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辚辚”地在路上转动,由泥土深深的压痕,谁都能看出马车中的货物价值不菲。
虽然圣蓝王国经济繁荣,绝大多数百姓安居乐业,但仍旧不能杜绝盗贼的产生。为何这个世界上总有想要不劳而获的人呢?
目前人族大陆上以两大盗贼团最为出名,分别是天堂盗贼团与疾风盗贼团。
天堂盗贼团盘踞在与龙族交界的边境一带。“天堂”者,送你上天堂之意也,同时也暗指其团员生活在天堂里。据说“天堂”之名是其团长任天堂的得意之作,而他原来的名字叫做任尼扁。抢劫之时若遇抵抗则赶尽杀绝,手段毒辣异常。由于边境是个敏感地区,圣蓝王国虽然想派大军围剿,却又担心龙族产生误会,只得出动千人以下的小部队。然而天堂盗贼团听到风声就化整为零,隐藏起来,待圣蓝军走后才再次聚集,抢劫过往客商,一时间圣蓝国竟也无可奈何。近来更有不少游手好闲之徒加入,声势大振,成员已近千人。
相比之下,疾风盗贼团则极为神秘。他们没有固定的作案地点,因而无人知其巢穴所在。行抢时人人一身黑衣,黑巾蒙面。因行动迅捷,来去如风而得名。但作风与天堂盗贼团完全不同,仅将人制服而已,从未听闻有人在其手下丧命。首领与成员人数至今成谜。
一路上,与我同行的众人不敢大意,都提高了警觉,戒备着随时可能出现的盗贼。
只有我,才不管那么多呢,天天跟在克莉斯周围,嘿嘿嘿,蜜蜂见了花是啥样我现在就是啥样。
“克莉斯,你今天穿的这套衣服好美哦,完全衬托出你修长的腿部曲线……啧啧啧……”
“……你的手放在哪里啊?……”
“放在大腿上啊……”
“……可是那是我的大腿!”
“……哦……对不起呀,这个手就是不听话,明明让它放到胸部的……”
“……”
哈力与卡尔在队伍的后方,窃窃私语:
这样的家夥居然是大魔法师,真是丢人啊……
言罢互相拍拍肩膀,一对难兄难弟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看看天色,哈力道:
“时间差不多了,咱们把耳朵塞上吧!”
卡尔点点头,掏出棉花就把耳朵塞住。
队伍最前方,飘来我的歌声:
“我的头,像皮球,走过流逝地岁月……我的头,像山沟……”
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我的头一定要像皮球和山沟,难道不可以像冬瓜、南瓜么?不过既然歌词说像,那就像吧。
每天快到上午十点,我的歌声就会准时响起。用我的话说是想用歌声打动克莉斯小姐,用克莉斯的话说就是:
“听你的歌我还不如去听猪叫!”
靠,我的歌真那么差劲吗?我决定好好练习一番,也让克莉斯小姐看到我的进步!
“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衣服破;你笑我,她笑我,喉咙和嗓子破……哪里不平,哪里有窝,哪里不平哪有窝……”
“……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死得比我早,什么事都难不倒,所有快乐在我身边围绕,一直到老……”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比基尼……”
走了不到三天,耳塞已经成了队伍里人人必备的物品,据说有多人因争抢耳塞大打出手,十几人与朋友宣布绝交。最后还是克莉斯紧急采购了耳塞,这一事件才得以平息。
碰上小股强盗,克莉斯干脆把我往队伍最前面一放,命令道:
“关门!唱歌!”
“关门”是全队约定上耳塞的暗号,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时我还喜滋滋的以为面前的强盗是专程来听我唱歌的,非常高兴,想不到这么快我就可以开个人演唱会啦。
但是不到一分锺,强盗们就跑个精光,边跑边喊:
“太可怕了!……”
“这是什么魔法?……”
“这就是传说中的穿脑魔音啊!”
“哇,难道是能让三里之内鸡犬不留、寸草不生的穿脑魔音?”
“正是正是,听久了三日之后必定四肢痉挛、七窍流血而亡!”
“啊──快跑快跑!”
最后的结果,总是我一个人深深地陶醉在我那荒腔走板、鬼哭狼嚎的歌声里。周围……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哇──你们等等我,跑那么快干嘛!
以我的本意,本来是想用甜言蜜语来打动克莉斯小姐的芳心,不是有人说“歌声是人类最美的语言”么?可是,为什么会是这种结果?
看来,泡妞A计划彻底失败……
行行复行行,我们好比唐僧西天取经。不同的是,唐僧是帅哥,克莉斯小姐是美女。
在这个队伍里,克莉斯小姐是绝对的领导者。不知道是由于她的美丽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