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德二年春正月辛未朔,帝不受朝贺。辛卯,诏:“在朝文班,各举堪为令
录者一人,虽姻族近亲,亦无妨嫌。授官之日,各署举主姓名,若在官贪浊不任、
懦弱不理,并量事状重轻,连坐举主。”乙未,诏:“应逃户庄田,并许人请射
承佃,供纳税租:如三周年内本户来归者,其庄田不计荒熟,并交还一半;如五
周年内归业者,三分交还一分;如五周年外归业者,其庄田除本户坟茔外,不在
交付之限。其近北地诸州,应有陷蕃人户,自蕃界来归业者:五周年内来者,三
分交还二分;十周年内来者,交还一半;十五周年来者,三分交还一分;十五周
年外来者,不在交还之限。”
二月戊申,遣使赴西京,赐太子太师致仕侯益、白文珂、宋彦筠等茶药钱帛
各有差,仍降诏存问。壬戌,诏曰:
善操理者不能有全功,善处身者不能无过失。虽尧、舜、禹、汤之上圣,文、
武、成康之至明,尚犹思逆耳之言,求苦口之药,何况后人之不逮哉!
朕承先帝之灵,居至尊之位,涉道犹浅,经事未深,常惧昏蒙,不克负荷。
自临宸极,已过周星,至于刑政取舍之间,国家措置之事,岂能尽是,须有未周,
朕犹自知,人岂不察。而在位者未有一人指朕躬之过失,食禄者曾无一言论时政
之是非,岂朕之寡昧不足与言耶?岂人之循默未肯尽心耶?岂左右前后有所畏忌
耶?岂高卑疏近自生间别耶?
古人云:“君子大言受大禄,小言受小禄。”又云:“官箴王阙。”则是士
大夫之有禄位,无不言之人。然则为人上者,不能感其心而致其言,此朕之过也。
得不求骨鲠之辞,询正直之议,共申裨益,庶洽治平。朕于卿大夫才不能尽知,
面不能尽识,若不采其言而观其行,审其意而察其忠,则何以见器量之深浅,知
任用之当否?若言之不入,罪实在予;苟求之不言,咎将谁执!
应内外文武臣僚,今后或有所见所闻,并许上章论谏。若朕躬之有阙失,得
以尽言;时政之有瑕疵,勿宜有隐。方求名实,岂尚虚华,苟或素不工文,但可
直书其事。辞有谬误者,固当舍短,言涉伤忤者,必与留中,所冀尽情,免至多
虑。诸有司局公事者,各宜举职,事有不便者,革之可也,理有可行者,举之可
也,勿务因循,渐成讹谬。臣僚有出使在外回者,苟或知黎庶之利病,闻官吏之
优劣,当具敷奏,以广听闻。班行职位之中,迁除改转之际,即当考陈力之轻重,
较言事之否臧,奉公切直者当议甄升,临事蓄缩者须期抑退。翰林学士、两省官
职居侍从,乃论思谏诤之司;御史台官任处宪纲,是击搏纠弹之地。论其职分,
尤异群臣,如逐任官内,所献替启发弹举者,至月限满合迁转时,宜令中书门下
先奏取进止。
三月辛未,以李晏口为静安军,其军南距冀州百里,北距深州三十里,夹胡
卢河为垒。(《通鉴》:浚胡卢河在正月,至三月始建军额。)先是,贝、冀之
境密迩北疆,居常敌骑涉河而南,驰突往来洞无阻碍,北鄙之地民不安居。帝乃
按图定策,遣许州节度使王彦超、曹州节度使韩通等领兵他徙,筑垒于李晏口,
以兵戍守,功未毕,契丹众寻至,彦超等击退之。及垒成,颇扼要害,自是敌骑
虽至,不敢涉河,边民稍得耕牧焉。壬辰,尚书礼部贡院进新及第进士李覃等一
十六人所试诗赋、文论、策文等。诏曰:“国家设贡举之司,求英俊之士,务询
文行,方中科名。比闻近年以来,多有滥进,或以年劳而得第,或因媒势以出身。
今岁所放举人,试令看验,果见纰缪,须至去留。其李覃、何严、杨徽之、赵
邻几等四人,宜放及第。其严说、武允成、王汾、闾邱舜卿、任惟吉、周度、张
慎徽、王翥、马文、刘选、程浩然、李震等一十二人,艺学未精,并宜勾落,且
令苦学,以俟再来。礼部侍郎刘温叟失于选士,颇属因循,据其过尤,合行谴谪,
尚视宽恕,特与矜容,刘温叟放罪,其将来贡举公事,仍令所司别具条理以闻。”
夏四月庚戌,以内客省使李彦頵为延州留后。辛亥,诏:“应自外新除御史,
未经朝谢,行过州府,不得受馆驿供给及所在公礼。”乙卯,诏于京城四面别筑
罗城,期以来春兴役。戊午,以翰林学士、给事中窦仪为礼部侍郎,依前充职;
以礼部侍郎刘温叟为太子詹事。癸亥,以翰林学士、中书舍人杨昭俭为御史中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