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瑟有些奇怪地看看莫天悚,才道:“兔死狗烹。少爷想啊,兔子没死的时候,猎户是不会杀狗的,是因为狗还有用。你只要咬紧牙关,始终不说出药方来,曹先生就不可能杀你。少爷,我看曹横这次是想用怀柔政策,你至少是不用养马驾车的,尽管安心修养,不管什么,都等身上的伤好了以后再说。”不等莫天悚再问就离开了他的房间。
莫天悚到底还是不知道是不是萧瑟在传音,但却知道他是真心维护自己的人,感觉好很多,听从他的劝告,将脾气收敛起来。
第二天,吴氏再来看他的时候,他对吴氏的态度好很多,对柳氏也恢复到从前的样子。吴氏在表面对他也变得非常好,特别关照厨房给他开小灶,每日换着花样给他调理,不过半个月的时间,他的伤势就基本上全部好了,在山庄中也恢复从前的地位,变成与莫桃平起平坐。莫天悚待人原本就比莫桃随和,山庄中的下人最会见风使舵,看吴氏对莫天悚很好,也加意巴结起他来,很快,他在山庄说话就比莫桃还要管用了。
莫桃明明知道不应该,可心里依然非常嫉妒,又见莫天悚虽然恢复在床上睡觉,可也始终没有把房间中的那堆稻草搬出去,心里总觉得有根刺。欺负莫天悚伤后体弱,随便找个理由和他又打一架,还是没能打赢。只觉得山庄中人人都在笑话他,心头的气就更大了,可偏偏又说不出口。每天除跟着萧瑟学文以外,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来苦练刀法,还逼着莫素秋和他一起练习。莫素秋很不愿意,和他关系也变得疏远起来,和莫天悚倒是一天比一天亲近。莫桃更是生气,也就逼得莫素秋更紧。
莫天悚与他不同,伤好以后对练武还没有以前抓得紧,反开始留意起山庄的日常事物来,但多数时候只是看着崔寿和萧瑟处理,自己并不干涉。
转眼冬天已到。蜀地气候温暖,便是冬日也有不少常青树木,田野中的蒜苗、花菜之类的也长得郁郁葱葱,景色并不单调。
这天早上,莫桃早餐的时候又没有看见莫素秋,知道她又是去了莫天悚那里,心里便有些不舒服,但还是没有多说什么。一个人没精打采地吃完饭,拿出木刀,在院子中一套刀法练习完毕,莫素秋还没有回来,他就更不乐意了。往天这时候,莫天悚该去书房跟着萧瑟学习,莫素秋就只有回来跟着他去花园中练武。莫桃自己不愿意去找莫天悚,便让一个丫头去叫小姐。
没多长时间,莫素秋就很不情愿地跟着小丫头回来了。莫桃才知道,今天萧瑟有事,莫天悚上午不用学习。
莫素秋离开以后,莫天悚游兴忽起,特意找出一件披风披在身上,一个人走出山庄。守门的家丁不敢拦着他,但他才刚刚出门,就飞快地跑去报告吴氏,说是他披着披风,似乎要在山庄外面耽搁很久的样子。
吴氏不敢怠慢,立刻追出山庄,看见莫天悚不过是在山庄门口站着。莫天悚回头也看见吴氏,不等她走近,就大声招呼道:“吴妈,你来了正好。我在山庄待得闷了,想去镇子上看看,正有些发愁自己不认识路,柳妈又忙,那两个小丫头走不快,笨手笨脚的还要我照顾。吴妈熟悉镇子,陪我去逛逛可好?”
吴氏给守门的家丁交代一声,陪着莫天悚朝山下的小镇走去,笑道:“少爷看来还是需要一个小厮使唤才好。等我们回来以后,就把少爷原来的小厮要一个回来。”
莫天悚摇头道:“那两个人现在跟着庄主的,我要回来,庄主又该不高兴了。以后我要出去,有吴妈陪着就行。”边说边亲热地来牵吴氏的手。
这段时间他经常这样做,吴氏也不觉得有异,与他说说笑笑地很快来到镇子上。
年关将近,小镇比莫天悚上次来热闹许多,看得他目不暇接,在一个卖首饰的摊子上停下来,拿起摊子上一个蝴蝶银钗,爱不释手地反复观看,道:“吴妈,你花容月貌,就是不懂打扮,崔管家也太委屈你了,连首饰也不给你多买一些。你觉得这蝴蝶银钗好不好看,我买给你啊!”
吴氏失笑,她的首饰其实一点也不少,不过崔寿送的到也不多,大部分都是她自己置办的,虽然一点也不觉得莫天悚手里的蝴蝶银钗好看,还是觉得心里很受用,莞尔道:“少爷,吴妈已经人老珠黄了,你应该留着银钗日后去讨好年轻漂亮的姑娘。”
莫天悚摇头道:“可是我觉得吴妈就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了。”付过一两银子给老板,对吴妈直招手,“吴妈,你蹲下来,我给你戴上。”
吴氏更是好笑,觉得莫天悚要比莫桃会做人,无怪幽煌山庄的人都对他亲近。见他稚嫩的脸上全是期待,不忍心让他失望,笑着蹲下身子:“少爷,你才这么一点点大的年纪,就这样会讨好女人,等日后长大了,不知道有多少姑娘会为你伤心呢。”
莫天悚笑道:“其他的女人我才看不上呢!我就觉得吴妈最漂亮。要不然,崔管家怎么会为你而休了柳妈?”拿着银钗朝吴氏的头上插去。他生平没有为女人戴过钗饰,下手没有轻重,一钗子重重地插下去,蝴蝶银钗又甚是锋利,把吴氏的头皮都插破了,又慌忙给吴氏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