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一起去了百货,各人买了两套衣服和鞋子,一些日常用品,以及笔墨。李晓晨喜欢写毛笔字,虽然写得不太好,只要有空就会写上两页。她喜欢墨水的味道。衣服是廖清和挑的,不得不承认他的眼光和品位。他知道什么样的尺寸适合李晓晨,什么样的颜色更衬李晓晨的肤色,什么样的款式更能勾勒出她的身材。看着试衣镜前的自己,连李晓晨也觉得不像她,旁边的导购小姐啧啧称好。透过镜子正好遇上廖清和赞许的目光,脸有些发烫。“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真是一点也不错。令人咋舌的价格,让她觉得这衣服不适合也不属于她,以至于会扭捏的问道:“是不是太贵了?”廖清和笑了,“这么替我省钱?”这话让李晓晨非常不好意思,后悔问了,还不知道导购小姐会怎么想。
下午去了菜市场,晚上廖清和的姐姐姐夫要来吃饭。李晓晨的厨艺虽说算不上一流,倒也拿得出手。13岁就开始学炒菜做饭,没人教,算是无师自通。很多事都是一样,被逼到某种地步自然也就会了。李晓晨做了几道F市口味的菜,煲了一个参鸡汤。S市的人喜欢喝汤,在这座城市呆了将近十年的廖清和自然也喜欢上了,饭前必须喝碗汤已经成了习惯。
廖清和和他姐姐廖清兰长得并不像,但绝对称得上美女一个。保养得极好,已经三十三岁的年纪,看上去只有二十五六的样子,根本不像一个三岁孩子的母亲。他姐夫倒是一般,中等身材略微有点胖,一幅老板像,但很健谈。餐桌上气氛很好,都喝了酒,就连廖清和的小外甥女也喝了一小杯。胖嘟嘟的小女孩,嘴很甜,一口一个舅妈,一点也不认生。喜欢跟在廖清和后面,“舅舅,舅舅”的叫着。看得出廖清和喜欢小孩。
吃完饭,廖清兰帮忙收拾碗筷。在厨房两个人闲聊,多半是廖清兰在说,李晓晨在听,她告诉李晓晨哪条街的衣服好看,哪条街的东西好吃,廖清和喜欢吃什么,喜欢喝什么汤,喜欢什么颜色的衣服。最后很温和的对李晓晨说:“不是因为是自己的弟弟我才说的,他人很好没什么脾气,而且也肯定会对你好。不管是以什么为目的结的婚,我都很高兴能和你成为一家人。他一直以来都是个好儿子,好弟弟,不知道他有没有告诉你他是为什么离的婚,其实这不重要。人要往前看。他平时工作很忙,难免疏忽,希望你能多体谅他,好好过日子。他不想结婚,是我们催得紧。我很了解他,他是个决定做一件事就会把她做好的人。我们女人嘛,只要找个对自己好的老公就行了。你说对不对?”
收拾完,他们喝了会儿茶才走。廖清兰和李晓晨说好了有时间一起去逛街。洗完澡,李晓晨去书房记账。她一直有记账的习惯,以前是因为经济紧张,后来也慢慢成了习惯,她认为这是个好习惯。记得很认真,在用手机算着花销。
蓦地,一双手搭在了双肩上,身后的人俯下身,一股热气夹杂着酒味从耳畔呼出,痒痒的,麻麻的,漫到脸上,在慢慢的慢慢的扩散,直到蔓延到整个末梢神经。李晓晨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么近的接触过一个男人,久到甚至以为自己不再需要,久到麻木。她曾经是那样的期盼,期盼一个可以拯救她的男人出现,可是身后的这个男人是吗?
耳语般,只有她能听得清:“在写什么呢?”李晓晨转过身,直视着他。这是这么久以来那么认真地正视他。他的眼神那么清澈那么温和,完全看不出一丝的城府和狡诈,让人迷惑。李晓晨像着了迷一般的看着他,伸手去抚摸他的眉,他的脸颊,他的鼻子,他的下颚,他的唇,性感的唇,让人想去亲吻。她闻到了一股□的气息,那是成熟男女间才有的与情爱无关的气息。后来她想她在那一刻一定是疯了才会这样。但她有资格这样,眼前的人是她的丈夫。
停留在唇上纤细白皙的手被另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握住,覆在对方的xiōng膛,感觉着心跳的节拍。
性感的唇亲吻着她的耳垂,她的脸颊,她的鼻尖,“晓晨,晓晨”陌生而遥远的声音。最后覆在了她的唇上,那么柔软湿润,蛊惑人心,让人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双手在背上游移,他还想要更多,声体已有了反应。却被李晓晨阻止了。
“怎么啦?”
“我来那个。”
意乱情迷。喘息声。两人都尴尬的笑了。两个不相爱的人却那么想要彼此。
那夜依然和前几个夜晚一样,一个睡主卧,一个睡客房。
李晓晨突然发现已经好久没和外界联系了。这是她这27年来过得最惬意的一段日子,没有人追赶,不用担心明天会饿肚子;不用再小心翼翼的对着随时发飙的上司,不用为着省两块钱而喝开水配快餐。一切都美好得不太真实。每天早上7点起床做早饭,等廖清和起床一起吃饭,廖清和去上班,她开始打扫卫生。10点去买菜,中午一个人简单吃一些;午休2个小时,下午看书上网,晚上等着廖清和回家吃饭。俨然成了十足以丈夫为中心的家庭主妇。这个城市的一切她都是陌生的,包括与她朝夕相伴的人。
她发现倘若有一天她和廖清和吵架或者被他赶出家门,她不知道该去哪里,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