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说出这三个字,却在心里默默地喊着,刚才那种千钧一发,面临死亡危机的时刻。能够被人救下,这让他心里充满了感动,雇佣兵也是人!他也想活着!虽说战士死在战场。是最高的殊荣,可有几个战士,是心甘情愿去死的?蝼蚁尚且偷生,能多活一刻,谁也不想放弃,除非那个人已经疯了,那才不想活呢!
通过了一道关口,巴士车速直接飙升到极限,转眼就开出数百米远,把那些丧尸,全都远远的抛在后面,它们速度是很快,也确实没有疲惫的感觉,可全力爆发下,还是回有所损失的,像变异丧尸和舔食者这样的进化体,按理说已经有用了基本的分辨能力,一旦遇到无法抗衡,或者短时间内,没办法拿下的猎物,就会选择放弃,而不是像普通丧尸一样,傻傻的一直赖着,它们也想放弃,跟着一个铁皮怪物后面狂奔,时间短了还好,时间一长对它们体内的能量消耗,也是个巨大的负担。可问题是,浣熊市内,现在想要找到一些活人,实在是好比大海捞针,它们被强行催化,实力提升数倍,但是如果一天内,没有办法吞食足够的血肉,死亡立刻就会降临,因为它们进化的动力,就是自己的生命力。
吼!吼吼!
这是一只四米高,体长足有六米,浑身肌肉呈现出一种怪异紫se的舔食者,它嘴里不断咀嚼着,好半天才噗的一声,吐出一只胶皮鞋。如果马修在场,肯定能够认出,穿这只皮鞋的,就是那个被他丢下巴士,已经变成丧尸的年轻男子!
这位变异丧尸,进化的程度,比在场所有的舔食者都要深,它的智慧已经堪比普通的**岁顽童,在意外吞食掉一个活人后,感觉到体内本来已经枯竭的血脉,突然衍生出阵阵力量,它立刻就醒悟,这些血肉可以让自己变得更强,而就在这种刻意的改变下,它的嗅觉进化的无比灵敏,可以远隔近千米来发现猎物!那个年轻男子虽说已经变成了丧尸,可他毕竟是刚刚变异,内脏已经被腐蚀逛了,皮肉还保持着基本的活性,在其它丧尸忽略的时候,它直接就发现了这些,然后当然不让,把这个猎物直接咽下肚,一路都在慢慢吞咽,直到刚才才彻底消化。
看着巴士车一路远去,这只舔食者变异体瞪着一双小孩拳头大小的血红双瞳,扫视着周围的同类,然后抬起头,向着远处看出,良久才伸出脸盆大小的利爪,指着远处一个方向,用沙哑的声音喊道,“那,那里,走!”
吼!
一只三米高的舔食者,从尸群中跳出来,看着舔食者变异体,滋着牙大声嘶吼,它的智慧只等同小学一年级孩子,没办法想太复杂的事,不过它能感觉到,那些血肉**,正渐渐远离自己,而他们行进的方向,与同类指着的方向完全向左,难不成追了那么久,现在就放弃?这个想法让它很是不甘心,哪怕感觉到对方气势,比自己要强大许多,它也忍不住出声反驳,说到底还是不愿意听从指令。
“他们,会,在那里,出现。路线,我看到了。”舔食者变异体的越说越快,声音也渐渐的开始圆润起来,可以那只舔食者,压根就听不明白,死脑筋的认为,猎物就在前面,自己不追上去,就再也不可能见到,它这一番吼叫,直接让后面那群尸群,也躁动了起来,它们的智慧都不高,同样在疑惑这些,要不是体内病毒压制,怕是早就造反了!跟一群丧尸讲道理谈路线,指望它们能够接受,那比对牛弹琴还要困难!(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