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平带著施柔云和水仙在龙城游逛。他没有直接回疯人院,水洁秋和原真的态度令他无法接受,不久前她们虽仍然说不会从他的,但也没有像刚才那样令他难堪。天才的脸皮虽厚,然而,那心也是有些脆弱的,所以他就觉得有点伤心了。真的有些伤心呢!就在街上走走再回去。
可是这龙城也没什么让他见了开心起来的事物,逛了一圈龙城,也看不见有卖冰糖葫芦的,这哄孩子开心的好东东也没有,何况是哄黄天才?
施柔云是很少言语的,希平不言语,她也就不言语了,水仙也不是很多言的女孩,有时她想说几句话,只是看见希平一副泄气的样子,张嘴几次也还是没有语言。
三人就如此没目的地走著,希平不知他要在龙城里找什么。这不是他熟悉的地方,也不是他想停留的地方,只是因了许多事,他才来到这里。话说回来了,这里架打得不畅,唱歌又有个洛幽儿要打烂他的嘴,还有个鸟劲呀?
在不知要找什么的情况下,竟然找到了野马族六女,当希平和原真相遇在街头,他很想转身就走,只是当他看见那个高大的女人那双充满挑战性的双眼,他打消了逃跑的念头,他黄希平并非华小波,很多情况下,不选择逃跑作为自己的天职。
他牵著两女的手走到原真的面前,在那一瞬间,恢复了他的无赖式的笑容,道:“公主,你不陪洛天?还是被他踢出来了?”
原真这一趟出来,也料不到会再遇希平,这对她来说有点突然,她俯视著面前的男人,这是她曾爱著的,或许现在仍旧是她所爱著的,只是她当著他的面当著众人,选择了这龙城的天之骄子洛天,她在伤了他的心的快感中有著莫名的愧疚,她道:“洛天是绝不会踢我出来的,这个你大可以放心。”
希平仰视著她,缓缓地道:“你来中原找到的就是他?”
“是的,我这一路上,遇到过许多男人,最后觉得他是最适合我的,他有著强大的力量和强大的野心,我跟随著他会很快乐,因为野马族的女人也是强者,跟随强者能够令我有种存在感。除了这点,我找不到生活的乐趣,你却不能带给我这种乐趣,因为你并不是一个有野心的男人,哪怕我曾经多爱你或我现在仍然爱你,若说回到你的身边,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你能解释当初为何悄悄地离开我。野马族的女人的确是可以随便选择男人,只是你应该知道,我是野马族的叛徒,我既然已经选择洛天便不会再选择你,在这点上,我和我母亲不同,因为我母亲对男人从来没有爱,而我原真,爱了你,你却不告而别──”
希平道:“你确定你母亲对男人没有爱吗?”
原真道:“一个有著许多男人的女人,她到底爱其中哪个男人呢?女人不像你们男人,你们可以同时爱著占有著许多女人,但女人,即使能够同时与许多男人保持著肉体的关系,她也是做不到对男人的占有的,哪怕野马族的女皇也不行。而说到爱,则更好笑,一个女人狭小的胸脯怎么能够容得下几个男人呢?我母亲绝不会对男人产生爱情,除非她像她的女儿一样,想占有一个男人,她却从来不想占有任何男人,只想让男人和她上床,不管是谁,只要是强壮的男人就行了。在中原,这是会被骂的,在野马族,这很正常。”
希平道:“或许你应该回野马族一趟,问问她的摄魂大法还在不在。”
原真一惊,立即想到雷龙这六个宠男,道:“你说你破了我母亲的大法?”
希平忽然轻松地笑道:“她呼我作她的小情人,你懂了吧?”
原真沉默了一会,望著远方,道:“我母亲或许正思念著你,而你却在这里搂著其他的女人,或许这就是野马族世代警告女子不要爱上男人的原因。”
希平道:“你吃醋,还是替你母亲鸣不平?”
“两者都有。”原真很诚实地回答。
希平忽地笑道:“真真,我突然不恨你了,想问你个事,你们野马族不会反对母女共有一个男人吧?”
“我们野马族从不论这些──”她突地停顿,盯著希平,叱道:“黄希平,你打什么主意?”
希平大笑道:“我黄希平并不是一个很容易认输的人,不论是打架还是唱歌,抑或是与人争夺某种东西,我都很坚持著要赢的原则。”
原真六女惊异地盯著他:这无赖又开始吹牛了。
希平继续道:“真真,什么时候我回野马族看望我的情人的时候,我会带著她的女儿回去的,你相信吗?”
原真傲然道:“绝不可能。”
“这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小哑巴、水仙,我们回疯人院,我现在又有心情唱歌了。”
水仙道:“你──现在快到晚上了,不要唱歌了好吗?”
希平牵著两女的手走过六女,道:“那你陪我做其他事?”
水仙道:“什么事?”
“晚上所特有的存在,一种甜蜜的游戏,它有一个男女都喜欢的名字:作爱。”
希平这乡巴佬很有诗意地说著被人世称之为肮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