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不过因为我没交过女伴侣,所以我似乎没有拿捏好力道。
第一回触摸女性的**,只感受到不测地柔软,不像写真集上写真女的胸部般看起来仿佛是两团结实的肉块,而是软绵绵地,仿佛会把手吸进女性身体似地,难怪有什么袭胸袭臀之狼,这玩意儿实在太引人入胜了。
老师猜想不到我真的摸了,而且摸得还不轻,她像被袭击的虾子般往后弓了弓身子,一脸惊讶狄泊著我。
“我以为你只是有色无胆的鬼,没想到你竟然真的摸了,我要对你另眼相看了。”老师只是一脸惊讶,并未有任何愠色,我里则忐忑不安,不知道她又要来哪一套。
“好,现在‘如果电话亭’的功用已经过了三非常钟,恢复刑法的适用,刚刚李同学〈怎么不叫‘平’了,我想不妙,这母老虎必然又要出怪招!〉摸了老师胸部一下,所以要以强制猥亵罪移送法办!”我后来才知道,以当时的情况,我并不算犯罪,因为老师同意我摸,所以不算强制;就算真要算强制,也是她斗劲可能。
不过当时的我听老师这么一说,真的以为她刚刚是在整我,要我触法,吓出一身盗汗。
“骗你的啦,平。老师只是要让大师体会刚刚的情境,本来说不惩罚的行为,如果后来变换要惩罚,而追溯至之前的行为来加以惩罚,同学会不会有动辄得咎的感应?对生活和法令没有信?所以大师要体认,法令不能溯及既往。”
“你们看,刚刚说不惩罚,所以平敢摸;后来说要惩罚,他吓死了,所以刑法的‘罪刑法定主义’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不能突袭性地,像刚刚这样地溯及既往,同学了解了吧?”
“平了解了吧?”
“不过我看他已经因为摸了老师的美胸,爽过头、猿意马、不在焉了,大师下课休息10分钟。”
下课间,我看大师也没出格看我一眼,老师也忙著解答有预习的同学们的问题,并没有任何征兆要对我不利,中的不安稍稍平息。
“接著,我们来讲第个罪刑法定主义的子原则─禁止类推适用。”
“各位同学,没看过女性生殖器的请举手。”
因为我在写真书上看到的都只有露毛,没有露出生殖器,所以应该算没看过吧,我就举了手。
干!没想到全班只有我没看过,我想这是不是他们故意要阴我阿。
“喔,平太共同了,老师还想说,现在资讯那么发达,找不到像你这种纯情处男了咧。”老师仿佛发现新大陆般调侃我。
干,你又怎么知道我是处男的!阿,她刚刚有说,她是理学博士,又是智商185,用看的就知道了。
“那,平,请你再到前面来。”喔,奉求,又想怎样啦。
“请你念一下,95年7月1日刑法新修正条施行前的旧法,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喔,称**者,谓下列性侵入行为:一、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之行为。、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之行为。”
“那老师请问你,你用你的**插入老师的**,算不算**?”
干,我听到这句,鼻血差点就喷出来了。刚刚摸她胸部的余韵犹在手上,现在她又讲那么猥亵的话;奉求,你用学术的**好不好?是性器进入,不是**插入,这样太猥亵了。
“算阿。”我现在脑中只有**,不加思索地只能顺著她的话回答。
“那你如果违反老师的意愿,把**插入老师的**,是不是强制**?”
“是阿。”
“那老师如果违反你的意愿,把**套上你的**,算不算强制**?”
“算,算阿。”
我感应喉咙一阵干渴,不禁吞了几下口氺。她一连串的这些发问,让我感应痒难耐,**也早就对这位作风开放的天才女老师肃然起敬;幸好我穿紧身牛仔裤,并没有被其他人发现我的生理反映。
“你错了,你违反了罪刑法定主义中的‘禁止类推适用’原则!”老师说著,拿起厚厚一本老师的刑法通论就往我头上拍了下来。
“阿?”我丈金刚摸不著脑袋般地搔搔我的头,上面阿谁。
干,为什么我强制干你就是触犯刑法1条强制**罪,你强制干我就不算强制**?
“你仔细看。”接著老师做了一件我一直但愿她做,却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