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胸一划,一颗鲜活的人心从胡国华的胸膛里蹦了出来,女尸伸手抓住,血淋淋的一口吞到嘴中,嚼也不嚼就囫囵个儿的咽了下去。
胡国华大吃一惊,低头一看,自己的胸口上有个伤疤,也不觉得疼痛,只觉得意识越来越模糊,心中空空如也,想不起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趴在地上对那女尸连连磕头。
女尸坐在那口竖着的棺材顶端,冷冷的对胡国华说道:“你现在做了我的傀儡,我不会亏待你,一定会给你荣华富贵,你替我引八八六十四个女子到这处坟地,让我吃了她们的心肝,若出了半点差错,就先要了你的狗命。”
此时胡国华哪里敢不听她吩咐,书中代言,原来那女尸是个百年尸魔,她自己被为了躲避劫数,暂时离不开这片藏身的坟地,就设计骗胡国华这样见钱眼开之徒来挖坟,再威逼利诱的让他去抓来无辜女子供她活吃人心,待她吃满了六十四颗女子的心肝之后,就算神仙下界也受她不得了。
胡国华屁滚尿流的离开了十三里铺坟地,刚才被吓得屎尿齐流,回去之后先偷了邻居家晾晒的一条裤子换上。心想这回可麻烦了,我自己连个老婆都没有,可上哪里给这妖怪去找女人,又想到自己好象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那怪物取走了,究竟是什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反正非常非常重要,如果找不到女人送给她吃,自己这条命就保不住了,这可如何是好?
脑中胡思乱想,忽然手中摸到刚才换下来那条臭裤子口袋里的两根大金条,正是那女尸主子赏给他的,胡国华眉头一皱,想出一个馊主意来,唉,为了活命,只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一想到良心二字,就觉得怪怪的,不过现在想不了那么多,最重要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缺德就缺德吧。
第二天一早,先到县城里把金条兑成现大洋,找了间烟馆吸了个痛快,又花了十块现大洋,在一个穷山沟的村子里买了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民国初年,虽然明令禁止人口买卖,但是老百姓穷得活不下去了,卖儿卖女的事屡见不鲜,政府也禁止不住,这条法律形同虚设。
买走了这大姑娘,在路上,胡国华告诉她自己是买了她回去当媳妇的,让她不用担心,咱俩回去好好过日子,你跟了我,日后让你吃香的喝辣的,穿金的戴银的。大姑娘名叫小翠,乡下女子脸皮儿薄,红着个脸也不敢抬头看他,一声不吭的任凭他带着走路。胡国华就牵了托5摹⒅喟斓木吞焯熳呗淼扑频睦炊蹦悖还行┤思岢值搅俗詈螅筒蝗ゲ宥樱隳馨盐以趺醋牛孔詈笳庋娜艘簿投剂粼诔抢锘垢才殴ぷ髁恕V泄氖戮褪钦庋挡磺宄交钤胶浚涝兑膊恢拦嬖蚴鞘裁矗惫嬖蛴植皇敲扛鋈硕济靼椎摹?br/>
当时我太年轻,也不知道上山下乡具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这种家庭出身的想参军是肯定没指望了,留在城里也没人管安排工作,不插队也没别的地方可去,我一想插队就插队吧,我就当是广阔天地炼红心了,反正是离开家,要插就插得越远越好。
我们这里的大部分人都选择去云南新疆插队,我选择了去内蒙,跟我一样的还有我一哥们儿王凯旋,他比平常人白一些,胖一些,所以外号叫胖子,我们插队去的地方叫岗岗营子,这地名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直到他们告诉我是去这岗岗营子的那一刻,我才刚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这么个地方。
坐火车离开家的时候,没人来送我们,比起那些去部队参军的热烈欢送场面,我们这些知青离家的情景有些凄惨悲壮。我随身只带了那本藏在公共厕所房顶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我不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只不过这是我家里唯一一样保留下来的东西,我想带在身上,等到想家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