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吉仙奇缘录(风流小子寻美录)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76章 血战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林向东知道只要他不动,阵式就不会启动。若他稍有动作,光灵困天阵就会将他吸入万劫不复之地。所以他只能老老实实、连手都不敢动的站着,心中不由叹道:“我林向东如此命苦,上一次入世历练是怪自己心地太善良,这一次磨难重重又怪谁呢?凤儿,我的小吉,我的吉彩凤啊!你的东哥再没有机会去保护你了,若能阴曹地府相见已是万幸。啊,凤儿,我的凤儿,你的东哥是多么的想再见你一面啊?”
  阵外的布克劳导曹突然说道:“真主大人,你别生气,我怎么有一种预感,光灵困天阵无法拿住林向东呢?”
  “师叔,你总不会是专门扫我的兴吧?你也该知道要想破去我们的困天阵,最少得有五个十八重天以上的神仙同时进阵才能破去。目前的林向东孤零零的一人,上哪找五个十八重天以上的神仙去,他菩提门人再多,也没有五个十八重天以上功力的吧?师叔,你是被林向东经过神劫又能复活的神功吓怕了!”阿买蒂奇瑞说道。
  “真主大人恕罪,我也知道单靠他自己破不了困天阵,可我心里怎么老是忐忑不安呢?请真主大人息怒,为了以防万一,我看还是请你的小师姑来为妥!”布克劳导曹小心翼翼地说道。
  阿买蒂奇瑞并不是狂傲自大之人,更不死板,虽然一万个不相信林向东单靠一人之力就能破去困天阵,还是听从了布克劳导曹的建议,发出了求援信号。
  那么被布克劳导曹如此看重的、阿买蒂奇瑞的小师姑又是谁呢?她就是光灵天尊的关门弟子,也是光灵教掌教大师兄水毛金火贵上人的情人――野田诺基亚。提起此人的名字,在天光星系的知名度可比观音菩萨在太阳星系的知名度高得多,在天光星系真的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被仙人和凡人奉为圣母、仙姑,救苦救难的娘娘。在天光星系更被誉为天下第一美女,虽然功力才有十四重天,可她练的功夫却非常邪门,和她宠物花狐猞一样,是专门靠吸收别人的功力来增长自己的功力。就连他的情夫、有着二十重天功力的水毛金火贵上人也惧她三分,从不敢违拗她的意思,这也是她没有成为水毛金火贵上人的九夫人的原因。可这个毒如蛇蝎野田诺基亚也并不以为意,对于身份看的非常轻。她最在意的是不能看到她认为长得非常漂亮的男人和女人,若发现必除之而后快,即使是凡人老百姓也从不放过。但她为了自己的名誉,又有求必应,在天光星系凡人世界里落了个美名。
  且说林向东哀叹命运的同时,也让他忽然想起了他师父说过的话。那还是在封神大战时,风悟尘和菩提天尊隐身在空中,观看着三教争斗。在诛仙阵内突然见太上老君使出了一气化三清的神功,让风悟尘感到非常佩服,忍不住说道:“师父,这李聃也确有真本事,竟能一气化三清,真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
  “呵呵,孩子,李聃的一气化三清在你我面前只能是小孩的玩意而已,他那只是化身法。你学成的九九玄功比他不知高明了多少倍,是分身大法,随时随地都可以分出八十一个真人。他化出的三清最多能坚持一个时辰,而你八十一个分身可以无休止的坚持下去,直至你的真身功力耗尽为止。孩子,别看元始天尊、太上老君和老准提的功力比你高,若是破这诛仙阵,你一个人就可以轻松破去,我们才是他们眼中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感想。”菩提天尊说道。
  “师父,那你的功力比老鸿钧的如何?”
  “呵呵,师父从没有和他过过招怎能知道?不过他修行比我早,应该比我强。”
  “那他和我师祖相比呢?”
  “呵呵,他怎能和我师父相比?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我师父比你的师父我可要强太多了,连他老人家十分之一的修为也没有学到。你没听说过吗?混沌初分盘古先,是说先有我师父而后才有世界,整个宇宙都是他老人家开辟出来的。我师父是和上一任的宇宙神一个级别的人,而老鸿钧是和现任的宇宙神同一时代的人,无法相比的。孩子,无论对方功力多高,阵式又多么凶险,只要你坚持必胜的信心,就能化险为夷。地球上的圣人不是说过‘匹夫不可夺志’,就是这个道理,关键是自己的信心。”
  时间过去了几万年,师训言犹在耳,林向东秃废的心情忽然开朗了,一股豪气油然而生。他修炼近百万年的法身感应到处境的危险,自动显现了出来。只见他足踏金莲,头上现出一座宫殿,正是他居住几十万年的宫殿缩小版。八个金甲卫士和两个巨大的乌龟活灵活现,整个宫殿更是金灯万盏,放射出亿万道九彩神光。现出法身的同时,林向东也明白了该怎样破去光灵困天阵。可也有一点让林向东作难,那就是现出的分身,虽然能和真身有着同样的功力,除一部分神器能和分身一样外,但大部分只是幻出形状,却无法和真正的法宝发出同样的功能。困天阵内最低也是五大仙剑,必须有收取功能的五件极品神器,还必须有自动收取功能的才能同时摘取五大仙剑。林向东将自己身上的法宝默想一遍,只有八宝如意混元鼎,九转还魂紫金塔、如意净瓶和他法身上的宫殿有自动收取功能。当然他身上戴的、穿的各种法宝,大多都有收取功能,可这些法宝无法和他的真身分开。林向东算来算去还差一件神器,不能同时收取五大仙剑。
  林向东忽然想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