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权代表。
“我们谈判的电影不是《异形3》那样的烂片!”
从椅子上站起来,南希在会议室里来回踱了几步,走到福克斯谈判人员的背后,几乎是吼的声音,“这是《生死时速》,杜克·罗森伯格的《生死时速》!在北美拿下1亿3000多万美元票房的超级大卖电影!《终结者2》的海外版权你们掏了6500万美元,它的北美票房是多少?”
南希的语速极快,根本不给对方插嘴的机会,“2亿美元多一点点而已!《生死时速》是将所有的海外版权还有续集拍摄权打包出售给你们,才要价5000万美元!这个价格高吗?”
玩过狮吼功,南希又坐回到了椅子上,换上了摆事实讲道理的语气,“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我们的电影有了更加广阔的市场,如今大多数好莱坞主流商业片在海外获得的盈利都可以超过北美盈利……”
就像是数据分析公司的专业人员一样,南希讲了几个好莱坞电影海外盈利的例子,“别说《生死时速》会是例外!这部电影肯定能进北美年度票房榜的前十名,如果这样的电影海外还无法盈利的话,福克斯也别攻略海外市场了。”
她是一个典型的而又有能力的经纪人!这是杜克对南希的工作评价。
这个精明的女人,在该高傲的时候,绝对不会给任何人好颜色;在该拉下脸皮的时候,脸皮的厚度足以堵住密西西比河;在该高亢发声的时候,她的声音能比得上迪士尼动物大世界里的雄狮;而在该慢声细语的时候,她会比**还温柔。
这样高度职业化的经纪人,也是杜克需要的经纪人。
只要不撕破脸皮,南希尽可以与福克斯争,而有了她的存在,杜克可以避免在敏感问题上与福克斯方面直接接触,双方间也有了缓冲。
虽然5000万美元是全部版权的打包价,但杜克毕竟不是詹姆斯·卡梅隆,基努·里维斯也不是阿诺·施瓦辛格,这个价格也不现实。
当然,二十世纪福克斯开出的2500万美元同样不现实,他们这分明是在抢劫!
又是一天漫长的谈判,双方都做了一定程度的让步,到了下午的时候,几乎是以一万美元为基价在争执,最后终于达成了协议,二十世纪福克斯以3700万美元的打包价买下《生死时速》的海外版权以及续集版权。
价格压到这个地步,也有杜克的部分原因,他交待南希必须要求二十世纪福克斯在一个月内付清这笔款项,莉亚夫人置办的一年期抵押贷款就要到期了,如果到时没钱还账,不但要动用圣菲亚公司的流动资金,说不准连房子都要被银行收走,到时罗森伯格家将是整个洛杉矶上流社会的笑话。
至于跟福克斯采取海外发行分成的方式,杜克基本没有考虑,不说母亲的账务问题,在卢卡斯影业明确不会参与,他这边又缺乏足够准备的情况下,能对福克斯监控的措施少之又少,而发行商虚报宣发、抵税冲账等众多手段,只有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尤其是长线营收的录像带和电视版权,可以做手脚的地方更多。
是的,美国是有各种法律规定,但就算在监管严格的北美,好莱坞的巨头们都敢坑华尔街的资金,更别说在遍布世界各地的海外市场了。
如今可不是以后信息流畅的时代,想要监管太难了,与其将希望寄托在福克斯的道德水准上,还不如直接卖断。
这也是影片所有投资方的共识。
如此一来,投资方可以分享的收益清晰明了,北美票房结余的1700万美元,北美录像带电视版权剩余的600万美元,外加刚刚谈判获得的3700万美元,总计有6000万美元。
杜克享有其中一百五十分之一的分成,也就是40万美元,尽管还要缴纳不菲的个人所得罪,但相比折入投资的10万美元导演酬劳来说,还是非常划算的。
他母亲能分走其中的4000万美元,即使要交税,投资一年的回报也堪称恐怖。
(老美的税收问题连老美的公民们都搞不清楚,咱也弄不明白,大多只是简单的提下税收,院线的票房税很低,好像百分之三左右,听同事说的,不一定准确,总之这是比较理想化的分蛋糕模式,实际上投资人能拿到的钱往往更少,好莱坞连华尔街吸血鬼们的钱都敢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