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斯诺这次外出也是心血来潮,大雪将他们困在沙堡中三天,好不容易天放晴了,还不赶紧出来活动活动,于是便带了二十名兄弟,随便捡了个方向,任意纵马狂奔,没想到蓝斯诺在沙漠雪地中飞奔时陡然感应到极为熟悉的斗气波动,以他现在超凡入圣的实力,和对火云邪神圣火斗气的熟悉,辨明方向自然易如反掌。也多亏了蓝斯诺与其师一脉相承的斗气武技之间那种微妙的感应,本来必被折磨至死的雷云儿这才获得一线生机。当蓝斯诺远远地看到老师、师兄熟悉的面孔,看到那两个一模一样的孩子时,血脉相连的感觉令他立刻明白,那两个男孩子就是他的儿子,狂喜之下,他不由放声狂啸,待见到两个儿子被他的啸声震得摇摇欲坠之时,便心生不满,心想老子的儿子怎么是这种废物?却不曾想以他剑圣级的实力,那不加控制的一啸岂是两个孩子承受得了的,没有当场晕死过去,两个孩子已经很不错了。而当他鞭抽两兄弟,两兄弟奋起反抗之时,他这才心中欣喜,心想果然虎风无犬子!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父子相认的那一幕了。
师徒三辈人在那里边喝酒边说话,旁边鼓噪的弟兄们早被怒海剑圣一人尽数灌翻,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虽然鼾声不断,但也比吵个不停好多了。三个大人两个小孩在这没人打扰的环境里尽数别情,蓝斯诺现在性情大改,说到动情处也只哈哈大笑,大口喝酒,看不出丝毫难过。而两个孩子的表现则更令人吃惊,在被强灌了几口酒后,两小似乎喝上了瘾,也不知喝了几大碗了,脸虽然红得厉害,但说话条理清晰,动作沉稳,丝毫不显醉态。火云邪神见了打趣说这两个孩子是天生的酒徒,果然有豪男儿的气质!
炎月喝着酒,小脑袋里突然蹦出一段莫名其妙的文字,他伸手抓过父亲别在腰上的剑,连鞘在切肉的案上用力敲击,伴着“咚咚”如大鼓的敲击声,炎月大声诵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沧月脑袋一热,他从来没有读过这段文字,但他偏偏记得接下来的说词,情不自禁地开口接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两兄弟一唱一和,将这段文字诵了出来,听得蓝斯诺等人面面相觑,这段文字豪情万丈,琅琅上口,似诗非诗,似歌非歌,却足见其文学功底,蓝斯诺文学艺术造诣不凡,也未曾听过如此佳句,想不到两个孩子果真是天才,年纪小小就有了大文豪的潜质。
两兄弟此时也浑不知他们酒劲冲头之下,竟将前世的点滴记忆逼了出来,此刻有酒有豪情,前世地球上那绝顶文豪李太白的《将进酒》从灵魂最深处悄然浮现二人脑海,二人老实不客气地将之译成火云官话诵了出来,末了两个小家伙竟在想这诗该是本少爷作的,将来就是成不了盖世功业,成就盖世文豪还是没问题的。
当两个小家伙合诵完最后一句“与尔共销万古愁”,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哈哈大笑,举起坛子就往嘴里灌酒,颇有几分豪丈夫的风范。火云邪神见状大叫一声:“把酒坛子抢下,莫被酒精将老子的天才徒孙烧成白痴了!”蓝斯诺和怒海剑圣同时出手,将两兄弟的酒坛抢下,未来的大文豪们这才免遭酒精毒害。
蓝斯诺一家人在大厅里喝酒吟诗好不痛快,雷云儿却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房间里。还算蓝斯诺稍存人性,走之前在房里生了火炉,否则以沙漠夜间超低的气温,加上化雪时的奇寒,这身伤没要了雷云儿的命,寒冷也足以杀死雷云儿了。
蓝斯诺一家人这顿酒席直喝到深夜,雷云儿这一昏迷也一直昏迷到半夜。她身上的伤势本就不重,晕倒只是因为急火攻心,现在伤被处理好了,又昏睡良久,房内的温暖又助她行气活血,到深夜时便自然醒了过来。初醒来时雷云儿浑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屋里漆黑一片,只有铜炉里的煤火发出昏暗火光,雷云儿借着这点红光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没看出什么特别来,倒是她自己身上明显有问题。
外衣已被脱掉,连裤子也被脱掉,幸好内衣内裤还算完好,肩上的伤口已经被包扎好了,包扎的手法虽然不大高明,一看就知出自笨男人之手,但伤口料理得应该不错,已经不大痛了。“难道是他……帮我做的这些?”雷云儿想着想着,脸上不由飞上一片红霞,随即又恨恨地想:“竟敢不经我同意就脱了我的衣服,看了我的身子,死一万次也够了!要不是被火云邪神制住了,无法使用魔力,这点小伤还要你来治?”想到蓝斯诺见面时那番诨话,雷云儿越发恨得厉害了。
“砰”地一声,门被撞开,一个人跌跌撞撞走了进来。那个的脸逆着光线,雷云儿看不清楚,却直觉地认出这人就是蓝斯诺。却是蓝斯诺喝完了酒,好不容易想起楼上有个俘虏,算算也该醒了,就拿着食物上来看她了。
雷云儿警觉地抓起被子挡在胸前,沉声问:“你来干什么?”
蓝斯诺嘿嘿一笑,举起手中提着的一只烤羊腿,“老子来给你送吃的,怎么,你不饿吗?”
闻到肉香,雷云儿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