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刀,区区一个胭脂还用不着我动用口袋里的沙漠之鹰,一刀就能解决问题。我之所以迟迟不出手,是为了看看何寄裳的杀人手法。
胭脂的后背贴住墙壁,伸手摸向刀柄,身子古怪地抽搐着:“你……这是手术刀的‘秋风扫落叶刀法’,果然……好……”小刀贯穿喉结的同时,已经终结了他身体里所有的反击力量。假如我能先一步出手杀敌的话,也许飞月就不会死了。
“好刀、好刀。”何寄裳“啪啪”地拍着手走出来,伸出手指掂着刀柄一拔,胭脂软绵绵地倒在墙根下,喉头汩汩地翻起了血花。
“人在江湖,妇人之仁是最要不得的,对不对?”她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洁白的绸帕,抹拭着刀锋上的污血。
我放开飞月,心情变得沉郁无比。其实我比她更早一步意识到了檐顶有人,却没有果断地主动迎击,才导致了飞月的死。
“在这片古老的山林里,‘以杀止杀’才是最值得奉行的原则。风,记住我的话,好人不入马帮,马帮里也绝没有好人,杀了他才是对天下人最善良的拯救。”
何寄裳把刀放回到我手里,凝视着飞月的尸体,极其惋惜地哀叹了一声。
我走向胭脂,伸出脚尖把他的身子翻过来,赫然发现,在他脑后玉枕穴的位置,竟然出现了一个拇指粗细的血洞。
“海军陆战队的超微狙击弹?”我身子一晃,掠到何寄裳身边,挽住她的腰,急速退到暗影里,同时拔出沙漠之鹰,指向正东偏南三十度的灌木丛位置。
“怎么?还有敌人在外面?”何寄裳低声叫起来,嘴唇呵出的热气带着兰花般的芬芳。
灌木丛随着夜风轻摆着,像是一大片银色的波浪。按照胭脂身体中弹的位置和角度,子弹就是从那边射来的。那种枪弹的特点在于能够精确地控制对目标的杀伤程度,绝对区别于普通子弹离开枪膛后结果无法控制的射击过程。
现在,我无法判断究竟是自己还是对方杀了胭脂,抑或是两记杀招同时发出、同时中的?但我知道,暗处隐藏着的绝对是一位高明的狙击行家。
这种僵持的状态维系了三分钟之久,对面毫无动静。
何寄裳从角落里取出望远镜,谨慎地向那边窥探着,最终失望地摇摇头:“没有人,大概是狙击得手后已经悄然撤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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