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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儿不可能是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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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猫咪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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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干死黄旭东的打赏)

    通过威廉刚才讲述的自己的故事,再加上系统评判的特质,辛洛斯就大体可以判断出这个家伙的性格了。

    这个家伙虽然是公爵,但是很可悲的是,他一个朋友也没有。

    因身份而骄傲,因身份而自卑。

    公爵之子的身份何其崇高,又岂是一般人所能高攀的。而私生子的身份,却使他被排除在贵族社交圈之外。就连亲人们,也不愿意接受他。被自己的亲人们所谋杀过的他,对他们也缺乏好感。

    这个家伙,是个独夫。

    父亲早亡,母亲改嫁,亲人们又靠不住。连唯一可以值得依靠的监护人和老师也被人杀死。只是光凭想象,就可以知道他童年过的是何等的糟糕。

    然而少年时候的磨砺,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个长大成人的家伙,有着一般人所没有的偏执和坚韧。拥有这样性格的人,只要有机会,总是能出头的。

    他的特质中那个带着问号的征服者,恐怕就是他以后成就的最好注解。威廉无疑是想要靠着眼前的战争,来证明自己的。可是幼年时旁人的质疑,也让他对自己冲动的想法产生了怀疑。水爵给他的任务,乃是守备约克的港口。虽然不知道水爵到底有什么打算,但是只要熬到战争结束,不管怎么样,战功总是会分他一份的。

    到底是违抗水爵的命令,去和诺曼人交战;还是谨守约克,以期获得那一份战功呢?年轻的公爵心中一直没有答案,直到他遇到了辛洛斯。

    威廉所需要的,并不是一支由几十万人组成的大军。年轻而充满活力的公爵所需要的,只是一个朋友的认同。而辛洛斯,正好能给他这个。

    “威廉,我的朋友。北方可是有无数的战功等着我们去取啊,你这个狼狈的模样可不行......”

    ......

    辛洛斯承认,自己小瞧了这个公爵的行动力了。

    终于等到了心中所期待已久的东西,以往的犹豫瞬间烟消云散,我们的公爵大人显得无比的兴奋。醉眼朦胧的他也顾不得太多,抛下了那位邀请他去参加赴宴的阿尔弗雷德公爵的仆人,歪歪扭扭的拉着辛洛斯向着自己的营帐赶去。

    虽然作为一名公爵,他是有特权可以住在军营之外的。但是威廉却并没有这么做,比起那些贵族们,他显然更相信他的士兵们。他情愿和士兵们挤在一起,也不愿意去住那条件好的多的城堡。

    玛丽安娜好像有些不开心,紫眸中没有了以往那湿润的水汽,澄澈的眼眸中满是冷意——换了哪个女孩都是这样,本来好不容易找到机会和自己心爱的人出来走走,结果却碰到了一个基佬抢走了自己的男人。

    辛洛斯用眼神安抚着玛丽安娜,省的这个四维十七的女人暴起砍人。虽然印象中的玛丽安娜一直是很温柔的,应该不会做这种事。嗯,应该......

    威廉却浑然不知道这些,醉酒的公爵在辛洛斯的搀扶下,总算来到了他的军营。这个被酒精熏坏了脑子的家伙也没打算在手下面前保留什么公爵的威严,他一下脱掉了他的上衣,在军营守卫们惊骇的目光中,沿路踹起一个个营帐来。

    在营帐中休息的士兵们刚从营帐中冲出来,看到的就是他们赤身果体的公爵阁下。威廉可没有心情理会这些人,他扯着嗓子大声嚷嚷起来。

    “诺曼人!一切民族中最勇敢的人!我毫不怀疑你们的勇气,也不怀疑你们必将取得胜利。任何意外或障碍,都不能阻止你们努力赢得胜利。即使你们确实有一次——只有一次未能取胜,或许现在需要我来激励你们,但你们的勇气与生俱来,无需靠人鼓动。最勇敢的人啊!我国的缔造者,我们的先王罗伦,不是率领前辈们在法妖的心脏巴黎战胜了法兰克的王吗?”

    喂,你够了啊,罗伦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而且你这么大声的嚷嚷,就不怕被小心眼的路易十四弄死么!

    “法兰克王不是恭顺地献出了女儿和地盘,才得以苟安一时吗?这块地盘后来就以你们的民族命名,称为诺曼底公国。”

    说出来了啊,你说出来了!不是诺曼底公爵领,而是诺曼底公国!帝国的黑历史总共就那么几个,虽然大家都知道,但是怎么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当先巴西尔弄死你啊!

    “你们的前辈不是在鲁昂俘获了法兰克王,并把他囚禁在地牢里,直到他将诺曼底公国归还给当时还年幼的理查公爵吗?双方还协定,今后,法兰克王和诺曼底公爵举行任何会议时,公爵务必佩剑,而法兰克王却不得佩剑,即使是一把匕。高贵的法王不得不对你们的前辈表示让步,因而这一协定就有了永久的约束力。后来,这位公爵不是率领你们的前辈到达阿尔卑斯山下的莫门第,迫使该城的勋爵即他的子婿,听命于自己的妻子即公爵的女儿吗?你们征服了凡人,公爵却战胜了魔鬼。他同魔鬼搏斗,把魔鬼打翻在地,反缚双手,让它在众天使面前受辱。但是,我何必要追述往事呢?”

    帝国不设王爵,但是法妖和神罗作为中央省,他们的总督自然是有些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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