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矜持了,赶紧把自己是个俗人的事实说了出来。
“他一点艺术细胞都没有,你们还是绕了他吧,而且他睡着之后会打呼噜的。。。。。。”艾琳知道洪涛大概的喜好,赶紧也出面帮他打圆场,顺便揭发了他的一个恶习。
“哈哈哈哈。。。哈哈哈。。。”邦妮并没有强求,三个姑娘一阵哄笑,然后集体向右转,向着大中央车站开路。
晚上10点多,洪涛和艾琳终于回到了公寓里,那个南希还真是好客,生怕洪涛逛的地方少了,在大中央车站吃完晚饭之后,又特意开车拉着洪涛从皇后隧道穿过伊斯特河进入了皇后区,然后再转到布鲁克林区,再穿过灯火辉煌的布鲁克林大桥,返回下曼哈顿,算是简单的看了看纽约市的夜景。
这还不算完,第二天一大早,这个南希和邦妮又如约而至,开车拉着洪涛两口子,花了半天时间把纽约的布鲁克林区、皇后区和部分布朗克斯区大概的浏览了一下,又在艾琳的公寓里蹭了洪涛一顿手擀面之后,才意犹未尽的离开了。
如果不是艾琳和洪涛晚上要去出席酒会,这两个热情四射的姑娘还打算拉着洪涛坐渡轮去纽约另一个区斯丹登岛上看看,从这一天多的接触来看,她们很喜欢她们的家乡,也很热爱这里,所以才想让洪涛这个外国人尽可能多的了解纽约,只要你能多夸几句纽约的优点,她们就很满足,一点都不嫌累。
她们不嫌累,洪涛也真的不嫌烦,他对纽约还是充满了好奇心的,其实他的好奇心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冒出来。两位纽约姑娘的努力还是很有效果的,洪涛虽然只在纽约生活了2天,但是通过四处观看和与南希、邦妮的交流,他对纽约这座城市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中国人有句俗语:百闻不如一见!这句话简直就是真理。
洪涛已经算消息比较灵通的人了,他守着一个美国媳妇,经常可以从艾琳口中听到她在纽约的生活工作情况,这应该算是很准确的了吧?其实满不是那么回事儿!这到不是艾琳有意骗他,和艾琳的工作性质有关。
她整天待在写字楼里,要不就是去客户的公司,虽然也算在纽约住了几年,但是她眼中的纽约就是公寓、地铁、写字楼和公司,顶多再加上附近的几个超市、洗衣店、美容院啥的,充其量算是纽约一角,根本谈不上纽约的全貌,更谈不上熟悉纽约。
这次的暴走纽约城,不光对洪涛是个难得的了解这座城市的机会,也算是给艾琳补上一堂课,让她顺便也更熟悉熟悉这个她工作生活的城市。
就洪涛目前对纽约的了解,除了那个他没去过的斯丹登岛之外,其余的4个区他基本都算是去过了,其中曼哈顿岛最熟悉,布鲁克林和皇后区属于走马观花,布朗克斯区算是蜻蜓点水。
就曼哈顿岛来说,中城区算是最繁华的地段,下城区有点老城区的感觉,上城区按照北京的习惯应该算是4环外了,既有高档社区,也有像哈林区这样治安比较差的区域。
原本洪涛以为布鲁克林区是纽约的贫民窟和犯罪摇篮,其实他错了,他又被那些美国电影给骗了,在纽约真正可怕的地方是布朗克斯区、曼哈顿的哈林,布鲁克林区只是中心地带治安比较次,顶多排在第三位。
洪涛没有种族歧视观念,因为他自己本身按照美国人的标准就是有色人种,但是在纽约生活了2天多,他不得不说的是,那里居住的黑人多,那里治安就差,这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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