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看到风格同学一章章地补分,俺脸红了,很惭愧,真的。没想到真的有人会这么喜欢这个文,谢谢。
另外,容俺在自己的地盘里打个广告,俺的心肝宝贝文被人逼着也发了,大家去看看吧。不过和这个文完全不一样,大家做好心理准备。
伴奏一响,果然是四座皆惊。顾小诺迟疑问道,“弄错碟子了吧?”陈墨已经慷慨起身,窜到舞台上,从架子上取下话筒,很认真地踏着音乐前奏打拍子。
一、二、三、四,过门就要完了,眼看着屏幕上的箭头号由绿而红,陈墨不由咽了一口口水,准备开腔。众所周知,黄家驹的声音对于女孩子而言,难度不是一般的大。陈墨虽然在家里的卫生间练过了无数回,还是颇觉得难以粗纵。
正在这时,她手中突然一空,然后头上有个声音,一贯的轻描淡写,游刃有余,“这是我的歌。”他并不在乎已经漏掉的歌词,目光环视了一圈,很悠闲地将话筒移向嘴边。
陈墨愣了一下,不过能省下一个让她高飚破音曲惊四座的出丑机会还是挺高兴的。她正准备下台,却被人一把拉住,在歌词与歌词的间隙中补充了一句,“这个歌送给我女朋友陈墨。”说到此句时,他的手很自然地拢到陈墨肩头。
陈墨脑子里轰得一声,全身立即石化。她听不到周围男生的起哄鼓掌,看不到台下女生失神的花容。离自己很近很近的一个地方,自己很熟悉的一个声音在唱着自己很熟悉的一支歌,但偏偏因为劣质话筒的传送,这本来很熟悉的一切在她的耳膜边引起阵阵有些陌生的颤动。而等她清醒过来时,歌声已经到了□,“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亲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象昨天,你共我。”
陈墨从没有哪刻象这天一样失措,如一个最胆小的乡下孩子突然被带进繁华陌生的城市,歌厅里忽明忽暗的灯光突然让她有了一种错觉,眼前的一切都是虚的,空的,如海市蜃楼,随时都会消失。而只有这一只揽住她的手,年轻的有力的,更重要的是有着能让她安心的她熟悉的力量与气味。她瑟缩了一下,向着他所在的地方靠近了一点,而这一点,很容易地为他所察觉,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恋人间的永恒幸福的笑容,对着她继续唱歌,而这歌声似乎已经成了情人间的衷情细语,“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亲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象昨天,你共我。”
唱完歌出来,陈墨的面上仍是红嫣嫣的,目光拧过去转过来只不肯正眼看文涛,难得的羞涩女儿状啊,如果文涛再心怀鬼胎一点,把她领着卖了只怕她也只会帮别人数钞票。恋爱中的人么,走着走着就不知道大部队到哪去了。当然,这也是很正常的事。
文涛直到这时方才说话,颇有些调戏状,“嗯,你在地上找着金子了么?”
陈墨只不理他,听到他的声音,蹬蹬地又快走几步。文涛不急不慢跟在她身后,直到她停下,这才正儿八经地说,“你眼珠子转了一个晚上,到底在想些什么?”
陈墨往路边的石凳子上一坐,似乎憋了一口气要吐出来又有什么顾忌一般,不知做了多久的心理斗争,她才咬着牙齿开口,“我是绝不会跟着你去美国的!”
文涛环抱了手站在一边,脸上是一副循循善诱的表情, “说吧,你到底怎么想的?”
陈墨腮帮子鼓鼓的,有些恼恨有些气馁,“我不知道。”
文涛并不气馁,蹲下来,眼睛与她平视,放缓了声音继续诱供,“然后呢?”
陈墨明显得处于某种决断之中,听了文涛表面轻言细语实质上却是半步不退地逼宫,更加显得烦躁,她的脸涨得更红了,转着眼睛左顾右盼了一番,此刻他们两个身处于离她宿舍并不远某个角落,四周无人,月黑风高,她突然站了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踮起脚在文涛脸上啄了一下,不待文涛反应过来,已经如兔子一般窜走了。
第二天,似乎是出于一种鸵鸟本能的心理,陈墨大早就跑到凌风的房子里,凌风没有住宿舍而是在校内另租了一间屋子,大四实习之后,房子钥匙就给了一把给陈墨,陈墨识趣,虽然有把钥匙平常时间也绝不涉足,此刻要躲着某个人某件事,这个秘密据点自然要用上一用。
凌风裹了被子在睡大觉。陈墨如一只老鼠一般悉悉索索的来来去去,自行倒开水泡了杯牛插,又从冰箱里抓了个隔夜的面包。盘踞在凌风脑袋边吱吱地啃着。
凌风被吵醒了,眯着眼抓抓头发,口气里很有点不耐烦,“小姐你让我好好睡会儿行不?”
陈墨耷拉着脑袋,仍是心不在焉地啃面包,啃了一地的面包屑。凌风忙喊,“招老鼠的咧,妹妹。”一边打消睡意,翻身坐起,揉揉眼睛端正了态度关切地问道,“到底出什么事了?”
陈墨只不理他,凌风看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时而低头嘿嘿地傻笑时而咬牙切齿做噬人状,知道她走火入魔已深,问也问不出什么名堂。也只得老实穿衣服起床跑到里头卫生间洗漱,早早躲开这个地雷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