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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涩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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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二 第十一章 疯话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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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彪四十又二,自称诗人,喜欢顾城,喜欢海子,那天,我在一家小餐馆请他吃饭,直到喝得差不多了,我们才进入正题,他舌头发硬,开始满嘴跑火车,我怀疑他是否有精神病史,好在没有离题太远,我才有信心与他聊下去。

    事后,我把那次对话内容进行了整理加工,他连篇的疯话,不但没能掩饰换妻者的丑陋嘴脸,反而使之更加清晰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之趾:你很有诗人气质。

    阿彪:谢谢,第一次见到我的人都会对我做出这样的评价,我是一个浪漫主义者,我是彻头彻尾的艺术人,你看我这辫子,比我的婆姨的还长。你知道我这件衬衫是哪买的吗,你一定猜不到,我给了一个乞丐十元钱,他就把身上的衬衫脱下来给了我。乞丐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我穿上他的衬衫,我也是最快乐的人。嘿嘿,那个可怜的国王,还是没有找到最幸福的人的衬衫而死掉了。呵呵,开个玩笑,我可不是不讲卫生的人,我喜欢开玩,笑对生活,笑对人生。来,干了这杯再说,我知道你们东北人(银)都是海量。

    之趾:来,干,说说换妻是咋回事。

    阿彪:老弟,我先纠正你一下,别搞性别歧视好不好,我玩的不是换妻,更不是换夫,而是换偶,别小看这一字之差,人类为这两个字奋斗多少年呀。为女权而“战”的知名作家龙应台说,把婆姨当作物品或玩物进行交换,这是一种歧视和不尊重,是对女性的一种莫大的侮辱。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是平等的,无论是男人女人,穷人富人。夫妻之间更需要相互尊重,如果我和婆姨被邀请参加某种活动,在介绍来宾的时候,一定要求必须在说明排名不分先后。我在一首诗里提到过,女人像要男人一样站着小便,这是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最高境界。

    之趾:你不好好写诗,怎么想起来玩这个了?

    阿彪:我喜欢放荡不羁的,需要自由的空间,我的言行往往与常人格格不入。一杯酒、一首诗、还有……哈哈,这是我每天的必修课。我离不开酒,没有酒就没有诗,没有诗我就没有活着的意义,你们天天与车祸、火灾打交道,你的生命力比小草还顽强,我要是你就设法解脱,比如卧轨、跳楼,或者用思想的匕首刺向心脏。我还喜欢做爱,做到筋疲力尽,在汗流浃背中才能找回自己,换偶是做爱的最高境界,我会变得疯狂,灵感会随着jīng液喷射出来。

    之趾:别恶心我了,我怎么不信你换妻就是为了灵感?

    阿彪:我再纠正你最后一次,是换偶,不是换妻。不要只把诗歌看成是文学作品,它还是一副药,是婚姻的防腐剂,其功效胜于舒缓的音和暧昧的灯光以及性感的内衣,我每天都给婆姨写首诗,赞美她的美貌与聪慧,倾诉我的感激与感动,这让我们的心灵通远相通,所以,我们度过七年之痒直冲八载,依然幸福美满,

    但近一年来,我们无法摆脱世俗,亲情逐渐取代一切让我痛苦成分,我的诗越来越软弱无力,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我也同婆姨一起看成人片,这副猛药仍于事无补。对了,那个西安看黄碟的小子现在怎么样了,还在看吗?我当时在网上还跟了很多贴,都被网站给删掉了,算了不提那些了。

    诗人失去激情是何等的可怕,就像汽车没有了轮子,飞机折断了翅膀,我的创作生命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仿佛感到自己正在坠入万丈深渊。我婆姨是口枯井,我再也无法从她的身体上汲取灵感。艺术高于生活,艺术必须来源于生活,没有生活,我的创作源泉就会枯竭,我说过只有在激情一刻,我的灵感才会迸发出来。我想到了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我再进一步将其丰富,创造性地提出偷不如换。我为这个想法彻夜难眠,好像是奄奄一息的旅行者在沙漠中猛然抬头发现了绿洲,又好像等待死亡的落水者在大海中抓住了救命稻草,那是柳暗花明又一春的兴奋。

    之趾:你是用这招骗你婆姨?

    阿彪:婆姨不是用来骗的,是用来爱的,她是你身上的一条肋骨,骗婆姨就是骗自己,骗婆姨的人十恶不赦,我比婆姨大15岁,结婚那年我33,她18,她应当叫我叔叔才对,可是他成了我的婆姨 。婆姨是我的俘虏,我用的武器是一首朦胧诗,一首我自己也不明白的朦胧诗,我记不清当时写的什么了,反正没有情呀,爱呀的,太俗。70年代的男人靠征服阶级敌人来征服女人;80年代的男人靠征服文学来征服女人;90年代的男人靠征服金钱来征服女人。这是个狗屁理论,今天,我在婆姨心目中的形象依然高大,我的思想已渗透到她灵魂深处,我的每一个举动在她的眼里都是正确而伟大的,我说地球天天旋转让我心烦,她说也感觉到了,有点晕。

    我一向优待俘虏,我有众多的崇拜者和应接不暇的报告讲座,女孩子像蜜蜂一样飞过来,她们以能得到我的签名而自豪,以能得到我的青睐而神魂颠倒,我拒绝她们绝不拖泥带水,因为,我快乐,也要让我的婆姨快乐,我开心,也要让我的婆姨开心,我会因得到灵感而开心,我婆姨同样为我得到灵感而满足。这是心灵的感应,无需更多的语言沟通,我还记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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