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壹秒記住 qu
胸中没有熊熊的烈火,他仿佛石化,眼睛直视着前方,纹丝不动。
春风轻袭,此时没有人发出声音,只有那战马在嘶鸣和咆哮。
镇国新军的齐整,令对面的祖鲁有些意外,他有些疲倦,方才的冲杀消耗了他不少体力,可是现在,他突然发现对面的步卒似乎有些不太简单,他们穿着厚实的铠甲,浑身上下被捂得严严实实的,摆在自己面前的,宛如钢铁组成的堡垒,他们的钢矛格外的闪亮,通体银光,白花花的一片,有些晃眼,可是令人记忆尤深的是,这矛尖一根根的刺出,那锋芒,竟是前所未见。
他见过许多的利刃,可是锋利如斯的长矛,却是见所未见。
这固然是因为,往往利刃,因为材质地原因,所以不能过于轻薄,一旦如此,只怕你还未刺死敌人,这锋利的矛尖就已经折断了,可是这些钢矛却是锋利到了极致,矛头处,纤细如钢针一般。
祖鲁魁梧的身子抖了抖,他是个久经战阵之人,顿时感到疑惑,这支军马有太多令他匪夷所思的地方了。
厚重的铠甲,奇怪的钢矛,连迎击的姿势也很奇怪,他们没有车阵来做掩护,可是至少也应该用大盾才好,偏偏,他们挺起了矛,却用一种微微猫着身子,双腿前后岔开地方式列成方阵。
旋即,他笑了,带着几分轻蔑和嘲弄,汉人作战,最喜欢的不是花架子吗今日
他看向了台上的巴图蒙克,巴图蒙克的面容,他是看不清晰的,可是他却是知道,大汗要让这校场的人统统都死,他那锋利如刀尖的目中掠过残忍的光泽,杀戮本就是他自学会了骑马之后就已经习以为常的事。
于是他扬起了刀。
不需要呼喊。
身后的金帐卫铁骑纷纷在他的身后聚拢,这样的冲杀,他们已经经历过不知几百几千次,早已熟稔得不能再熟稔,然后他们密密麻麻地挨在一起,这是骑兵冲击的最基本手段,用最密集的骑队,拧成一个拳头,他们不需将所有的敌人都打散,只需要攻其一点,冲开一个破口,彻底地打散对方的阵列,而后直接将对方一分为二,接着再利用高速的移动疯狂的进行突击,将对方的阵列分割成碎片,用最快的方式,一次又一次地发起突击,绝不给对方喘息之机,使对方彻底混乱,没有任何的办法起任何的反抗,而一旦有人开始胆怯的时候,接下来,在他们的眼中,这些人便如屠宰羔羊一般,被他们追杀至天涯海角,片甲不留。
很简单的作战方式,可是想做到,却很不容易。
骁骑营的失败,在于冲锋的阵型有些散乱,根本做不到协同,因而立即被鞑靼人抓住了机会,瞬息之间突破,一举冲垮。
而现在他们面对的是步卒。
许多人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让他们面对这些步卒倒像是一次战后的热身,他们不屑地看着前方的步兵阵列,却不免露出嫉恨之色,无论怎么说,在鞑靼人心里,最好的东西理应是勇士所占有,而懦弱者只适合为奴为婢,这些孱弱的汉人,却是得天独厚,一个个穿着如此光鲜的铠甲,实在过份,令他们恨不得立即将这些人全都歼灭成灰烬。
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