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是只顾一时痛快的时候,你的决定关系着全帮上下这么多条性命。”
“我也提醒你,现在我还是当家人,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李封也动了气:“好了,出去吧,我累了,不想回家还要跟自己儿子吵架。”
里面沉默了至少有一分钟之久,并没有人出来。
当我将手伸向袋中最后一片薯片时,李徘古安静地说了一句话:“难道你忘记,当年也是因为你的武断,害得我和李吉失去了妈吗?”
最后一片薯片从我的手中逃脱,落在了地毯上。
因为一阵清脆的“啪”声从里面传来,通过前因后果的分析,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李封打了李徘古。
果然,下一刻,我就看见李徘古开门,从里面走了出来——嘴角有着一丝血迹。
他目不斜视地,像是不认识一般,从我们身边走过。
其实,在那一刻,我也似乎不再认识他。
李徘古的面目,因为嘴角的血而变得陌生,像是罩上了一层寒霜,将温润全部冰封。
还是说,现在的他,才是真实的?
见他离开,李李吉忍不住,准备冲进书房和李封理论。
在他移动脚步时,我将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
李李吉转过头,投来坚定的一眼:“不要拦我。”
接着便冲进书房。
我将停在空中的手收回,灯光下,指腹和指甲处还是残留着薯片的油光。
这个李李吉,我手还没擦干净呢,他就跑了。
实在是不厚道。
第一点不欢其人(二十)
李李吉和李徘古自然不是从石头缝中蹦出来的,除了李封这个瓶盖爹爹,还有一个很早就去世的娘。
碧姨说,其实清义帮严格说来,算是大李小李外公家的,李封当时是入赘。
这个事实让我确信李封其实是很有人格魅力的——否则也不会只凭着□的小瓶盖而入了大小姐的眼。
碧姨说,在李徘古六岁,李李吉三岁那年,两人的母亲在一次别帮的暗算中死去。
据说,李徘古当时是在场的。
依照今天书房中的对话,李徘古似乎一直对他妈妈的死没有释怀。
我承认我是yīn暗的。
因为我决定趁着现在,趁着李徘古身心脆弱的时刻跑去安慰他,用尽浑身解数,让他意乱情迷,让他□焚烧,让他禽兽不如。
当然,必要时,我也可以对他禽兽不如一番。
当即,我拿着药品潜入了李徘古的房间。
门没锁,自己打开,便走了进去。
李徘古背对着我坐在床沿,台灯的光照不到他的背面,他整个人像是浸泡在yīn暗的水域中。
我缓步走去,紧挨着他坐下。
他的嘴角,破了皮,只是草草擦拭去了血迹,显得有些青紫。
我开始温柔而体贴地为他敷药,纤手沾上清凉的药膏,抚上他的嘴角。
涂着肉桂色指甲油的手指,不时地抚弄着他的唇瓣,那柔软的,凉润的唇瓣——如色彩斑驳的蛇,时不时吐着信子,在诱惑,在勾引。
装作不经意地,一个偏差,药膏粘上了他的唇。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基本原则,我决定要帮他处理掉。
于是,伸出貌似娇嫩实则狰狞的舌,向着他的唇凑去。
碧姨说过,女人的很多微小动作都能引爆男人的强大**。
我希望,自己这么一做,就会成功地激发李徘古的□,他就会激动,就会亢奋,就会将我压在床上,为所欲为。
我的意思是,任由我为所欲为。
然而,就在我的舌即将要碰触上那对嫩唇时,一双手将两者隔绝。
“还是我来帮哥擦吧。”手的主人李李吉冷声道。
这件事给了我一个血淋淋的教训,做男女之事前,一定要锁门。
李李吉没有再给我接近李徘古的机会,当即坐在我们中间,一屁股将我给挤开。
我大恨,但无可奈何,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兄弟情深。
越看,血液越是沸腾,为了不活受罪,便决定提早退场。
但李徘古将我叫住,并提出一个要求——明天,我要陪他去赌场。
并且,是以他女人的身份。
李李吉当即反对:“她能做什么?只会误事,派其他人去吧,帮里有能力的女人多了去了。”
可李徘古坚持己见:“是时候让不欢出去见识一下了。”
李李吉也不服输:“她个土包子,懂什么,带出去只会丢我们帮的脸。”
这样争论下去完全是浪费时间,李徘古决定采取民主的方法:“不欢,你的意思呢?”
“我愿意。”说这句话时,我仿若穿着白纱,站在圣坛边,含情脉脉地看着对面的徘古新郎。
叮嘱了下注意事项后,李徘古说自己要休息下,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