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驱车循猎人入山的径爬上鬼头岭,行出里许,车架无法再进,老胡将骡子系上一株老树,辕……等俱未解下,以备不时之需-其时芳入初春,积雪已融,满山的树正抽新芽,树顶兀自光秃一片,落叶却还未完全腐臭,和著湿软的黑泥,整座山头焦褐中透著些许深黝土色,犹如一只敛羽低伏的猫头鹰,午后的阳光正炽,面光处尚不感受如何,遮光遮日的道间却隐有一丝刺骨的湿冷,仿佛凛冬回眸,干此间还留有一抹流眄。
三人踩著湿泥腐叶,沿著猫头鹰翼处的兽径转入一处山坳,抬见半山腰间突出一块平坦的岩台,上有三两栋茅顶草舍,远望不见人影走动,淤泥涂垩的夯土墙斑驳得非常厉害,似乎整个冬天都乏人垂问咨询人。
“就是这里?”老胡嘴唇翕动,却未发出声音。
阿傻点了点头,身子俄然一阵哆嗦,面色苍白。
耿照抓住他的手臂,直觉触手寒冷,阿傻恍然不觉,怔怔望著那几间茅草房子。
胡彦之示意人躲好,提著双剑,施展轻功掠上岩台。耿照拉著阿傻躲在山坳转角处,也不知过了多久,才见岩台上铜件光闪,老胡踏在岩畔挥舞双剑,示意人上前。
“我这里处处都看过了。他妈的!居然一个人也没有。”老胡笑骂:“真是怪了,难道岳宸风是谦谦君子,得了教训便躲回家反省去了,从此绝了报仇的念头?”
茅草屋后便是悬崖,远眺能见入山的那条羊肠径,其下冠光秃一片,当真是一览无遗,的确没藏什么伏兵。耿照耸肩道:“兴许还是没找到这里吧?若无阿傻引路,我们恐怕也找不到。”
居间的大屋虽然是茅顶土墙,却无摆布厢,是个具体而微的三合院式。一旁另有两栋屋:一栋是谷仓的模样,此中堆置著猎具杂物,另一栋更的草屋却经人打扫整理,摆著简单的床褥几垫,床上还有几件发霉的衣服。
阿傻梦似的走进屋里,静静坐上床榻,裹著白布的尖细指头摸上旧衣,止不住地发颤著;一连几次,始终无法把衣衫拈起。
耿照中不忍,正要上前,却被老胡挽住。
“这一关,他始终要靠本身过。”老胡摇了摇头,面色凝肃:“过不了,一辈子就会困在赤色的梦魇里,每夜城市从恶梦中惊醒,有时一闭眼便能瞧见。那些工具,你想忘也忘不了,著时间过去反而越见清晰,又或者你以为本身已经忘了,其实并没有;指不定哪一天,它会无声无息地窜出来,在毫无防范的情况下将你一口吞掉……”
耿照被他阴沉的语调与神情所摄,刹那间动弹不得,半晌才喃喃道:“那…
…该怎么办?”
胡彦之冷冷一笑,眸中却无笑意。
“他只能,学会和恶梦做伴侣。”他轻声道:“和它一起吃,和它一起睡;笑著与它敬酒,毫不在意地枕著它入眠……如此而已。”
耿照不禁一悚,回神才觉遍体生寒,见老胡已往大屋处走去,忙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前;想想还是不对,语带试探地问:“老胡,你芳才说什么与恶梦做伴侣,到底是什么意思?”老胡笑道:“什么什么做伴侣?你晕头啦?我是说咱们做人家的伴侣,别不长眼,给人家一点空间,如此而已。”
两人来到草屋西厢,胡彦之手推开虚掩的柴门,赫见黝黑的斗室里,东一块西一块、发黑似的溅满了大片褐黑色污渍,地上、墙上、破烂的竹椅上……的确是无处不在。积了蛛尘埃的屋角地面,还散落著撕碎的布片,依稀识得是女人的衣物一类。
草屋简陋通风,就算什么血腥秽气,两、三个月见也已散得干干净净,然而一见室内的景况,便似有一股腥腐鲜烈的血肉气息冲入鼻腔,其势凶猛,宛若野兽残虐一般,叫人不禁掩鼻侧首。
“看来,这就是凶案发生的现场了。”
胡彦之稍微推开门扉,电一般的眼光扫过屋里遍地——梁上垂下的粗大铁链、地上染血的柴刀,还有四处散落、发黑腐蚀的细骨碎肉,似乎还有几截带著指甲的变形指头——摇头道:“畜生才能干出这等事来!阿傻一刀劈了摄奴,还算便宜了那厮。走吧,这没什么都的了。”
草屋的中堂桌椅倒落现场一片狼藉,夯平的地面上有道飞溅的斜扇形血迹,长、阔便与一柄寻常单刀相似,可见喷洒的金刀惊人。以这片血迹为中,四周墙上地下都溅满了指粗细的斜长血点,触目惊。
耿照暗想:“看来,这里便是摄奴最初动手行凶的地芳了。”
据阿傻之言,摄奴一照面便砍了修玉善的左臂。修老爷子是惯用左手之人,一身的艺业都在这条左膀之上;大哥重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