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
杨夙枫从射击孔看出去,看到有三个敌人被诺福克步枪射中,另外还有五个敌人被帕尔马长弓射中。中枪的人还在踉踉跄跄的往前跑,可是被帕尔马长弓射中的人却当场就倒下了,近两尺长的雁翎箭狠狠的射进了他们的身体,让他们再也无法动弹。诺福克步枪的中远距离杀伤力和帕尔马长弓相比,无疑是远远的落在了后面。
杨夙枫木然的看着,面无表情。
剩下的三个黑衣人显然武功非常不错,很快就贴近了城门。这时候,那个御林军都尉挥挥手,早已严阵以待的一百多个禁卫军士兵立刻蜂拥着冲了上去,将他们包围起来。
血雨翻飞,惨叫声连连。
马蹄声再次响起,增援的禁卫军士兵赶到。
人多势众,人员密集,明斯克步枪手和诺福克步枪手都投鼠忌器,停止了射击,放下了手中的长枪,惟有帕尔马长弓手还在严阵以待。
杨夙枫朝身边的禁卫军士兵扬扬手,让他将明斯克步枪递给自己,轻轻地掂量了一下,点点头,又摇摇头,出神片刻,然后将步枪递给那个莫名其妙的士兵。他心中默默地叹了一口气,这的确不是什么理想的武器,连最古老的杉木弓都不如。不过,训练一名步枪手要比训练一名弓箭手容易多了。从这一点上,他似乎又看到了一点点未来的曙光。
在众多禁卫军士兵的围攻之下,那三个黑衣人依然不落下风,那个来自御林军的奋威都尉又气又恼,脸色发青,可是却又深知这三个人的武功很好,就算人再多也是白搭。一瞬间,双方倒是在僵持了,不断地有禁卫军士兵受伤倒地,伤口都流出黑色的血,挣扎一会儿就断气了,显然那些黑衣人的兵器都淬有剧毒。旁边的人虽然焦急无比,可是却拥挤不上,只能在旁边干吆喝。
杨夙枫也是越看越恼,只觉得心里有一股气不断冒起,越积越盛。他看看四周,拿过一名士兵的装好弹**的诺福克步枪,几乎是出于本能的瞄准其中一个黑衣人,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沉闷的枪响过后,硝烟升腾,那个黑衣人的身子明显的趔趄了一下,手中的柳叶刀把握不住掉地,随即就被趁机砍杀上来的禁卫军砍成肉酱。
哨所里的人都惊讶的看着杨夙枫,许多人都流露出惊讶而钦佩的神色,杨夙枫却是丝毫未觉,开枪似乎已经成了他的本能,根本不需要瞄准。他面无表情的将诺福克步枪递给那个愣愣然的士兵,低沉的说道:“装弹。”那个果毅校尉乖巧的接过步枪,仔细地将弹**装好,重新恭敬地递回给杨夙枫。杨夙枫看了一下战场,手起枪落,另外一个黑衣人脸上顿时炸开了花,一头栽倒在地上。
“好枪法!”一个尖锐的喝彩声远远的传来,杨夙枫却不知道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