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师贵为人族文道六首中的最强者,有圣位在身,按理来说,很多事情,并不需要搞得这么复杂,但实际上,即便是他,也必须遵从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
比如他想杀死陆三娇,就不能自己动手,甚至无法向长天圣庙施压,因为史圣司马迁曾在黄鹤楼前为陆三娇说了一句公道话。
所以帝师只能等着陆三娇自己去送死。
于是猎鹰被送进了长天圣庙,被送到了软禁陆三娇的那座院子中。
但让帝师没有想到的是,如今已经过去了整整半个月的时间,陆三娇那边竟然仍旧没有丝毫动静。
难道说那猎鹰其实并不如传闻中那般越狱如麻?还是说长天圣庙相比圣裁院的黑狱更加固若金汤,难以逾越?
答案都不是。
陆三娇之所以没有逃离长天圣庙,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自己不想走。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面,他的生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这样的变化,自然是来自于猎鹰。
“三娇,三娇,我们越狱吧,怎么样?”
猎鹰蹲在陆三娇的身前,只需要再稍微弯一弯身子,就能将短袄内的雪白春色暴露无遗。
可惜,她的这一招对于陆三娇已经没用了。
此时的陆三娇正席地而坐,以树枝为笔,在地上写写画画,全然没有搭理猎鹰的意思。
“三娇……”
“娇娇……”
猎鹰的称呼越来越肉麻,声音越来越酥软,几乎已经将整个身体贴到了陆三娇的眼前,可惜,她的所作所为却无异于对牛弹琴。
于是在下一刻,猎鹰噌的一下站了起来,双手叉着腰,怒目横视道:“喂!老娘在跟你说话呢!”
闻言。陆三娇只好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轻轻顿了顿笔,抬起头来,第三百二十四次对猎鹰回答道:“你要走就赶紧走,反正我不走。”
猎鹰将眉头高高扬起,说道:“废话!要是我一个人能走早就走了,跟你在这儿磨什么嘴皮子啊!”
说着。猎鹰轻轻扬了扬脖子,伸出了两根手指:“今天我又想到了至少二十种从这里逃出去的办法,但还是跟以前一样,在这二十种方法里面,都有一个绕不开的难关,那便是圣庙大门口的那个死老头儿。”
“虽然我不知道那家伙具体是什么文位。但从我来的时候的观察来看,至少也是一个大学士,没准儿跟你一样是个半圣,没你出手,老娘还怎么跑啊!”
陆三娇的回答很简单:“那就再想个别的办法,绕过那个死老头儿,反正我们时间很多。”
对陆三娇来说。这个猎鹰真的是一个大麻烦,如果可以的话,他绝对会全力支持她逃出去,让她不要再来烦自己,但关键在于,这件事情,他真的帮不上忙。
猎鹰来到长天圣庙已经半个月的时间了,在这之前。陆三娇从来没有与一个女人在同一个屋檐下居住过这么长的时间,所以这是他第一次领教女人这种生物所带来的困扰。
比如说用水。
现在陆三娇是囚徒,每日的用水都是靠门外的小沙弥送进来的,虽然用量有限,但如果只是用来喝的话,倒也绰绰有余了。
可自从猎鹰来了之后,虽然小沙弥送来的食物和清水是平日的两倍有余。但陆三娇反而觉得不够用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猎鹰要洗澡。
嗯,还要洗衣服。
像是猎鹰刚来的时候身上所穿的那条虎皮短裤,如今就正湿哒哒地挂在树杈上。随风微动。
所幸陆三娇被关进来的时候还是冬天,所以他身上穿了好几件衣服,而其中一件用料考究的青衫如今已经被猎鹰征用了过去,用来当作裙子一般系在腰间,以供日常换洗。
所以此时从陆三娇的角度看上去,甚至能看到青衫之内雪白柔滑的大腿肉,见状,陆三娇只能无奈地撇过头,当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
用猎鹰的话来说:真是个不懂风情的榆木疙瘩。
当然,今天猎鹰并不是故意要来用美色来引诱陆三娇的,因为经过这半个月的各种尝试之后,她发现这并没有太大作用。
甚至一开始的时候陆三娇还会逃走,到现在已经能够坐怀不乱,脸不红心不跳了。
这倒不是因为猎鹰的魅力不够,也不是因为陆三娇是真君子,而是在这个地方,实在很不适合。
此时听到陆三娇的回答,猎鹰不禁气不打一处来,说道:“时间很多?陆大爷,我已经被关进来整整半个月了!你出去打听打听,老娘什么时候被一个地方关过这么长的时间?这对于猎鹰这个名号来说简直就是一个耻辱!以后若是传扬出去,还不被人笑死啊!”
陆三娇很干脆地摊了摊手:“反正我帮不上忙,你自己看着办吧。”
猎鹰恨其不争地看了陆三娇一眼,随即干脆伸出手,一把将陆三娇从地上拉了起来,然后将其带到了院中唯一的一株海棠树下,伸手一指。
不是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