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轩一个人在大街上无聊的溜跶,随便找了一家快餐店进去吃了点东西,或者是天气冷,又或者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这快餐店里吃饭的人并不多。凌轩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坐下,刚点了菜,不巧这家快餐店的员工也在旁边坐下吃饭。
因为这家快餐店里凌轩家近,所以他经常光顾,这里的员工他几乎都认识,虽然谈话不多,但是好像都有一种默契。
就在这个时候,有两个乞丐在快餐店外边吆喝,意思是让老板给点吃的,快餐店老板让员工把他们赶跑,嘴里还大咧咧的骂着那些乞丐。
“其实那些乞丐并不是真的乞丐,他们大多有家,只是现在是冬天了,到了农闲的时候,所以他们出来乞讨赚点外块。”坐在凌轩旁边的那个快餐店员工,一个二十五六年岁的年轻汉子,看他的着装应该是个厨师。
话显然是跟凌轩说的,凌轩点点头,道:“哦?是吗?这样看来他们发财的途径还真多!刚才我出来的时候,还遇上一个,缠着我不放,我还给了她十块钱。”
那快餐店员工一听,兴趣就来了,坐到凌轩的对面,道:“小哥,看不出你还有同情心,其实你是被他们骗了,现在这些乞丐最可恨了!”
这个时候,凌轩点的快餐已经送上来,他一边吃一边的道:“其实我也挺恨这些人,可是有时候我又觉得他们挺困难的。因为我还是相信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是被迫无奈,否则谁会流落异乡来讨饭吃?”
“听你这么一说,想必刚才您遇见的多半是一些外地来的乞丐,要不就是我说的情况,要不就是家里有了什么问题了。而这个城市内的乞丐才厉害呢,他们有自己的地盘,有自己的分工,还有帮主呢。”快餐店员工淘淘不绝的道。
“帮主?那不是成了丐帮了吗?”凌轩说。
“这也没办法啊,这些乞丐各有各的法宝,有的一天要百十块那是正常。”快餐店小伙子神秘的说:“我还听说,他们经常为了争夺地盘,相互争斗,甚至殴打外地的乞丐,经常是打得头破血流的!”
凌轩可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道:“难道警察和城管就不管吗?”
“想着这是当差的,谁管那些乞丐啊!有时候为了应付上级领导检查,他们还将乞丐赶到下面的城镇去,所以他们心里盼不得这些乞丐死得越多越好,省得一天到晚的给他们找麻烦!”那小伙一边说一边的摇头道。
“真是可怕。”听快餐店小伙说的这些话凌轩不禁对乞丐有了一些兴趣。
小伙道:“想着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子,有钱当老大,没钱就苦干活。其实当乞丐没什么不好,伸伸手就可以解决一天的生计问题了。”
凌轩微笑的道:“看来你倒是挺羡慕那些当乞丐的……”
小伙低声的道:“兄弟,我跟你说,那些乞丐的头,养了一大帮子的小孩,将那些小孩打残废放在街上乞讨,那些小孩一天如果讨不到钱回来就被殴打更残,甚至不给饭吃。而那些乞丐的头,在家里却养了几十个老婆,整天泡在女人堆里享福。真他妈的,比神仙还快活,你说当乞丐有什么不好?”
凌轩一听,勉强的微笑道:“你说的未免太离谱了。就算他们有点钱,可是又能有多少?他怎么可能养几十个老婆?就算有能力养,也要有女人肯才行啊!”
小伙见凌轩不相信,道:“小哥,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乞丐头子找的女人,都是那些从农村出来的女乞丐,有一些则是其他乞丐的老婆。特别是那些外地来的女乞丐,人生地不熟,一旦被这些本地的乞丐头子抓住,只要是稍有姿色的,就会被强迫做他的压寨夫人。那些农村女人,本来就没有文化,而且又无依无靠,为了生活,能有什么办法,只能乖乖的顺从。等这些乞丐头子玩腻了,就会把她们放出来,继续的去讨饭,嘿嘿,做乞丐比做黑社会老大还舒服……”
凌轩听他这么一说,又想起刚刚出来在楼梯过道遇上的女人,她那破烂的衣服下,分明是雪白的肌肤,此刻听这小伙一说,不由的想入非非起来。
凌轩跟这小伙谈话投机,于是要了两支啤酒,多点了几个菜,两人就这样一边喝一边聊。因为天气冷,没有什么顾客,所以老板也不干涉他们的谈话。
畅谈中,凌轩得知这小伙叫张宏,是外地人,来省城打工有差不多十年了。从一个小打杂到现在的小厨师,一个月不过千把块钱,因为包吃包住,所以一年下来,如果省吃俭用,也有万把块钱。张宏说,自己已经攒有几万块了,希望多做两三年,然后回农村起一栋三层的小洋房,再讨一门漂亮的媳妇过日子。
说到女人,张宏的眼里就耀出光彩的神色。
凌轩问他,有没有找过女人?
张宏眼睛一亮一亮的说,这条巷子尽头,很多发廊、小美容院和私人旅馆,其实就是暗娼,一般都是五十块一次,过夜一百。差一点的货色,二三十块都可以来一次了,五十元就可以过夜。
凌轩说,你这么熟悉,是不是经常去?
张宏微笑的说,这世界有几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