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本该是少年英雄的我太过懦弱而不屑一顾吧。
更何况,我还害格兰芬多丢了十分,比纳威丢的分要多九倍。
但是,不论如何,我已经通过这堂魔药课知道我的心意,虽然在理智上很难接受,但是那暂时不是我现在应该Cāo心的事情。一见钟情即便非常不容易,茫茫人海中能碰到那个一而再再而三让你心跳加速欣喜非常的人的确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是,我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因为我一直都清楚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行进方针——好好的活着,努力的学习巫师的能力,然后,回到所谓“麻瓜”的世界里面,呼风唤雨,无所不能。最终,成为一个最有钱的普通人。
是,我就想成为一个最有钱的普通人,我本来就是从普通人来的,成为英雄那样子惨烈而困难的事情,我想并不适合我。
所以,现在,我应该收拾好我的课本,叫上罗恩和赫敏,一起去拜访禁林边上住着的守护者——海格。
两个十一岁的小孩跟一个二十四岁的老小孩与一个六十多岁甚至更老一点的职场看守对话,并不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但是,除去那些走剧情的对话以外,我还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去做。虽然那些事情才是我最初的谋划,而其他人一点都不知道。
所以当我开始询问海格关于他最感兴趣的神奇动物的事情时,他显得异常的兴奋和活跃。在说了半天那些飘渺如云烟的神奇动物们的往事之后,我成功得到了海格对我的“兴趣相投”的嘉奖——一条银白色的雪狐的尾巴,其尾巴上面的毛据说可以拿来熬制特别的魔药,是迷情剂的最主要原料之一。而罗恩和赫敏都不能理解我很乐意就接受了一条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狐狸尾巴。
当然,我并没有熬制迷情剂的兴趣,我是看出来雪狐的尾巴虽在巫师世界中很容易得到,但是在麻瓜的世界中就不一样了。如果能把尾巴好好的完全剥下来,再卖给那些制皮包或者围脖的商人,让他们制造出麻瓜世界中仅此一条的奇妙雪狐的围脖或者皮包,我想,仅是这一点,就足以让那些追求独一无二的贵妇人或者各类明星们趋之若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