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只能够有两个,一个是张口叫好,一个是拍手鼓掌,其他的任何动作都是多余的,让我看见就是一个拳头。”
锦州五义中的卢闲和路甲同声道:“我宁愿吃你的拳头!”
希平走到他们面前,看着他们的脸,摇头叹息道:“这是你们要求的!”
他的双拳齐出,分别撞在两人的脸上,两人应声而倒,昏死过去。
“叫你们当个高雅的听众,你们偏偏要做猪头!”他转脸对其他三人道:“你们还要不要吃拳头?”
三人同声道:“我们是大侠的忠实听众,最热情的歌迷!”
“好,很好!”很好的结果,就是他大唱烂歌。
而作为忠实歌迷的三人,也只能忍!忍!忍!
张多才本来有些俊俏的脸扭曲得像苦瓜,刘胡满一双手不停的猛扯着他自己的头发,李全修的双手不停地捶打着大理石地板累得满身大汗,可是,他们三人不得不在每一首歌唱完之后大拍其手大声叫好。
希平很满意他们的表现,在唱完某一首歌之后,道:“三位兄弟果然是我的知音,感谢你们为我的歌声疯狂!”
张多才趁此机会道:“大侠,请你留些歌,明天再唱!”
刘胡满也道:“我们明天继续为大侠的歌声喝彩!”
李全修苦着脸道:“大侠,我饿得很,想去吃饱了再听你唱。”
见希平不为所动,张多才又道:“大侠,我们请你到外面的酒楼,然后再去锦州城最大的妓院逍遥坊找最漂亮的妹妹陪你,你觉得如何?”
希平大笑道:“不好,还是请你们继续听我美妙的歌声,继续鼓掌、喝彩!”
直到傍晚,罗斤堂摆出了三大桌酒菜,希平的歌声还在张扬,只是有些沙哑了。
罗松皱眉道:“美美,去叫黄壮士吃饭吧!他唱了大半天了。”
他在这半天里,转了锦州城都十多圈了──他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喜欢逛街了,他都快进棺材的人了,往常一年没到街上逛一次,这天却逛足了十年的量,也是够辛苦的了,但他觉得此刻听希平的歌,比跑一百圈锦州城还要辛苦!
罗美美恼道:“我不去,那混蛋唱都唱饱了,还用得着吃饭?”
黄洋的老脸挂不住了,不好意思地道:“吵着你们了,我这儿子就是这样,在村庄时,不是唱歌就是找人打架,所以在村庄里,没有姑娘看得上他。”
春燕站了起来,道:“我去叫他吧!其他的人看来也叫不动他的。”
“阿姨,我跟妳去!”小雀自告奋勇地紧跟在春燕后面。
众人松了一口气:绝唱终于将要结束,感谢佛祖!
罗松道:“黄壮士的长相是无可挑剔,也很有侠义之心,只是他唱歌,连老朽都不敢恭维,老朽这辈子什么音乐都听过,就没听到有人这么唱歌的,让人无法适从。”
罗美美不满地道:“爷爷,他这人不但唱歌令人恶心,其他的一切行为和品德都是讨厌之极,你还说他有侠义之心?”
罗松这次没有反驳他的孙女,他亲眼看见希平无礼地把张多才甩了个四脚朝天,后来又知道卢闲和路甲吃了希平的一记拳头,一直到现在还仰躺在地上做恶梦,他对希平的美好印象还能剩多少?
歌声停止不久,众人就看见锦州五义跑了出来。卢闲和路甲好像刚睡醒的样子,脸上的拳印还未消;张多才全身虚脱如同一晚连搞了三个妓女一样,垂头丧气没精打采;李全修双手肿胀出血,全身的衣服湿透,应该是瘦了许多斤了。
最令人奇怪的是刘胡满,他的头壳上一根头发也没有,倒是有许多被他自己抓出的血痕,看来他真的得改名了──就叫刘光光。
罗松招呼他们道:“五位公子,吃了晚饭再走吧?”
张多才一口回绝道:“罗老爷,你府上来了个这么可怕的人物,我们兄弟不敢多留片刻。”
刘胡满痛苦地道:“我赌了十多年,这次输得最惨!”
李全修悲愤地道:“我要把我家的所有歌女都卖到妓院去,再也不敢在吃饭的时候,不,是任何时候都不敢听歌了,恶梦呀!”
卢闲和路甲跑到门口,又回头道:“他的拳头太硬,我们也不敢吃了。”
罗美美冷哼道:“没用的东西!”
“谁没用了?美美!”希平沙哑的声音传来。
罗美美扭头对他道:“你!”
“我会向妳证明我是有用的。”希平奸笑着看了看她,朝罗松道:“罗老,我们三人出了一身汗,不介意我们先沐浴吧?你们可以先吃,不必等我们。雀儿,带我们去沐浴!”
“鬼才等你!”罗美美看着四人走出罗斤堂,忽然脸色一变,起身就追了上去。
希平出了罗斤堂,就把小雀搂在怀中,亲了一个,道:“雀儿,半天没和妳亲热了,想我了吗?”
小雀嗔道:“大色狼,你满身是汗,会把雀儿的衣服弄脏的。”
“啊!差点又让我的雀儿恼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