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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冷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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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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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明白了这些,并不是可以放纵谣言。只有了解了谣言的整体形态,我们才能划定一个包围圈步步进逼。包围什么?包围那些祸及人性人道、危及人类尊严的谣言。

    只有认清人类在精神领域的坑坑洼洼,我们才能细心地四处探测。探测什么?探测那些足以让善良的人们伤残或遭灭顶之灾的精神陷阱。

    因此,真正的人文研究似乎不露喜怒之色,其最终结果仍与人间道义有关。连那位认为世间没有谣言便毫无生趣的相场均先生最后也指出,谣言的主要结果是使许多人做了坏事,它久而久之会与犯罪结合在一起。我们无法消灭世间犯罪,却总要发现犯罪、控制犯罪、审判犯罪、惩处犯罪。

    那么,下面所说的谣言,就是进入我们包围圈的那一种了,不妨简称之为日常生活中的恶性谣。

    造谣的人们

    谣言的生命可分作造谣和传谣两段。我们先说造谣。

    即使恶性谣言的制造,在最初也可分为恶意明显和恶意不明显两种。这两种造谣方式哪一种更让人头痛?乍一看是前者,实际上是后者。

    前者当然是可恨的,由恶意产生恶果,而且又把恶意藏匿在造谣中,能不可恨吗?但这种造谣毕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可寻,起点和终点比较明确,冤有头债有主,要打官司也可找到被告。因此,这是一种可惩处的造谣,一种可能激起公愤的造谣。

    相比之下,后者就麻烦得多了。由于恶意不明显,起点就模糊;居然产生恶果,因果关系就混乱了。这中间也不排斥误会的可能,但由误会而发展成恶性谣言,一定包含着非误会的因素。当恶果产生以后常能听到一叠声的解释,“误会,误会,真是误会”,这当然是遁词,结果谁都遁掉了,细查起来确实也没有一个人该负直接责任。于是我们看到:一群凡人,甚至一个好人,在不经意间酿就了恶,这种恶,人人都有可能参与,人人都有可能被害,既不知如何惩处,更不知如何防范,这样的造谣机制,实在可怖。

    因此,更值得探究的是这一种。

    在这种造谣机制的起点上,常常有以下几种人物。

    一,怒气冲冲的造谣者。

    这种人物脸色很正,声调很高,初一看是一个血气方刚、义正词严的社会批判家,不管是别人还是他自己,都万万没有想到能与造谣连在一起,更何况他们对谣言的批判也同样猛烈,但事实上,他们恰恰是造谣者。而且由于他们总是挟带着自以为正确的强硬社会观念,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中大声宣讲,因此在造谣活动中发挥着特殊功能。

    先看一段实例。

    改革开放初期,我曾在一个大型座谈会上听到一家企业的前任领导在大声地批判现任领导班子的劣迹:“我们是堂堂正正的国营企业,但有人当官不到半年就天天与身份不明的美国人泡在一起,搞私下交易。领导班子五个人,竟有三个人的孩子在考美国人的托福,请问,他们到底要托谁的福?”

    发言者的社会观念和个人恩怨我们暂且搁置不论,至少据我事后了解,他所说的“天天与身份不明的美国人泡在一起”的“天天”二字不是真实的,“搞私下交易”也是不真实的,几句话中两处造了谣。但这种造谣被裹卷在一种浩荡的批判声势中,让人不易觉察,最多只觉得用词过于激烈。会有人看出他是极左派,很少有人看出他是造谣者。

    再举一个例子。

    我在做教师的时候,一直听到学生风气败坏,居然在集体宿舍中同居,为此学校曾严加处分,大家都赞成。后来我担任了这所高等学校的负责人,在一次办公会议上又要讨论新的处分决定了,想到最后在这份决定上签字的应该是我,便留心多问了一句:“对这事,有敢于承担责任的证人吗?”

    当即有两位干部说,他们去检查宿舍,就看见这两个学生大白天躺在一个被窝里。

    我一听就忿然,因为我们的每一间学生宿舍是多人同住的,这怎么可以容忍?但毕竟又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便说:“在座诸位都是结过婚的,因此请原谅我要问得细致一点……”

    层层盘问的结果终于真相大白。原来学生宿舍没有留给客人坐的凳子,这个男生的女友来了,便双双靠墙坐在床上谈话,天太冷,就把被子搭在身上了。是“一个被窝”,却是一个衣冠楚楚、靠墙而坐的被窝。

    从这件事联想到,常常把老先生们气得胡子发抖的所谓“世风日下”,其间至少一部分只是谣传加想象所致。

    但又不能说那两个见证的干部在故意造谣,他们本来就认为男女学生谈恋爱已经不对,拥被而坐当然更应该阻止。可惜这一切被一种燃遍处处的熊熊烈火作了升温处理,不知不觉间成了一个具有明显伤害性的谣言。差一点,我在那份处分决定上签了字,好险!

    问题是这种险情处处都有。大凡一种偏执的社会观念淬上了火,就需要以超强度的敏感寻找对立面,这种对立面有一半是“心造”的,因此也就为造谣留出了地位。有时,社会观念变了,但有些人的“淬火”习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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