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越来越少,人们都会变着法的寻找刺激,你说现在这些有钱人玩啥,花钱找小姐就是去公共侧所撒了泡尿,远没有和一个有品位的成熟的女人做爱那样有成就感。
之趾:《圣经》上说“亲近邻舍之妻的,不免受罚”,你就不怕遭报应?
马斌:对不起,我只信人民币,不信上帝,国际歌唱得好,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我国家的法律不是还没有对组织夫妻交友活动及其组织者制定相应的量刑标准吗,这完全是合法的生意。就像代孕一样,虽然是法律禁止,但却是法律上的空白。
之趾:在国外,换妻网游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至少是有伤风化。
马斌:让你说着了,前几天我还听说一个事呢,你当记者的不应当这样孤陋寡闻,加拿大有一对夫妇从1978年就成为“集体性交俱乐部”的常客。1998年在俱乐部狂欢时,遭到警察突袭,被捕入狱。展开了长达7年的“群交”合法诉讼。2005年12月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取消对“集体性交俱乐部”和“换妻俱乐部”的禁令,宣布成年人如果在双方愿意的情况下集体性交是合法行为,不会当作卖淫处理,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怎么样,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吗?
之趾:我不明白,如果喜欢成熟女人,找个有夫之妇做情人不是可以收到同样的果吗?
马斌:他们有钱有地位,什么样的情人找不到呀,为什么要玩换妻,就是因为人家达到了一定的境界,你偷人家的老婆比偷人家的钱还可恶,如果你有境界,你会做出这种事来吗,你做了这种事,你不受良心的谴责吗?找情人还有一个风险,弄不好破裤子缠腿,还有,得到老公以外男人无微不至的爱抚也是妻子迫切需要的,至少也可以达到性的高潮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你自己在外面改善生活,对老婆是不公平的,一个负责任的老公能干出这事来吗?如果换做你,你能吗?
之趾:当然不能。
马斌:还是的
之趾:你经营这个群主应当交了不少朋友吧?
马斌:他们是我的客户,永远不会成我的朋友,除了组织聚会,我平时与他们没有任何来往,我并不是喜欢独处的人,这是网游规则。我当初一边同他们聊天,一边在心里骂他们禽兽不如。时间长了就见怪不怪了,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只要不危害他人,那些做鸡做鸭的不也是同样乐在其中吗。到后来,我倒是开始佩服他们,把自己的老婆拿给别人干,我可做不来,我宁可找十个小姐,也不会把老婆舍出去。
之趾:那我也可以建个这样的群呀。
马斌:当然了,没问题,只要你能保证信誉第一,就不愁生意做不大,你一个人可能忙不过来,我建议你最好找几个帮手,让他们为你在当地定好房间,安排好旅行路线和导游,不要告诉他们你是在组织换妻,就说是一个旅游团,免得警察找你的麻烦。在玩换妻网游之前你出现就可以了,接下来的事就是数钱玩了。
运作一段时间后,你实行会员制,一次性收一年的或半年的会费,一劳永逸财源滚滚呀。我说过这是朝阳产业,你也是有头脑的人,国处二三十年代就有人玩换妻网游了,今天还火着呢,我们这才刚刚起步,按照这个规律,怎么也得火几十年。任何一行获取暴利的时间都是短暂的,等大家都看到了这是块肥肉的时候,利润就会像纸片一样薄了,抓紧时间挣几年好钱吧。
之趾:不错的主意,能把你原来群里那些人的联系方式给我吗?
马斌:我们当时只在网上联系,我没有他们的电话,很长时间不做了,根本找不到他们了。别犹豫了,抓紧干吧。
马斌腹卧在按宽大的摩床上,按摩小姐的双手不停地在他身上轻轻游走,他已经有些倦意,不再信口雌黄。我佩服马斌的经济头脑,只是如果不是被老婆及时叫停,这种经济头脑可能给他带来暂时的财富,最终会把他带入高墙。
马斌的唯利是图无疑是可耻的,我不排除他成功组织夫妻聚会是杜撰出来的可能,但让我们反思的是,他何以做起这个荒唐的发财梦,还让人笑掉大牙地大谈信誉第一。分析原因,不外乎极少数人生活富裕后开始寻求刺激,形成了对马斌这样组织者的需求,马斌从中看到了商机,臭到了铜臭。
换妻多发生在一些开放发达地区的富裕家庭,他们的物资生活提高了,精神生活却变得空虚,说什么小富换房子,中富换车子,大富换妻子。试想,那些想着如何填饱肚皮的人,怕都怕老婆养不住,哪还有心情去换妻。
换妻俱乐部是道德沦丧的毒瘤,若这颗毒瘤成了某些人升财之道是我们的悲哀,马斌荒唐的发财梦难道不应让我们每一个人有所思,有所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