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火影之我是新鸣人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40章 鼬 干柿鬼鲛VS八歧大蛇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小光求推荐,求收藏,求关注

    这边轻轻松松的解决了,另外一边更是轻松,这边地上最起码还有几具尸体,那边几乎完全没有,在神秘的空间中,无数的独眼巨人在不断的挣扎,宇智波止水双眼一照,一直的眼睛变变成了三勾玉型的,接着马上又变了回来,宇智波止水眼睛一眯道:“是吗,很好控制的啊,由于眼睛比较大,大脑很简单,每天只知道打架,抢夺东西,为此每天要进行不断的战斗,为此实力不断的增强,简直就是天生的战斗种族,不过现在还不能完全控制,也不能叫他们过早的的出现在众人面前,虽然其他人也有可能动手捕捉,但是可没有人会傻到拿出来!你们就在这里呆着吧!”

    身体慢慢变虚,一直到最后消失。至于长门那边,长门,小楠和雷牙三人坐在地上不断的喘气,兰丸帮几个人倒水,看着这周围的环境遍地的尸体还有破坏的不堪入目的场地雷牙眯着眼睛,一脸郁闷道:“小楠小姐,你的破坏似乎有一些过分了,不过效果倒是不错,仅仅是捡晶核就把这么多人累成这个样子,天道和长门不知道使用了多少次万象天引,才将这些晶核捡拾干净!”小楠干笑道:“不好意思,因为上次听长门说宇智波斑身上已经有了太多的写轮眼,一般的攻击就算打到也不会有什么效果,所以我就准备使用掉一部分,但结果全部使用了,不过效果好象不错!”

    听到小楠的话,兰丸道:“那里是不错,简直是好但过分了,我的耳朵差点聋了,效果简直是好到极限了,一次性解决了这么多,按照这速度,估计就你一个人用不了几天都能解决这所偶的魔兽,我就不相信,还有谁能比我们这一组快!如果其他的小队也能像我们这么快的话,那这次魔兽大军估计仅仅一天就能结束了,这种效果如果只能说不错的话,那就没有绝佳的表现了!对了,长门大哥,为什么鸣人大哥要把年巧克力这一招教给你,难道有什么目的吗?”见长门竖起手指做了一个静音的动作,兰丸马上闭紧了嘴巴,他并不是笨蛋,既然鸣人没有告诉自己,那就说明现在不是时候,到了可以告诉自己的时候,鸣人是不会不说的。这时长门看了一眼佐助那边道:“解决好了,我先去坐住哪里一趟马上回来!”

    说完直接闪身消失,马上来到佐助那里,看到地上已经动不了的巨人们,长门伸手一挥,所有的巨人直接变成了巧克力,然后放到空间卷轴里,佐助奇怪道:“不杀掉吗?变成巧克力,这种巧克力除了鸣人那个家伙以外估计不会有人吃了,难道这个家伙没有准备足够的粮食?不应该啊,我记得他可是准备了很久的粮食啊?难道这家伙……”这个时候,佐助忽然想起了什么,长门道:“不要说了,现在还不能让太多的人知道,你们三个也一样,不要多说什么,我先走了。对了,如果说再看到有什么高级的兵种,战斗力超强的魔兽,也不要杀死,只要打残了就好!强大的魔兽一般都是一个人单独行动,看到之后先用写轮眼控制住,然后通知我就可以,如果是强大的军队种族,还想刚才一样!”

    佐助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了,那么继续吧!走!”说着带着自己的队员离开。在远处,干柿鬼鲛和宇智波鼬吃惊的看着八尾的变化,仅仅因为将一条蛇魂放到了八尾的身体里,竟然能够让八尾变成八歧大蛇,这简直是让人不敢相信的事情。这种事情是人完全想不到的,这个时候的八尾,应该叫八歧似乎脱离了宇智波止水的控制兴奋的叫道:“我成功了,我终于成功了,没想到,yīn差阳错之下竟然让我成功进阶,而且竟然让我成功的变成了神圣的八歧大蛇,老天待我不薄啊!”看着八歧大蛇兴奋的叫着,让鼬和干柿鬼鲛的神色一紧,随时准备着预防万一。

    八歧大蛇虽然是八个头,但是真正的思想还是由主头控制,看着下面的宇智波鼬道:“我当是谁呢?这不是宇智波鼬吗,好久不见了,具体多久呢?上次我被控制住了,我感应不到时间的流逝,不过看你的样子还年轻,估计没有过多长的时间吧!我竟然多离了写轮眼的控制,现在我感觉充满了力量,这种感觉还真是棒啊!哈哈……”“那你想怎么样呢?”宇智波鼬眯着眼道:“你是继续合作呢?还是准备投靠邪神呢?”“我那一个都不准备选!”八歧大蛇忽然叫道,眼中充满了愤怒的神情,就好像是有杀父之仇一样,这种眼神让干柿鬼鲛身体一阵。

    八歧大蛇八个脑袋死死的盯着宇智波鼬道:“我身为万山大蛇,虽然不说是多么显赫的身份,但也受到很多人的尊敬!大蛇丸每次叫我出来,都必定要准备一份厚礼!但是,自从遇到了你们这双可恶的眼睛,第一次是在沙之国,宇智波佐助把我召唤出来,让我跟一只的蜥蜴战斗,我为此负伤他居然连一点表示都没有,他有没有将我放在眼里!接着就是上一次,你们将我召唤出来,完全不把我当成战斗伙伴,竟然将我的灵魂放到这支乌贼的身体里,你知不知道本身一条尾巴的身体现在居然要控制八条腿,你知不知道这是多么难受的事情!不过也正是因为我掌握了控制八条尾巴的身体,再加上我爱吃东西奠性,再加上这些尸体血液中强大的力量,竟然yīn差阳错的让我突破了,现在你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