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的后半个月,洪涛变踏实了,哪儿也不敢乱跑,也不整天张罗着去这儿去那儿了,老老实实的每天上学,大热天的还得戴着一副蛤蟆镜,把他那双最容易被人认出来的眼睛挡住。谭晶是彻底上不了学了,那些好事之人无法去一所中学里找洪涛麻烦,但是去大学骚扰一名大学生还是没什么心理负担的,于是不得已,洪涛托关系给她弄了半年的休学,等这股风过一过,明年再回学校吧。
这样也好,趁着这段时间,她不光能和林笛给她找来的声乐老师一起补一补声乐上的短板,还接拍了一个合资洗发水的广告,这是当时中国唯一一种合资洗发水,它的名字叫“力士”。和出个人专辑磁带相比,接拍广告显然要挣钱快的多,短短一周的拍摄时间,谭晶得到了七万块钱的广告费,几乎是她在磁带上收入的两倍,要知道至今为止,她的磁带销售量已经超过了三十万盘,这还只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对于谭晶的这些收入,除了林笛那个公司扣除了35%的运营成本和经纪人分成之外,洪涛一分都没要,都让谭晶自己收着了。不过他也宣布,对谭晶的个人投资,到此结束,从这一天开始,谭晶个人的开销,洪涛不再担负,而在她歌唱、舞蹈事业上的投资,则是生意,双方一切按照合同办。
至于洪涛对谭晶之前的那些投资,都将在那35%中慢慢收回,因为那个是投资,不是借款。别看现在这个35%才一两万块钱,随着谭晶的冉冉升起,她很快就是洪涛手中的另一棵摇钱树了。只要她和洪涛签订的那份代理合同不到期,洪涛就能从谭晶挣到的每一笔钱中,分得这35%。当然了,这里还有林笛30%。他这个倒霉的胖子也被洪涛算计进去了,这等于是洪涛拿着一份儿合同,左边拉着谭晶,右边还拽着林笛,他啥也不干,白白得钱。
不过话也不能这么说,这就和种果树一样,如果没有洪涛去挖土、浇水、施肥。谭晶这棵树也结不了这么多果子,自然是谁种树谁收益了,林笛只能算是那个推着车满街叫卖果子的人,卖完钱回来还得把大头交给洪涛,他就挣点差价。当然了,就林笛来说,这点差价他也满足了,现在他也算是大陆音乐圈里的当红制作人,对外而言,他手里攥着两颗正当红的新星。分分钟有成为金牌制作人的可能。
这边挣着小钱钱,林笛和宝丽金那边也没闲着,刚开始那边的出价很低。而且还要一口价买断这两张专辑的版权。这当然是洪涛所不能容忍的,他自己就是靠高瞻远瞩吃饭的人,那能容忍别人在这方面占自己的大便宜?于是两边的谈判陷入了僵局,不过洪涛并不担心宝丽金会离开谈判桌,这个时候正是港台唱片公司开始入侵大陆乐坛的时候,而自己和谭晶的出现正好符合他们的这个需求。
最主要的是他们两个都属于创作型的歌手,手里有歌曲的版权,虽然在国内这种玩意并没有太大意义,但是要想把唱片销售到中国以外的华语地区去。版权还是很要命的硬性指标。所以他们只要没第一时间中断谈判,那就说明他们还是想谈。这一点洪涛又占了作弊者的优势,他虽然不是圈内人。不太了解这里面的详细情况,但是他可以从大方向上占尽便宜,他知道大趋势往那里走。
一次谈不拢,好办,咱再谈!再谈不拢,也好办,我再找别人谈。林笛在他的工作能力和人脉关系上并没有吹牛,没多久就有一家叫做飞图的香|港唱片公司也加入了对谭晶和洪涛的争夺中来,而这家公司背后的母公司,就是湾湾的唱片业巨人,滚石唱片,他们对采用这种方式进入大陆乐坛也很感兴趣。
到了这一步,洪涛就不再参与这件事儿了,有了两个相互敌视的谈判对手,林笛如果还不能从中为自己这边牟取最大利益,那他也就不配挣这份儿钱了。
说到钱这个字眼,五月初的时候,洪涛终于咧开嘴笑了,第四套人民正式发行。洪涛就是一个屁民,发行钱币这种无比高大上的事情和他有半毛钱关系嘛?难道说国家银行还会找他合作?这不是扯淡嘛!没错,发行钱币这件事儿他一点儿掺合的机会都没有,不过对于一个稍微有点钱的人来说,第四套人民币的发行确实是一件大好事,因为出现了五十和一百面额的大钞。
以前洪涛出去,兜里总要揣着一大把十元钞票,如果要买个上千块钱的东西,你就数吧,数了半天,交到对方手里,对方还得再数一遍。要是赶上上万块钱的交易,直接就是一摞,那时候叫做一方钱,一出门就得提着个大包,里面装着好几摞纸币,不光花的难受,收的也麻烦。
现在好了,面额直接提高十倍,这也意味着随身携带的同等数量钱币体积缩小了十倍,再像以前那样提着一个大包出去,那就不是几万块钱的交易了,而是变成了百万级别的交易,这种情况就目前来说,应该并不常见。
本来在未来几年即将作废的第三套人民币到了后世也将会成为一种收藏品,价格也不错,不过洪涛现在已经顾不上这种费时费力的赚钱方式了,就算攒上几百套全新的第三套人民币又如何?有那个功夫还不如去自己家院子里多磨出几块玉石来,只要出一件儿好料,什么就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