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她结婚的父母亲友。租下了二房二厅的小公寓,一租就是二年,也当起二房东来了!虽然手头宽裕,但她的钱想用来环游世界,能省则省!二年下来,来来又去去的室友好几任,直到半年前搬来了一个叫做萧诺的女人,就一直没再变动了!原颖人心想萧诺至少会住到她想嫁人为止。对于这个新室友,甫住入之初,很奇怪的,居然与她相同天天足不出户,常常看到她房门下方透出的灯光亮到天大白,三餐完全不正常,也常是半夜出来泡面,二人对看一眼又各自回房。一阵子的晨昏不分,又一阵子的大吃大喝,出门玩到三更半夜,捧一大堆半山高的小说漫书回来啃!咦……这症状……与她太像了!
她向来很尊重别人的隐私权的,绝口不问他人的职业与其它,可是为了一解她心中的疑惑,她问了!然后萧诺很直接的丢给她一个答案:她是文艺小说作家,笔名“练华”
是也。
哇!哇!哇!练华耶!那个晚她一年出道,却成了“青春”出版社大红人的练华!
主力作家中的头号排名人物!当时原颖人脑中想到的只有读者来信中常提及的:我很喜欢你的小说,但练华的更棒,我支持你们!所以她决定讨厌这个女人!同行相忌吧!可是决定归决定,与萧诺相处半年下来,还找不到足以让她挑剔的特色来讨厌,这使得她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了!
萧诺是个很特别的女人,她也完全不符合读者对她的期望。照理说,她的路线属于活泼、俏皮,兼带一点大女人主义;强烈的个人特色自然拥有一大批“心有戚戚焉”的拥护群、死忠的忠实读者。在未见到她本人之前,原颖人每每在拜读她的小说之后,心
想她必是个毒舌派——又幽默又风趣的人种;连长相也不忍太苛责的认为她应该长得很
安全,是个大顽童型的女人,健康又活跃!
但她偏偏不是!
萧诺是个外表斯文秀气的女子,娇娇小小的身材,典型的平板,像个永远的学生似的。又加上睡衣休闲服外出服一式相同的样款,反正,每次一出门,人家都当她是在学学生,一个清秀、干净,但不花心思打扮的女人。
这个形象恰恰正好是读者大人们认为原颖人“必须”有的型;因为她写的小说中,女主角向来温雅单纯又善良。所以她不敢昭告世人她原颖人长得一副故事中坏女人的模样!看来美艳成熟,衣着虽不致于太考究,但却也无法学得来萧诺的“三分之一”衣着——她穿来定会不伦不类!身材又太惹火,种种寻常女人梦寐以求的条件却几乎让她忍不住要掬一把眼泪!作家是不能太艳丽的!
至于个性方面,那个萧诺倒是一反文静的外表所显示出的乖巧雅致,事实上那女人可以说是无情的,这令原颖人心中不免有些毛毛的。
有一次,在某个秋末的黄昏时分,她们二人连袂去超市采购了一星期的干粮,准备在未来数日中好好的爬格子不问世事,闭关修炼去也。二人把走路当毕生唯一的运动方式,沿着人行道走回家。途中,就见一只半大不小的野狗在瑟瑟冷风中缩在一排自行车的夹缝中,以弃儿般的目光对每一个行人乞怜。
老实说,这种犬类在台北市捉狗大队捉不胜捉之中,仍有数不尽的漏洞之犬,横行于各个死巷缝隙中与人类争地盘,占地为王。在现实社会中,人人在自顾不暇之余,谁会有多余的心思对他们投以注目的一瞥?没有踹上一脚就算他们走运了!可是她们是“作家”哟!常常在小说中写着女主角如何的保护可怜野狗来表示爱心与悲天悯人情怀,那么她们就必须比别人更有爱心才行。但,学女主角抱野狗回家?不不不!她那来的心思照顾?到时别弄得一屋子跳蚤、所有人染上传染病才好!但,她至少可以表示一下爱心嘛!弄一根香肠给他吃如何?还来不及行动,就见萧诺放下手中的东西,跳在小狗面前!当时原颖人惭愧不已,心想自己只是为了形象在敷衍爱心而已,而萧诺才算是真正的作家!
不料,那女人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小狗,冷言道:“有点骨气行不行?你是只野狗,不是家犬,天生合该要自力更生!自由自在的代价是你要自己找食物!怎么?当乞丐呀!好吃懒做的东西!不管是人是狗,饿死一个少一个,还不快去找营生!再待着,我马上打电话找捉狗大队来!你帮人类看过门吗?好手好脚的敢向人类乞食!丢不丢脸呀?……”
一番斥责,也不知道那只狗听不听得懂,反正那狗到后来像是夹着尾巴逃走!换作原颖人也会受不了的逃走,而那狗看来又有些惭愧才让她讶异!
所以说,这个矛盾又奇特的萧诺是深不可测又可怕的。对狗如此,对乞食的人类也相同。好手好脚的人来当乞丐她会上前去对那人做即席演讲,讲到那人落荒而逃!至于肢体残缺的,她也不会给钱,她会打电话到相关的社会福利单位,请求协助。通常,会见到那票乞丐在倾刻间消失!原来不是真的穷,是有集团在幕后操空的!
萧诺是冷血的,但又不能说她不善良,只是她的作为容易招人议论。
她们二人笔风不同,个性与外表也不同,唯一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