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姨也和我想到了同样的事情上:“不欢,你一直没变。”
虽然是碧姨,但我还是得愤怒一下。
话说,我的xiōng从一盆地变为高原,那是硬着头皮灌下多少碗猪蹄汤的结果,碧姨怎么能对我xiōng前苦心经营出的伟大视若无睹呢?
碧姨接着说道:“不是身体,我是指,你的内心,还是那么倔强,强悍,充满了生命力,不论把你丢在什么地方,都能活得好好的。”
我不赞同。
要是您把我往那没肉的地方一关,我三天不到立马上吊。
一切对话都有个中心,之前那些只是铺垫,碧姨开始了重点:“不欢,知道我为什么会收养你吗?”
我摇头。
其实,那答案很可能我隐约知道,但不耐烦去想,因为碧姨会主动告诉我。
果然,接下来,碧姨道:“其实,在你出生前一年,我和你妈妈就很少见面了,当时我跟了李封,而她却只跟了你爸爸那样的小组长,女人的心太小,自然有了嫌隙。所以,我和她之间仅剩的感情,最多也就是促使我拿出点钱将你随便托付给谁,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可是当我坐在车中,看着你被大狗追赶,手掌却依旧坚定紧握住食物,看着你毫不畏惧地攻击那条体型比你还大的狗,看着你脏兮兮的脸蛋上镶嵌的那双蕴着光的猫眼,那一刻,我便知道,我不能让你在那乡间埋没,我决心要好好地打磨你,让你成为一个成功的女人。”
我将咖啡杯放在嘴边啜饮,白色的瓷杯盖住了口鼻,心里暗暗犯嘀咕。
打磨?
我说亲爱的碧姨咧,只有假冒成石头的金子打磨打磨才能恢复原状发光发热耀人眼的。
你说我要是那假扮成石头的屎壳郎推的那堆屎呢?那您岂不白给我吃了这么多年的肉。
亏大了。
第一点不欢其人(十七)
“但是,一个成功的女人是不应该被男人牵绊住的。”碧姨看向我,眼睑上涂抹着大地色的眼影,妆容优雅,蕴着妩媚:“不欢,不要再迷恋李徘古。”
“可是,我并不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女人,我只想有肉吃,有人爱我。”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反驳碧姨。
可是语气顺畅,没什么忐忑,估计说的是心底话的缘故。
“你认为他会爱你吗?”碧姨也问得顺畅,毕竟说的也是心里话。
是的,李徘古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他不会爱我——即使是在我的脚夹着他腰的时候,即使是在男人意志最薄弱的时刻。
“可是,他对我很好,就像碧姨你一样。”我握着咖啡杯,杯缘是温润的光滑。
“那么,如果有一天,我和他为敌了,你会帮谁?”碧姨问,她咖啡杯边缘印着红唇淡淡的印记,像是另一张嘴。
“两个我都会帮。”我说了实话。
碧姨和李徘古,都是我在世上最珍惜的人,我不能看见他们当中任何一个受伤。
“最怕的,就是到时你两个都帮不了。”碧姨垂眸,秀丽的额头似乎泛着一点点光,带点黝黯。
我心中有两个问题。
第一,为什么碧姨要提出这样的假设。
第二,为什么到时我会谁都帮不了。
可是我来不及发问,因为接下来,我的注意力像是被黑洞吸卷般附着在了碧姨身后那桌的客人身上。
那是个男人,穿着西装,戴着眼镜,夹着公文包,长相平凡,像是世界上千万个普通上班族中的一员。
他有一种引不起任何人注意的特性。
本来,我也和其他人一样,压根就没想着看他。
可是几秒钟前,当他将手伸入桌上的公务包时,我便像是只受到威胁的刺猬,顿时竖起了浑身的刺。
这也是我因祸得福而拥有的附带能力。
只要是想发动攻击的人,他身体周围的磁场便会发生变化,而我,则可以及时感受到这种变化。
我悄悄地看着那个男人,他将公文包放在自己桌子面前,将手伸入,姿势似乎是在从公文包中掏出什么文件来看。
可是我却发觉,他露在公文包外的手腕,在用力,像是准备按动什么东西。
到地下室练枪也是我每天必修的功课之一,练了十年,我自然清楚当一个人准备扣动扳机时,他的手腕是怎样的。
就和现在那男人的手腕一样。
其实,从他将手伸入包中,到拿起藏在里面的枪,扣动扳机,这一系列动作是很快的。
但在我的眼中,却分解成一个个详细的动作,还是很快,却给了我足够的思考时间。
他的目标正是碧姨。
我本来想伸手按下碧姨的头,但如此一来,她的脸会浸到咖啡中,妆容尽毁。
我本来想将碧姨往后推倒,但如此一来,她会跌倒在地,裙下风光完显。
哪一种,都会让碧姨难堪。
所以,我只能用最简单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