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雪的失踪,让莫一凡的心里有些不好受,不过暂时找不到黑风岛的任何线索,他也无法可想。但愿英雪不要那么傻,真的不顾一切的去向那么一个庞大的杀手组织去报仇吧!
莫一凡对傅蝶君承诺,只要一有英雪,或者是与英雪相关的线索,他就一定会全力以赴去寻找,让傅蝶君安下心来。
反正傅蝶君最近被星皇公司给雪藏了起来,一切演出、代言、拍戏等活动全部都取消了,而且由于合同的限制,傅蝶君又不能再接任何于演艺有关的工作,就只能每天就是在家里闲着,于是莫一凡就劝她到自己的新公司里去帮帮忙。
傅蝶君听说莫一凡终于自己开始创业,自是全力支持,她也知道英雪不是普通的人,要想把她找回来不是那么容易的,而她成天坐在家里发愁也没有用,于是就答应了下来。因为莫一凡从事的是医药方面的行业,而傅蝶君这次又不是去给莫一凡的公司代言,所以和星皇娱乐的合约没有一点儿的冲突,星皇就算是想找她的麻烦也没有借口。
莫一凡的公司命名为神农集团,因为传说中的神农氏尝百草,普救众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的神医,所以公司的名字才以神农而名。
公司的总部将设在香港,李右右特地把华天集团所在的华天大厦的一层楼低价租给了莫一凡当做办公室来用。而公司的生产厂房,则准备设在大陆,初步选定在深圳特区东部青平高速公路的附近。
毕竟香港地地方太小。寸土寸金,要在这里建造一座大规模的现代化工厂,那所付出的投入将是一个天价,只怕李氏集团投的那一亿都不见得够用。而在大陆建厂就要节省得多了,莫一凡虽然才跑来香港没几天。但是却已经算是香港特区的公民了。这时候回去大陆办厂也算是港商了,无论是买地皮还是办理各种手续。税收等方面都是有优惠政策地。而且还有一点,就是大陆地人工特别的便宜。如果要在香港雇佣几百名员工地话。只是每月要支付的薪不就是一笔不小地开资,而大陆的薪资标准却要比香港低了好几倍,在创业初期,这些都是很重要的。
当然了,莫一凡他本身就是从大陆出来的。自然不想克扣剥削自己的同胞,因此他一开始给当地工人地工资就要超出同类型工厂的工资三成以上,而如果工厂的运作走上正轨,新产品发售效果理想的话,莫一凡还准备逐步给工人加薪,一直加到相当或者超出香港工人工资水平。
至于生产出来后的产品的销售渠道,莫一凡思考一下后,决定走专营直销的路子。也就是说自己的产品自己卖,首先在港澳台。以及大陆沿海几省的所有城市内同时设立神农产品地专营店。店内只经营神农公司自己出产地产品。单是这一项,投入就相当的巨大。就算一个专营店先期地租赁和装修仅仅投入二十万的话,那么近一百多个城市的专营店,投入就是两千多万。
如果莫一凡不想走长期路线,打算赚一笔就跑的话,自然不用这么麻烦,一般来说产品出来后承包给经销商就可以了,这样生产商不但可以节约一大笔投入和开资,而且也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新产品的研发制作中去。尤其莫一凡现在人手明显不足,把摊子铺这么大自然会更加的吃力。
不过莫一凡认为让经销商来承包绝对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一般的经销商都是同时代理几个品牌的产品,所以首先这经销商的精力就不可能只投入到你这一个产品中去。而且生产商一旦同经销商签定了代销合同,那就等于是给自己找了一个大包袱,到时候想甩都甩不掉,搞不好反而会受到经销商的制约。
而绕过大经销商,直接把产品投放到终端市场上去,也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现在大陆的绝大多数的医药生产厂商走的都是这条路子。只不过这种销售方式同样有着很大的弊端,终端市场中人为的因素太大,如果终端市场的销售员得不到好处,就不会把你的产品给摆到醒目的台面上来,平时更不会主动向顾客借介,甚至在有人提名想买这种产品的时候,售货员都有可能会出言诋毁这种产品,而大力推销一些他们提成较高的产品。
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莫一凡打算让自己第一批推出的两种产品走高端消费的路子,这样一来就更加不能让自己的产品和那些乱七八糟的小厂子出产的假冒伪劣的东西一起摆在小药店里面销售了。
档次是一种学问,要想让你的东西够档次,只是包装精美还不行,还得有环境的衬托才行。真正有钱的富婆是不可能会到小药店里去买那些乱七八糟的减肥产品的,在那种地方,你就算是想白给人家用,人家都不敢要。
而从长远看来,独家专售的联锁专营店销售方式也是杜绝假货、防止假冒的一个好办法。要想买到神农的产品,就只有到神农专营店去才能买到,如果从别的渠道买来的,那么你上了当也是活该。
另外一个好处就是,这种销售方式少了中间商的层层盘剥,足以保证利润的最大化。
不知道是香港政府的工作效率够高,还是李家为莫一凡的产品审批使了劲,总之两样产品的审批和专利很快就批了下来。而这时候新公司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