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出一番自己的事业。记得二十一年前,我跟老乡到天南市打工,被坑了,走投无路的我要了几天饭,一觉醒来,枕边多了两把刀,感觉挺趁手的,我就把这对杀猪刀藏在身上。然而有一天,有三个警员想抓我充当案犯,于是把我带到偏僻的废弃工场,对方打算伪造击毙现场。我趁其不备,将他们反杀,心中特别的愤怒,加上小时候父亲教我的观人识骨,分第一具时比较生疏,第二具就熟练多了,第三具,水到渠成。我把尸块们丢到了天南市局,迷恋上了这种感觉,但此后再没有好的机会分尸,直到半年后,大冬天的,我盯上了那一家人,又过了半年,我按捺不住了,想一次性杀的爽,混入黑势力,一夜时间全部把他们解体。我有点杀疯了,跑到大街上疯狂的挥动,被关入了精神病院,接着逃了出来,疯疯癫癫的挥舞双刀,遇见了一个拿灯和扫帚的面具人,就此出了家。”
我冷声道。“出家,好好的和尚不当,现在又跑到天南作乱?”
“住持让我到天南来送信,我遇见了想割我小家伙的光头强,听了他的煽动,重新引燃了我的杀心。”分尸大魔王解释道。
裴奚贞怀疑的道:“你的头毛挺长啊,现在的和尚不光头了?”
“当年虽然被剃光了头发,但住持嫌我杀气太重,最终看在那个面具人的面子,住持收我做了俗家弟子。”分尸大魔王轻声叹息,他无奈的道:“住持讲了,头发即执念,执念只能自行消散,才能一心向佛。他只给我定了一个规矩,头发不能超过一寸,否则视为执念太重,将逐出山门……”
接下来,我们花了半个小时,将小家伙猎手跟分尸大魔王的诸多劣迹问完,便结束了审讯。林慕夏伏在电脑前的户籍系统中搜了下四河市的“51岁李逍遥”没任何记录,甚至连叫李逍遥的也没有。我们觉得有点蹊跷,林慕夏抽了分尸大魔王的半管子血,来到鉴证室化验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