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过去了,林赛玉渐渐认清了现实,现在是北宋神宗,熙宁七年的秋末,十方村是一个小山村,有二十几户人家,总共十几亩薄田,主要种些麦豆。
林赛玉下地做农活研究过这些粮食,品种劣质,她的心凉了很多,作为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去哪里得到良种?至于说最基础的条件,土地,自己家只有三分薄田,做庄园主?做梦去吧!谁让她出身低微偏又是个女儿,运气好有人家能看上她力气大能做活娶了,运气不好就被卖为奴,一想到这些,林赛玉就觉得浑身冰凉,但并没有寻死的心思了,看着曹三郎与卢氏,觉得将来真嫁给一个村人也不错,凭着她的能力,日子一定会好过。
为了塑造好能嫁人的好形象,林赛玉决定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吃苦耐劳的好村妇。
三年来林赛玉在卢氏的呵骂下,没有任何怨言的打水劈柴洗衣做饭带弟弟,从一睁眼就忙到天黑,如果不是她自小就过关这样的日子,真不知道怎么能熬下来。在这种情况下,成为成功人士的目标渐渐淡化,今年经历一场荒年,村里的人死了一大半,能活着就是林赛玉最大的目标。
曹三郎会些木匠手艺,农闲时会进城打小工,家里的条件在村里算是好的,但也只能保证大家饿不死,至于说吃好,鉴于现实条件,只能靠林赛玉自己解决了。
一家人吃过早饭(一日两餐),林赛玉乖巧的收拾碗筷去井边洗刷,一面听曹三郎跟卢氏说话,金蛋歪歪扭扭的趴在暖洋洋的墙角,玩林赛玉前些日子给他捏的泥人。
“姐儿又长高了,该做一身棉衣,哥儿的鞋子也小了,我娘病又犯了,我那挨千刀的哥也不管,我怎么也得去看看……我肚子这一个算起来也有四个月了,哪个也得花钱”卢氏皱眉一样样算着,手里的活不敢停,不时拿针去头上蹭蹭,“这针也不中用了,你进城回来记得买套新的。”
曹三郎蹲在门槛上,在断了脚的木凳上捶打,一面恩恩应着,等卢氏不说了,咽了咽唾沫,“明儿就该咱们给娘送饭,你可别忘了……”
他的话没说完,卢氏嗨了声,瞪圆了眼,将手里的活计一扔,“怎么明儿就该咱们了?这里里外外老二家少多少天?当初分家你娘偏着小的,怎么现在不偏了?”
一听她这话,曹三郎立刻背起木匠工具走出家门,林赛玉麻利的放好碗筷,抓起破筐扔下一句“我捡柴去了”跑出家门,远远的听到卢氏依旧在破口大骂,骂的对象就是曹三郎死了爹以及活着的娘,还有住在村西的弟弟,听起来卢氏当年受了婆婆的气,分家好像也不满意,一直怨恨着,逮到机会就骂个不停,这种情况下,遭殃的只能是林赛玉,所以她立刻躲出去。
慢悠悠的晃到村口,就见一个与男孩子,穿了件破袍子,正蹲在篱笆墙边晒野菜,见到林赛玉过来,笑嘻嘻的站起来。
“小花,小花!”他招招手。
林赛玉翻翻白眼不去理他,,这个名字从他嘴里喊出来,越发的恶心,但他依旧喊个不停,只得一瞪眼道:“喊什么!”
“又去逮鸟?带上我吧。”他笑着说,手在衣服上摸了摸。
“呸,别以为我还上当!不许你跟着我啊!”林赛玉一听立刻冒火,这个孩子叫做刘小虎,不是他们村子里的人,去年跟着寡母过来的,买了这户没人住的房子,说是从北边辽国那逃来的,又给了里长一些好处就在这里落户了。
从模样上看,刘小虎今年也不过十三四岁,脸上整日洗不干净,独有两只大眼格外有神,个头比林赛玉稍高些。
他们一家很少出门,靠着刘大娘做些手艺活为生,每月进趟城,换买吃食,跟村里人没什么来往。
本来像林赛玉这样喜欢独来独往满野地跑的孩子跟他们更没交集,但有一天看到刘小虎被村里几个孩子按住了打,刘小虎涨红了脸忍住眼泪的样子,让林赛玉想到了自己的弟弟,便仗义的上前喊跑了那几个孩子,从此之后,刘小虎总是冷不丁的在她身旁冒出来,尤其是在她用框扣麻雀吃时,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只要她一支好框,刘小虎就会幽灵般在一旁露头,被林赛玉用土块打了好几回,依旧yīn魂不散。
“小花,你为什么总喜欢吃麻雀儿?”刘小虎对林赛玉的警告丝毫不恼,依旧笑嘻嘻的说话。
“废话,饿呗。”林赛玉白了他一眼,再一次恶狠狠的说道,“别再跟着我。”
刘小虎将两只手揣在怀里,慢悠悠的说道:“小花,你要是饿,到我们家吃个饼子吧,你别小看这几只麻雀,你吃了它,就等于吃了半亩地的麦子。”
林赛玉听到他前几句话时,准备不再理会他,但听到最后不由愣了愣,饶有兴趣的打量那孩子几眼,关于鸟类对农作物的影响她这个农学硕士生自然知道,只是没想到眼前这么一个孩子竟然也有这样的心思,真是难得。
他们说这话的时候,刘大娘从屋子里走出来,端着活计准备找个暖和的地方坐,看到林赛玉站在门口,便笑了笑招呼道:“花姐儿,又去拾柴啊。”
刘大娘今年也不过三十岁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