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刻意去成全弗朗西斯,但这仍旧改变不了这场比赛成为他个人秀的趋势,三十分钟的比赛打下来,a队零比二完败,而两个球,都来自弗朗西斯的助攻。当然,值得一提的是,弗朗西斯也并不是所向披靡无敌手,在这场短暂的比赛当中,他的突破被拦下来两次。
两次都来自斯塔姆。
一次是斯塔姆卡住了他的身位,而另一次,斯塔姆用的是介乎犯规与不犯规之间的身体碰撞。
紧接着的,就是第三场比赛。
如果说前两场比赛多少可以算都上是矛与盾之间的较量的话,那么,第三场比赛,毫无疑问就成了针尖对麦芒的对轰。
a队好歹还有个斯塔姆可以稍微阻碍一下弗朗西斯,而b队却无人能够阻拦,除了犯规。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在c队对肖志行的身上,肖志行虽然没有像弗朗西斯那么怪异又犀利的突破,但他在中场的调度,却可以最大能的发挥自己球队的攻击力。
半个小时的比赛打下来,两边打成了三比四。
弗朗西斯一球两助攻,一样主导了c队几乎所有的攻势,而肖志行虽然没能再现之前的任意球破门,但他却送出了三次助攻,几乎可以说一手造就了b队的胜利。
三场比赛完毕,担任主裁的博内尔就马上让队员们就地休息,然后迫不及待的快步走向了场边的林森。
“我无话可说了。”还没到来林森的面前,博内尔已经举起了双手,只是脸上却写满了兴奋之色。
再没有比在球场上发现一个天才更能让一个把自己的生涯都奉献给青训工作的教练感到兴奋,博内尔以为斯塔姆和弗朗西斯已经足够让他感到骄傲,但他没有想到,林森“随意”带来的一名年轻人,居然也可以如此让他感到惊艳。
在刚刚看到肖志行的时候,博内尔几乎丝毫没有掩饰自己并不好他的意思,这倒不是因为他歧视东方人,英超并不缺乏来自遥远东方的球员,韩国的朴智星、中国的孙继海以及日本的香川真司,都证明了他们有能力在顶级联赛立足,但,这毕竟只是个例。
肖志行看上去很谦虚,这是优点,但在足球场上,谦虚可不是足球需要的品质,那么,一个从没接受过系统训练的学生,他又能有多少本事?
然而,两场比赛,一个小时的时间,肖志行却用行动证明了林森对他说过的话。
论身体不如斯塔姆、论技术不如弗朗西斯,乍看之下似乎要什么没什么的肖志行,却完完全全成了这支临时组成的球队的核心人物,并且,把核心这两个字的含义,发挥都淋漓尽致。三场比赛,斯塔姆和弗朗西斯领先的两支球队,都输了一场,只有肖志行领衔的球队,一胜一负,不败。
训练赛的目的是为了考察球员,至于结果并不重要,这是事实。但,如果一名球员能够通过比赛的胜负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这无疑是一种让人更信服的证明方式。
对于博内尔的话,林森笑了笑没有接话,如果肖志行连博内尔的都不能打动,那他又凭什么能够让林森费尽心思带到这里?总不可能真的是靠那张中国人的面孔。
“那个年轻人,是你所说的弗朗西斯?”
尽管已经几乎确定他就是弗朗西斯,但林森还是问了一句。
博内尔点了点头,“怎么样?算是个惊喜吧?”
“当然。”林森也点了点头,然后问道,“不过,他的腿,是不是有点问题?”
“是的。”博内尔显然对林森的问题并不意外,“是天生的,左脚外撇,右脚内向,直白的说,就是有些畸形。正常来说,以他这样的条件,别说踢球,就是平时走路都可能比较费劲,但天知道呢,你也看到了,他是个天才,你不觉得他很像一个人么?”
林森点了点头,何止是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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