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森打开车门,直接钻出驾驶席,就往公路上跑。他知道要是再慢一步,铁定会死在这儿,丧尸犬的速度,可是很快的,根本不是自己能够比拟。至于同车的两个人,那不关他的事,能够让那群丧尸停下,为自己争取时间,那是最好不过。
“等等我们。”看到安德森离开,矮个男子忍着撞车后带来的身体不适,急匆匆的下来,跟在后面亡命狂奔,不过看得出来,他的精神很不稳定,跑步的姿势扭曲,好像在跳秧歌一样。空气中子弹shè过的咻咻声,几乎把他吓。不过他的运气显然已经用光,跑不到几步,就被一颗流弹击中了耳垂,顿时鲜血淋漓,等他强忍着疼痛,想要继续跑时,直接就被一串子弹击中,整个胸前血红一片,扑倒在地,他伸出手,想要抓住前面不断远去的身影,更想开口呼救,可是没机会了,一只体型壮硕的丧尸犬,直接扑了过来,挥爪打爆了他的脑袋,紧跟着一群丧尸从他身上碾过,有这只丧尸犬在,它们不敢停留,却也在离开的时候,将他残破的脑袋直接踩成了一团肉泥。
比起安德森,壮汉的动作更快,从他眼睛撞到座椅后,疼痛传入脑中时,他就立刻咬紧了牙关,打开车门悄悄溜走。在死亡的威胁面前,他自私了一次,凭借手中那几把枪,还有近百发子弹,足够他活下去了,就算是面对十几只丧尸的攻击,也能够从容应付,打不过还跑不过嘛!
他埋头向前冲,完全没有在意,自己到底是跑向什么方向。等到前面环境变得开阔起来,这才茫然的抬起头,愕然发现,自己竟然转回了橡树街的地铁车站,那个他当初于棒球帽分手的地方!
“这是主在暗示我,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结束吗?’壮汉喃喃着,他想到了地铁,米国地铁都是自动行驶的,根本没有司机,只要自己能够进入,做到下一站地,离开这个丧尸遍布的地方,哪怕城市内其它所在,早晚会被丧尸占领,他也有时间,来从容布置一个安全地点,然后准备些吃的和武器,他相信,凭借自己的力量,只要找到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活下去应该没问题!
打定了主意,壮汉也不在迟疑,直接向车站大厅走去,地上躺着数十只死去的丧尸,它们身体中暗红sè的鲜血,沿着伤口流出滴在了地上。血腥味和恶臭开始弥漫,这一幕仿佛一副凄美的印象派画纤,几只没有被铁棍刺破脑袋,挂在上面,扭动身体挣扎,喉咙中发出低吼,用残破的眼球盯着闯进大厅的幸存者。
壮汉咽了口唾沫,大步流星冲了过去,一脚踏在某只双手折断的丧尸脑袋上,吧唧一声,踩爆了他,干瘪的脑浆和血块溅了出来,洒在白sè的地板上很是扎眼。
听到外面传来的脚步声,大厅里游荡的丧尸,迈着脚步走了出来,壮汉双眼一缩,看到了其中一道身影,那个丧尸浑身上下满是伤口,看得出来他在死前,经受了极大的折磨。他的左臂齐根断裂,几个牙印出现在那里,那是被丧尸咬掉的,看他头上歪歪扭扭带着的棒球帽,这个人的身份,不问自知。
壮汉深吸一口气,双手抬起扣下扳机,子弹不断shè进车站大厅,在月光下,就像一只只带来死亡的萤火虫,此时天se已经暗了下来,暗淡的月sè映照下,让这些丧尸惨白sè的皮肤更加渗人,他们皮肤已经腐烂,甚至都能看到暗黑sè的牙床,上下颌不断鼓动,仿佛是在咀嚼着什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