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商的家庭中长大,自幼就受到了很好的经商的熏陶,又看了一些这方面的关于商务的一些的著作,所以很是经商有道,她的实力,要比那些商学院正宗的毕业生的能力要强上百倍,所以经营的这间饭店头头有道,日进斗金,俨然成了花城的商界中的一颗耀眼的新星,致敏度已经不次于黄氏饭店大老板黄燕了。
因为这一切的成功,其中有我的功劳,所以明珠能对我这么亲热,我倒是可以理解的。
吃完饭,我要付钱时,明珠死活不让,说非要她请客不行,我看了看她的饭店顾客云集,生意做得很不错,也就不再坚持了。
走出饭店时,明珠拉住我的手说个没完,丝毫不顾及别人的目光,走在路行的人大都认识这位花城的美女企业家,所以大都对我好奇地看一眼,眼中是无尽的艳慕。
明珠对我说:“苏飞大哥,过几天我到你家去看你,记得的等我啊。”
我急忙点了点头,抽出了自己的手,明珠对我越是热情,现在的我则越是难堪。
明珠对我的亲热,以及路边的人对我们的反应,都让在旁边的两个人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了,林倩的脸色冰冷,哼了一声,连青文得来脸色都有些变了,微微的张着嘴,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紧紧地盯着我们紧握在一起的手的上面,两人同时交换了一个眼色。
刚才两个人还是属于对立面的,但是现在又半路杀出来一个明珠,倒让她们开始一致对外了,这是不是属于女孩们的独特的心理,我并不知道,但是我也知道事情不好了。
所以,我急忙对明珠说道:“行,你去吧,到时候给我打个电话就好了,好,先再见吧。”
好不容易的告别了明珠,我终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才深深的体会到“万花丛中过,寸叶不粘身”是何等的洒脱,又是何等的难,反倒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来的容易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