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住处,已是十点。天皓摊在沙发上看警匪片,见文轩进门,给他挪了个位置。可文轩并不领他的情,招呼也不打,进门直奔卧室。天皓不悦地嘀咕:“你这段时间吃错了药!老是神神秘秘,一副不可理喻的样子,真让人搞不懂。”抬头瞅了瞅,见文轩仍旧没有吱声,这下天皓真来气了,遂大呼道:“不理我就算了,但话还是要交待一句,今晚你老爸打了两个电话来找你。”
怎么不打我的手机?文轩异常纳闷,掏出手机一看,哦,原来断电了。这时,电话又响起来了。
“看,又来了,这可是第三次了。”
文轩连忙操起话筒喊“爸爸”。可对方却是个咯咯笑的陌生女孩,窘得文轩有点无地自容,便想叫过天皓来接,谁料女孩子开口就问“请问段文轩先生在吗?”
原来是找自己,听声音很是陌生,文轩有点纳闷,便试着回应道:“我就是,请问你是哪位?”
女孩子见找对了人,有些语无伦次,吱唔了会儿,颤声说:“大作家,真得是你,我没听错吧。”语声兴奋异常。不容文轩答话,她又抢着说:“忘了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现在狮城读书,名叫梅芬芳,与梅兰芳的名字只差一个字,有趣吧。你的那篇文章我们全寝室的姐妹都拜读过了,文笔好得没法形容。但我还是想在你面前献丑一番,怎么形容呢?这么说吧,文采飞扬,清新秀美,优雅动人,有真情有思想,字字叩动着我们的心弦。说来你可能不相信,就为你那篇文章,我们晚上开了几次讨论会,大家说你一定是个情感丰富、很有气质的男孩子,都想跟你交笔友,没想让我捷足先登,一个电话便打通了。认识你很高兴!我也是个文学爱好者,平时喜欢读读写写,怎么样,可以跟你交笔友吗?我不会耽误你很多时间的。”
女孩子好像要把噎在舌尖的话播报新闻般,一股脑倾泻出来,丝毫不顾及对方感受。不过,这甜润的嗓音听在文轩耳里,却云里雾里。理了理思绪,好一会子才记起当初是投过一篇文章在狮城晚报上,兴许发表了?虑及此,便柔声说道:“你是说那篇《他乡之客》吧,我还不知道哩,谢谢你提醒我!女才子。”
“哦,你也这么叫我,你……怎么知道我的绰号?”对方语带羞涩。
“绰号?”文轩一时错愕,待悟出,不由哑然失笑。“呵,原来那个是你的绰号,不好意思。嗯,名符其实!你当得起这个称呼。”
女孩听在嘴里,显然甜滋滋的,笑着算是默认了,这倒出乎文轩意料。
“惭愧,我那篇文章其实写得一般,只不过把自己在狮城打工的体会从笔端流露出来而已,你这么形容,真让我受宠若惊,不,是受之有愧!谢谢你,芬芳同学!”
“那你答应了,答应了做我的笔友!——你们听道了吗,他答应了!”女孩显然在跟室友炫耀。“你好幸福哟!”话筒中另一女声传来。“嘘!别说话”
见对方如此,文轩有些苦笑,转而感动:“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都市,能够交到一位像你这样的笔友还真是人生一大快事。以后有机会一定多向你这位女才子请教!对了,冒昧问一下,你怎么知道我家里的电话?”
“呵呵,说来还真巧!我表哥在报社做记者,是他帮我从你的原稿上抄来电话号码。对了,我这样做是不是不道德呀,你会怪我吗?这可不关我表哥的事,只不过我太想认识你了,所以缠得他没办法。我是不是很傻,嘻嘻。”
虽然未曾谋面,对方可爱的神情,宛若眼前。令文轩亲近了几分,便继续接过话头,问起了对方的学业和生活情况。
原来梅是狮城师大生命科学院一名大二学生。从小喜欢文科,曾立志成为一名作家。可父母说学文科没出息,高二分科时硬是软硬兼施逼女儿读了理科,后来又听从父母的话报考了遗传学这个非常有前途的专业。但她的兴趣还是在文学上,因此希望找一个文笔较好又可以信赖的笔友。
俩人又兴趣盎然地聊起了《草木年华》,评品金大侠和余秋雨,足足又煲了几十分钟才依依不舍舍结束话题。意犹未尽,相约一定保持通信往来。待要再与老爸打电话,一看时间,已近零点,家人早已睡着,只得作罢。
躺在床上,文轩浮想联翩,展转反侧。在当今这个浮躁的社会,谈论文学是个奢侈的话题,文轩也好久没与人这样开心地聊过这个话题。市场经济以功利为价值导向,拜金主义是普世价值观,文学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要不然,梅芬芳的父母就不会不顾及女儿的兴趣,强要她学不喜欢的专业。想不到,梅芬芳,一位素未谋面的女大学生,竟会为了文学,千方百计与他这样一个半桶水的文人结识,单就这一点,便让文轩唏嘘良久,顿然有如遇知音之感。又忆起今夜与梦婷那一席畅开心肺的长谈,那惊魂三百六十度潇洒旋转,反应之敏捷,行动之迅速,连文轩自己都料想不到,这要是在以前,简直不可设想,看来自己确实非比寻常了。尹梦婷的肌肤柔软如棉,好想再细细抚摸一番,那**一吻,更让他余香满口,回味无穷。
想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