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越这样成熟威猛的男人,应该对节奏俐落的动作片比较感兴趣吧,可是约看电影时,他请她挑部女生爱看的片子,她顺他意选了部文艺爱情片,没想到老是迟到的人今天来得这样早,看样子这一小时他要无聊地度过了。
“那很好。”谭越低声回她。
他不觉得无趣,就算是出于社交上的礼貌,孙雅曼仍然很高兴。她偏了偏头,微微一瞅后才将目光转回银幕。
谭越欣赏文静内敛型的女生,孙雅曼谨记他的偏好,尽量不让自己喜形于色。
可是,不是和朋友,是和谭越一起看电影耶,这个对她来说一直那么遥远的男人,现在就坐在她身旁,和她做着一般情侣常会做的事情。
想到这点,孙雅曼情不自禁又侧头偷看他一眼。
他性格帅气的瞳眸,即使在晦暗不明的戏院中,依然晶灿有神、湛湛动人。他坚毅的额头、直挺的鼻梁、阳刚的下巴,在幽暗光线中自成一道迷人侧影,孙雅曼偷偷睨着他,一颗心早不在电影剧情上了。
事实上,早在大四那年,她遇见他的那天起,她的心就容不下其他男人,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那一年,孙雅曼兴致一来,跟着高中学姐去爬南华山,自恃体力不错的她,轻松完成这条百阶入门路线,却在回程中粗心地扭伤了脚,而谭越,正是背她下山的同队队友。
“谢谢……”下山后,她想问他名字,但喉咙挤了半天,只能出这两个字,这是她第一次在异性面前,如此别扭不自在。
“不客气。”简单回她话后,谭越潇洒地离去。
坐在车里,孙雅曼凝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心中突生一股“如果他能回头看她一眼该有多好”的想法。
他好高、好壮,直至今日,孙雅曼仍清楚记得谭越宽厚的背。
从来都是被男生热烈追求的她,第一次动了倒追人的念头,只是,她亲爱的学姐残酷地告诉她:谭越已有个感情十分要好的女友,名叫赵若璃,交往多年的他们,早有了步入礼堂的计划。
再玩世不羁、再随心所欲,她也做不来横刀夺爱的事。
何况谭越眼里只有他美丽文静、气质优雅的女友,勉强算是跟他同爬过一座山的她,根本没有介人他们感情的能耐。
爱情强求不来,但她无法遏止自己想要更认识他的yu\望!
她缠着学姐询问关于谭越的一切,她混在人群中,默默守在球场边看他打球,她挖出柜子里的泳衣早起晨泳去,就为了可以玩玩看他一眼。
甚至,不看球赛的她,守在莹幕前看NBA转播,只因她知道热爱篮球的谭越同一时间可能也在观赏比赛……
大学最后一年,她作业迟交、笔试乱考,为了一个不可能喜欢自己的男生,失意颓丧到这种境地,简直偏执过了头。但若时光倒转,她认为自己还是会一样糟糕。
白云苍驹,世事无常,经过了五年的时间,从台北到纽约到巴黎再回到故乡,孙雅曼走过不少地方,调见不少人,以前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女孩已消失不见,她变得比较成熟也比较世故,但不变的是,她依然喜欢着谭越……
她那样地喜欢着他,可叹的是,他不记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