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却不是医院。
他往树林方向跑了半分钟,然后咬开买来的啤酒,将酒全倒进了一旁的下水道。
又带着空啤酒以及啤酒盖继续往前跑了一会儿,来到一草坪。林烟故意加大力度,在草坪上留下脚印和屁股坐地的印记。然后将空啤酒小心放这里,又将啤酒盖随手扔在一边。
然后他原路返回,来到水泥路地板,将脚板与地面摩擦几下,就发狂似地往之前藏背包的那边跑去。
两分钟左右,林烟就来到平常人要跑至少五六分钟的树林边缘,找到背包。
饶是林烟身体比原来强悍了许多,也还是累得够呛。
因此,他原地喘息了几口,利用时间,将手机掏出,将原本编辑好的信息发给了凌美玲。
信息的内容很简单:“凌老师,今天我报了仇,打了刘易一顿,感觉好舒服啊!不过我受了点伤,可能明天要请假了!恭喜我吧,以后我可以上晚自习了!不用回了,明天也不要来看我,一切到学校再解释。”
信息一发完,林烟就把存储的信息删了,又将手机关机。
然后他将黑胶袋找出,飞快脱了鞋子,外衣,裤子,换上新买的皮衣黑裤和球鞋。又取出帽子带上,手套戴上,黑布蒙面。把换下的衣服全装进胶袋里面藏好。
然后他找出背包,将刺刀从里面取出,又将背包背背上,一手持刺刀,一手持木棒。
看了看时间,从到这里起,这一系列下来,只用了五分钟不到。
于是他满意地将现场清理了一下,往医院方向再次狂奔!
一个普通人用最快的速度骑普通的自行车,有多快?
现在的林烟就跟这差不多。
因此,一般人从这里奔向医院,一路不停,起码也得十分钟。但林烟只用了四分钟不到,就赶到医院附近!这还加上他横穿公路,避让车辆的时间。
虽然不免除有人看见他,但他也顾不得了。而且有人看到也好,只要没看到脸就行。
他速度超快,好似一道黑影。
每每停下的地方都能保证周围几乎无人,且只最多停留十秒钟就会立刻再跑!
停下的时候,他都会将刺刀和木棒夹在胳肢窝底下,跑的时候他也是反手握住把柄,尽量让袖子挡住刺刀和木棒,不让人看见。
他带着帽子,蒙了脸,身上又换了衣服,且故意弯腰低头,将身子尽量内缩,不让人看出自己的外貌特征。
现在,就算是熟人,也不可能认出这跑过去的黑影就是林烟!况且,繁华闹市区十点钟人还多,但这附近是工业区,这时候人是非常少的。
从被那群人从天桥追追,到电话亭打电话,再到树林换衣服,然后到现在,这一系列时间算算,加起来不过二十来分钟。
如果刘易是走路上医院,绝对还没到这里。他受了伤,只能靠走,不可能跑。
但如果是坐车,却是要比林烟快!
因此,林烟只能赌一把,刘易坐车,计划失败,刘易走路,计划成功一大半!
到了这里,林烟休息了二十秒钟,然后就小跑着往天桥方向而去。
如果刘易和黄辉步行,此刻就应该迎面向这边走来!
这是一条必经之路,除非刘易吃饱没事干,故意花比这条路多一倍的时间绕道去医院。
林烟眼中金芒微闪,漆黑的道路一片明亮,好似白天一般!
即使是千米以外的人脸,也都分毫毕现。且他反应力极快,几乎前面哪里有人都知道,且在他们看向这边之前,都会尽量将自己隐藏。
“但愿他是走路,而不是坐车。但愿他是走路,而不是坐车……”林烟暗暗嘀咕。
林烟忽然不跑了,猫在路边一棵大树后面,旁边是一辆黑色小汽车。
这条路,两边都有路灯,且也有几家店铺开着,这对林烟的暴露,增加了几分概率。
却是顾不得那么多了。
终于,在珍贵的几分钟之后,休息足够的林烟发现了刘易和黄辉!
“哈哈,他们不是坐车!活该去死了。”林烟大喜,忙钻进公路旁边的巷子里面,隐藏起来。
林烟活动了一下手腕,然后紧了紧脸上黑布,以免关键时刻露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