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先开枪的乃是洛岩。
其余地玛莎国士兵立刻发现不对,急忙蹲下。同时本能的举着手中的来复枪寻找着射击目标。
“啪!”又是一枪。
这次开枪的乃是孟腊。
走在最后面的那个玛莎国士兵还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事,甚至还本能的似乎要喊前面的人,了解情况。但是随着一声枪响,他的脑袋上蓦然爆开一株血花,直飞起来,跟着身体一顿,然后一头歪倒在旁边的树干上,树干上顿时全是脑浆和鲜血。
洛岩迅速推弹上膛,第二枪又响了。
走在第二个位置地玛莎国士兵惨叫一声,手中的来复枪还没有来得及举起,脸门上已经被子弹炸裂了。鼻子眼睛里都全部冒出血来,跟着一头向后跌,倒在泥泞的地上,随即两腿一蹬,再也没有了动静。
孟腊也打响了第二枪。
那个反应最快的玛莎国士兵才刚刚寻找到袭击的来自方向,就已经被打倒。在快速的射击中,勐腊没有选择他的脑袋,而是选择了他的左胸,枪响弹出,他的胸膛上绽开一朵血花,跟着身子一震,手中的来复枪随手掉落,身子也缓缓地瘫痪在地上。
“砰!”惊慌失措之下,一个玛莎国士兵胡乱的扣动了来复枪的扳机,发出轰然巨响,但是子弹却飞向了另外一个方向,最后命中了一支无辜的四脚蛇,逼迫它从高高的树干上掉了下来,摔成了肉酱。
洛岩的第三枪随即打响。
残存的玛莎国士兵中最强壮的那个人,刚刚寻找到了洛岩的位置,就被一枪击中了脑袋,但是他的强壮身躯遭受射击以后,身躯依然不动,只有脑袋突然炸裂,鲜血和脑浆迸飞,场面极度的恐怖和壮观。
孟腊的第三枪也跟着打响。
剩下的两个玛莎国士兵在遭受到忽然袭击的情况下,再也没有勇气还击,甩掉手中的来复枪,条件发射的就想跑。然而慌不择路之下,两人撞在了一起,眼冒金星的时候,急忙转过身来,继续逃跑,结果还没有走出三步路,就被飞驰而来的枪弹准确的命中了脑门。两颗子弹都是从太阳穴直穿而过,带出两串美丽而心悸的血花。当场死亡的玛莎国士兵还本能的向前奔跑,直到撞到了前面的大树上,才一头仰倒。
密林重新归于寂静。
洛岩和孟腊两人默默地走到被射杀的玛莎国士兵中,检查了一下他们的尸体,将部分食物和有用的物资收集起来,塞进去空荡荡的背包里。他们在密林里面还需要呆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任何的物资都是很宝贵的,除了射杀敌人之外,搜集物资也是第一要务。
洛岩站在那个被命中胸部地玛莎国士兵的尸体的旁边。踢了踢他的尸体,扭头用眼神瞥了瞥旁边的孟腊,似乎觉得他怎么不直接爆头,怎么就打胸口了呢?
孟腊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当时自己心里还是有点着急,不能够彻底的冷静。所以才会直接射击他地胸部,这样做,即使在闭着眼睛的情况下,他也有百分百的把握。看来自己距离洛岩还是有一点点地距离啊,这份冷静功夫可不是轻易就可以练就的。洛岩这些人,都是蓝羽军的第一代狙击手,而自己,则应该算是第二代了。
洛岩在尸体边找了个稍微干净点地树根坐了下来,从背囊里掏出抹布和机油,开始精心的擦拭自己的狙击步枪。孟腊则在旁边负责警戒。对于旁边的还在流淌鲜血的尸体。两人都没有什么感觉,好像早就习以为常了。
蓝羽军海军陆战队狙击大队的战士们,用地都是崭新的伽兰马狙击步枪,这种狙击步枪乃是在毛瑟步枪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基本构造原理也大致相同。例如都是只有五发子弹的手拉式步枪。最大射程一千六百米,千米之内都具有杀伤力。和普通地毛瑟步枪改装的狙击步枪一样,它使用的也是四倍的光学瞄准镜。
伽兰马狙击步枪的优秀之处在于它地制造工艺,它采用了全新的钢材和子弹制造技术,使得它的精度更高。稳定性更好。根据测试,在八百米地距离上,伽兰马狙击步枪的射击准确率还是很高的。使用瞄准镜的话,基本可以做到百发百中。
不过,任何一种枪支有它的优点自然也有它的缺点。伽兰马狙击步枪的缺点就是造价昂贵,而且需要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否则很容易影响射击效果。尤其是在湿度极大的热带雨林中,几乎每天都要擦拭,每次射击以后最好也擦拭枪膛,才能保持良好地性能。因为这些缺点的存在,所以伽兰马狙击步枪没有大规模装备部队。只装备给少数的精锐的狙击手使用。例如海军陆战队第一团,就只有狙击大队配备的是伽兰马狙击步枪,其余的狙击手配备的都是毛瑟狙击步枪。
“这里似乎是斯伦河的洪水区。”孟腊打量着四周,发现了某些特别的地方,土地的湿度特别大,而且有洪水淹没的痕迹,一些生长在水里的动物也在对两人张牙舞爪的,仿佛要挑战两人的战斗力。
洛岩点点头,沉静的说道:“我们到斯伦河畔看看去,我怀疑他们会乘船而下。”
孟腊也点点头。
这段时间,乃是崇明岛降雨最多的时候,斯伦河的河水十分的丰满。乘坐木筏或者木船顺流而下的确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