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的敌人,要么人多但弱,要么厉害但少,根本不能让他完完全全地发挥自己的全部实力,今天难得有这么一群实力强悍的对手,他怎能不兴奋。
文采扬大喝一声,拖刀在侧,向着那群人对冲而去。
要拼命,来吧!
让我们用鲜血来见证强者的崛起,让我们用狂野的斗志来摧毁敌人的意志,让我们用手中嗜血的武器劈开敌人的身体,让这个夜因我们而变得更加凄凉吧!
喊杀声响彻整个巷子,远远地传了出去,夜行的路人纷纷神色大变,低头绕道而行。远处巡逻的警车自顾地游荡着,这边的喊杀声并不能影响他们分毫,看他们就只在这个范围外沿来回游动,似乎在等着替什么人收尸。
文采扬的双眼一片血红,但眼神依然是那么的凌厉。他不知道自己手中的弑天砍断了多少把对方的武器,更不知道划开了多少人的身体,他只知道眼前只要还有一人站着,他就不会停止进攻。
此时的他已舍弃了之前突袭时那种飘逸的打法,完全采取的是刀刀见血的硬拼。不求自保,只求给敌人以重创。虽然那奇妙的步法已成为了他的本能,让他可以下意识地躲过致命的攻击,但不可避免的,他早已挂了彩,整个人全身一片血红,分辨不出哪里是自己的鲜血,哪里是别人的。
弑天之利超乎想象,挡者即断,中者即伤,配合以精妙的步法跟随心而动的刀法,让文采扬所过之处无一人可以站立当场。
拼命,并不是什么人的专利,有的人是为了生存而拼命,有的人是为了梦想而拼命,也有的人是为了责任而拼命。文采扬眼前的这群敌人就是为了生存而拼命,走上这条路,他们随时都做好了拼命的准备,因此他们不怕拼命。
而文采扬却是为了认清自己而拼命。是的,他现在要认清自己,自己的实力到底有多强?自己真的喜欢这种拼杀的快感吗?为了提升自己的实力真的可以肆无忌惮地杀戮吗?他真的可以做到视人命如草芥吗?
事实上,文采扬发现,自己并不是一个冷血而嗜血的人。虽然他曾经杀过不少的人,但他从没认为杀人是一件能让人感到有快感的事。这一刻,因为他想得太多了,虽然攻击从没停止过,但并没有发动一击致命的必杀,很多人,都是重伤倒地,并没人当场丢了性命。
还有一点可以看出他并无取人性命之意,此时在文采扬前面,地上躺满了的人群,血醒味扑鼻而来,在文采扬脚下,他的右脚被一个躺倒在地的汉子用那双缺了几根指头的双手死死地抱着,张开大嘴狠狠地咬住他的小腿不放。而文采扬却仿佛没有知觉一般任他咬着,他的目光漠然地看着前方唯一一个能勉强站立着的人。
“你很强,我承认我们败了。但我要劝你一句,早点离开这里吧,打败了我们并不能证明你有多强,你已经惹上了不该惹的人,凭你一人之力是不可能对付得了的。”
领头那汉子望着眼前这浴血的青年,将手中的刀子插在地上,尽力不让自己那伤痕累累的身躯倒下。在他眼中并无丝毫仇恨,他们尊敬强者。
大家都是身不由已,既然已走到了敌对的立场上,那败了就是败了,只能说明自己太弱,输得心服口服,何况对方并不是用什么卑鄙无耻的手段赢了自己。
能正大光明打败你的敌人,你不应该去恨他,因为你自己太弱;你应该去尊敬他,因为他比你强。有些敌人,并不是不可以尊敬。
“你们是我这些年来遇到的最值得我尊重的对手,我想如果不是立场不同的话,我很愿意认识你们。”
文采扬说的并不是什么谎话,这是一群值得尊重的对手。
一个人,不只是要认清自己,更要认清自己的敌人。能尊重自己的敌人那是一种境界,这样的人才能真正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能更上一层楼。
两人再次默默地注视对方一眼,然后文采扬将自己的右腿抽了出来,蹒跚着向巷子外走走去,一滴滴鲜血顺着他的衣襟滴下,直到消失在夜色中。
这夜,仿佛更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