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片场煜叔遇见一个人,一个故人。
当时正在片场领排队领完盒饭,主菜是麻婆豆腐和菠菜,另外那天加餐,每个人还能领到两块红烧肉,每个人都很振奋。煜叔打开盒饭看了看内容,心情有点复杂,如果按照减肥的食谱来说,他只能吃掉菠菜和一点豆腐,豆腐也不能多吃,因为辣什么的对身体不是很好。米饭只适合吃三分之一——碳水化合物这种东西对肥胖有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有一种减肥的方法就是戒掉碳水化合物而肉什么的反而无所谓,但是这种方法也不尽科学完美,有研究表明碳水化合物是脑细胞必须的营养,换句话说绝对不吃的话会变笨掉,然而,如果非吃不可的话也尽量选择发酵了的面食,米饭呈酸性,是种不是很好的食品……煜叔心中自有一套比较完整能够自圆其说的营养学,然而,让他纠结的并非青菜豆腐类,而是那寥寥两块红烧肉。
那是怎样的两块肉啊!粉嘟嘟的表皮,白嫩嫩的肉,一看便知口感软烂醇香,不要问煜叔怎么知道的,煜叔从前是不吃肉的,也许是这具身体对肉的执念在其主人的灵魂仙逝后仍旧换起起细胞深远的回忆,这,就是本能的力量。
煜叔现在的身体深深被这两块肉吸引了,在他的脑海中甚至有一瞬间也出现了“只不过是两小块肉,没什么的,吃掉也无所谓”什么的想法。
然后煜叔被这年头惊呆住了,桑煜竟然会因为区区两块肉而违背自己的决心?!竟然会允许本能战胜理智?!不!绝不!!
煜叔嫌弃或者简直憎恨地瞥了一眼那两块恬不知耻的肉,然后,细嚼慢咽优雅地吃掉了他规划好的那部分青菜豆腐。
由于他当时和其他群众演员坐在台阶上,旁边的一个农民工样的小伙子就时不时地向他的盒饭里瞟去,见到他有点要吃完的样子,就连忙伸过脖子道:“大哥,你这肉不吃了?多浪费!”眼睛巴巴地瞅着。
煜叔微微一笑道:“我正在节食,这块肉你想吃就拿去吧,年轻人,干活累,需要体力。”
小伙子大喜,一筷头戳过去,放进嘴里大嚼,道:“大哥,你这人真好!不过你吃那么点能行吗?咱这活挺累的。”
煜叔用绸缎帕子擦了擦嘴角——实际上他吃饭非常文雅,并没有留下什么不该留下的,道“我知道自己该吃多少。”
正说这话,后面就有人清道,“让开让开让开!天哥来了!你们几个别挡道,那边吃去。”
几个农民工训练有素地一边低头吃一边挪到墙根底下,蹲着吃,煜叔也站起来,闪到一边,不知道是什么人的排场这么大,眼见片场的皇帝导演也从藤椅上站起来迎出来。
不多时,一个身穿白色雅痞风格的青年戴着硕大无比的墨镜出现在片场,煜叔发现自己竟然认得这人,不单认得,曾经一个阶段还很熟——对对方的身体很熟悉。
这人们口中的天哥,就是他曾经宠爱过的一个孩子,甄天明。
煜叔认识他的时候他还不是天哥,煜叔叫他“小明”,他叫他“煜叔”。
认真说起来,也就这么多了,小明只不过是那些在他床上来来往往的过客之一,没什么特别的,被煜叔恩宠过的也不止他一个明星,甚至现在成了天皇巨星的也是有的,煜叔虽然对这方面没有花过特别的心情,不过,他承认,对于主动送上门来由所求的鲜嫩孩子,他确实有点不懂得如何拒绝。反正来来回回的大家都是过客,爱来爱去今天爱你明天爱他到底谁爱我,煜叔喜欢和艺人做这交易是因为,他觉得演员入戏出戏都容易,他乐得让他们陪,偶尔过过恋爱的戏瘾,结局总归落到钱上,很方便。
星味十足的甄天明目不斜视地向导演快步走去,嘴里道:“导演,今天我的戏份要快,一会还有个通告,反正三点我是必须走的。”
与煜叔擦肩而过的时候彼此的心里都没有兴起一点波澜,对甄天明来说,这个就是白菜地里一颗白菜而已,如果他能仔细地看上两眼也许会补充说这是颗胖白菜;对煜叔来说,无论是小明还是天哥,都和他关系不大。
那天结束的时候,经纪人凌霄开车来接他。因为“演技”不错而得到导演认可的煜叔在群众演员中也赢得了一定的羡慕,毕竟这个时代还是要讲究一点实力的,人们对于有实力的人也真心地尊敬。
车上,煜叔沉默着,凌霄一边开车一边道:“你今天很不错嘛,没喝酒,听副导演讲演得也很好。这样才对嘛,你的人生还很长,干嘛总和自己过不去,要珍惜……”
煜叔望着窗外突然打断道:“我觉得有必要提高下自己的演技了。”
凌霄吃惊,“演了半辈子戏了,怎么突然……”
煜叔道:“我说了之前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
凌霄瞥了他一眼道:“连演戏也不记得了吗?不是说今天演得很顺利。”
煜叔道:“为我安排下演员进修的事情。”
凌霄刚要张嘴讽刺几句,又忍住了,道:“我觉得你出事醒来之后变了很多,难道失忆可以改变人的性格?嘛,这种事情反正不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