建立自己的势力,小富由俭,大富由贪,现在沧月失去了贪的本钱,就只有走勤俭路线了。
牵着风中追风进了城,走在宽阔的街道上,沧月有生以来第一次仔细打量着这个他出生的城市。街道很整洁,两旁的建筑大多实而不华,圣罗兰堡战略位置极为重要,在靠近城门的地方,即使是民居,建造时也多少考虑到了其军事用途,基本上都能在战事一起就能迅速由住房改为工事。许多建筑还在整修着,到处都是忙碌的工匠和平民,都是些圣罗兰堡被攻破时被毁掉的建筑,看来现在已经开始了重建。
街道清扫得很干净,不时会有一队队巡逻的卫兵从大街上走过。路上的行人也很多,大道两旁到处都有小商贩叫卖着商品,除了粮食和武器盔甲,别的商品还是能够卖的。沧月走在冲洗得干干净净的主干道上,鼻中却总能闻到隐隐约约的血腥味,看样子两个月前的战斗相当激烈,否则也不至于过了两个月血腥味还没完全消散。
不知不觉间,沧月走到城堡中心的总督府前。虽然从一出生就离开了圣罗兰堡,但沧月还是准确地找到了总督府的位置,就好像这个地方一直存在于他心中似的。这里毕竟是他在这个世界再次降生的所在,这里虽然已经换了主人,但还是留下了妖皇和尸王的印记。十八年前,当那圆月变成银红两色高悬于总督府上空时,当那一银白一赤红两颗烂灿的魔星出现在亚兰古斯大陆上空之时,它们所射下的第一道光线就是照耀在这总督府上。
妖皇还是妖皇,但蓝沧月已经不再是当初的蓝沧月,就好像这总督府,虽然十八年来未曾改动分毫,但早已物是人非。
沧月隔着一条街,在总督府门前默默地驻立半晌,直到总督府门口的两个卫兵向他走过来时,才准备离开。那两个卫兵却不肯轻易放过沧月,向沧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