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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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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 掷弹兵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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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律?什么规律?”汤展熊急忙问道。

    康乐笙道:“鞑子的火炮并不算密集,大约二三十息才能打出一发,而且着弹的点也有规律,主要集中在几个区域。以我的推测,这可能是鞑子的火炮太过巨大,发射繁琐,而且火炮过于沉重,不方便移动所致。”

    汤展熊低着头想了想,忍不住说道:“没错。正所以有一利就有一弊,我们光想着鞑子火炮威力巨大,却没有发现他们的弊端!”

    康乐笙笑道:“只要找到了鞑子的规律。我们就能规避火炮攻击。另外还有一点,鞑子利用火炮轰开了胸墙,他们以为这样,就能打破咱们的防御,我看是痴心妄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康大力急忙问道:“怎么讲?”

    “很简单,胸墙破损之后。我们可以利用缝隙继续发起攻击,伏击冲进来的清军。整个战场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迷宫,我们占据地利。难道还打不赢他们吗?”

    汤展熊龇着牙,摇了摇头:“恐怕不成啊,我刚刚就是和鞑子兵杀到了一起,他们确实厉害。肉搏经验丰富。悍不畏死。偏偏狭小的地域,我们又没法结阵,吃亏太多了!”

    “不然!”康乐笙笑道:“老汤,鞑子也有弱点,只要扬长避短,我相信一定能成。”

    顿时康乐笙就向着汤展熊介绍了自己的想法,汤展熊一听,顿时频频点头。最后更是拍着康乐笙的肩头大笑起来。

    “多读书就是鬼主意多。看来俺老汤可要多学着点才行。”

    这时候康乐笙突然一拍脑门,忍不住说道:“瞧我这个记性。国公爷还送来了一批宝贝呢。”

    “快拿过来看看吧。”

    早有士兵赶着马车跑了过来,在车上装着一个个黑漆漆的铁球,一看这些东西,康乐笙顿时放声大笑。

    “成了!”

    ……

    罗晓宇本是山西人,从小替地主放羊为生,可是有一次放羊的时候,结果遇到了匪徒,将羊群全都抢走了。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丢了一只羊,地主能活生生打死一个人,更何况是丢了一群羊,简直就该千刀万剐了!十三岁的罗晓宇哪敢回家,只能逃跑。他一路南下,结果又被李自成的人马掳走,在大顺军待了两年多,后来又辗转到了河南,流落到了许定国的手下。

    就在顾振华干掉了许定国之后对他的部下大力整顿,几乎都送到了矿山。罗晓宇也不例外,按照常理,他多半就要死在矿山,或者是永无出头之日。

    不过有一次匪徒偷袭矿山,罗晓宇带头抵抗,挫败了敌人,靠着这个战功,罗晓宇被破格录取,成了安的一员。

    他训练相当刻苦,多年的训练,也远比同龄人要沉稳。他如今已经是什长了,也参加了这场战斗。

    和十几个士兵低着头,快速的在胸墙里面穿行,他们刚走出了十几步,突然前面的一个缺口里面,涌出了一大堆的清军。嗷嗷乱叫,像是一群野兽一般,朝着他们冲了上来。

    罗晓宇手疾,急忙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黑铁球,也就是最原始的手榴弹。点燃了火绳之后,他快速的把铁球塞在了皮套之中,然后抡起手中的皮带。快速的转动,差不多到了第五圈的时候,罗晓宇猛地一松手,黑铁球就沿着一个优美的弧度,打了出去。

    正好落在了冲上来的清军中间,爆炸时间掌握的正好,几乎是在清军的头顶上,凌空爆炸,飞溅出来的弹片就像是天女散花一般,狠狠的砸向了鞑子。

    一枚弹片直接穿透了头盔,打烂了里面的脑袋,鞑子一张口,喷出鲜血,摔在了地上。另一个脖子被划破,动脉血液迸出,也快速死在了当场,再有两个的胸口也受了伤,鲜血狂奔。

    一击得手之后,其他士兵也格外的振奋,急忙举起了火铳,猛烈的射击,鞑子一个接着一个的倒下去。

    不过剩余的鞑子并不甘心他们继续向前冲,双方已经进入了十几步的距离,投掷手榴弹也晚了,鞑子高举着十八班兵器,红着眼睛,想要劈死这些士兵。

    哪知道此时从士兵的队伍之中又冲出了几个长枪手,一丈多长的长枪,照着他们毫不留情的刺了过来。

    鞑子急忙拦挡,就这时候,火铳手已经完成了装填,又是三发子弹打了过来,两个鞑子应声倒地,仅剩下的一个也被长枪刺透了胸膛,当时倒地。

    这就是康乐笙设计的新式编组,其实说起排队枪毙,在火绳枪时代有一个隐患,那就是火铳手身上要挂着火绳,防止熄灭。有了这玩意之后,火铳手的肉搏能力大大下降,必须用整齐的步兵方阵支援。

    可是到了狭窄的胸墙之间,没有了方阵的掩护,火铳手很容易落入包围之中,结果白白丧失了性命。因此康乐笙提议将火铳手和长枪手混编,组成了一个个战斗小组。

    通常情况下,一个组十几个人,包括一两名指挥官,他们主要是观察敌情,指挥部下迎敌,同时有四五名火铳手,加上几名长枪手和刀盾兵,这样既有了远程火力打击,又有了近端防御,在胸墙大阵之中,越发的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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