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无恶不作(原该死星人传奇)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卷 恶客 第四卷 恶客  第二百五十七章 谈判一,好公民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地产公司们的行动有了一点作用,阿里纳确实给弗莱恩地产公司造成了一点麻烦,但是逆着历史潮流而动的反动分子是不会有什么好处的,阿里纳掀起一个小浪花之后马上就被淹没在了大流之中。

    张磊还没有动城内的地皮,比起马上就要开发的城郊城内的地产利润空间还是小了一些,也许这里的价钱以后会更高,但是一块钱买的东西升值到五十和十块钱买的东西升值到一百哪个更赚钱呢?更何况城里面的地皮买起来可不像城郊那么方便,光是补偿费用就不知道比在城郊高上多少了。而且人还多,还不能采用过激手段,关系复杂,地皮多数控制在地产公司手中等等原因让张磊把首选放在了城郊。

    张磊抱着宁杀错不放过的目的,把福兰市城郊一圈至少一百五十公里的地方基本都买了下来,这么一来估计福兰市几百年里面扩建使用的地皮都要在张磊的手里买了。不要说扩建,即便是建卫星城多半也逃不出张磊的手掌心。

    张磊不担心钱的问题,一个是因为他确实资金雄厚,另一个是因为这些钱都不是他的,都是从银行贷款的,搞定了银行就让他们给那几个公司折腾一下不是大财小用了,银行就是用来贷款的,用别人的钱赚钱才是真正商人应该做的事情。还款?哪个胆子上长毛了敢来找张磊还贷,那不是跟全行的同事过不去么,不用张磊吱声,银行的同僚们就先给他打成一个生活不能自理,还不算他工伤!也省得受他连累,等张磊那丫的下手一向是株连九族的。

    如果现在按照地产所有作一个新地图,那你就会发现除了城区的地皮所有者犬齿交错之外,城郊的地皮都连成了一片,像是一个红色的圈子套着城区这一小块地皮。要是玩大富翁有那个联动地皮,估计张磊收过路费就能把其他房产商都玩破产。

    可惜这不是玩大富翁,设立路障这种事情除了警察也就是无法无天路霸干干,张磊这么有法律意识的好公民当然不能这么做,所以这些地产公司虽然举步为艰,但是坚持还是能坚持的下去的。

    而且这些公司还是从张磊嘴边拣了好多肉屑下来,尤其是两家有外地资金支持的公司,就属他们拣的多。再加上他们在城郊原来就有的一些零散的商铺,加油站之类的地方,(也叫加油站,虽然加的是能量)虽然在高比率的地图上也看不出来,但是这到底是在张磊地盘中的瑕疵。

    银行好像也顶不住上面的压力了,逐渐放开了对这些地产公司的资金支持,这也让这些公司更有底气跟张磊叫板了,还好银行的贷款开放的比较晚,这些公司仿佛就是要较劲一样,短短的几天剩下的几块地价钱被他们炒高了好几层,那几个地主也仿佛是受到了什么暗示,即便张磊派人打上门也没有明显效果,这几个人宁可躲到外地去也不肯低价卖给张磊。

    而另外几个地产公司得到了贷款的支持,接连给那些地主开出了高价,好多已经卖了地的庄户甚至还有跑到弗莱恩地产去闹的,想要多争取些利润。可是他们也不想想张磊是干嘛的,当然了他们也不知道张磊的存在。

    不过张磊早就给他们准备好了,那些安置工干什么用的,就让他们拿根棒子去驱赶他们的父老乡亲吧,就算是亲爹你也得给我下手。不干?合同法是给谁订的,张磊可是好公民,他会拿起法律武器让你赔个底掉,按照合同上条款那点卖地的钱都不够陪的。一面有高级律师,一面最多去咨询一下,这差别大了去了,随便几个小陷阱就足以让他们赔光了钱还得坐欠债牢。

    其实那些地产商不知道,即便他们什么都不做,等到消息正式发布,他们光是手中握有的固定资产就足以让他们的资产瞬间翻上几个跟头,而且是越来越值钱,根本用不着这么冒着风险跟这个新兴起的不明实力的强势公司作对。

    市内这么大的蛋糕张磊一个人虽然很难吞得下去,但也没打算放弃,弗莱恩地产公司原先握有的那点市内地产是在算不了什么,在以前张磊的政策就偏向于购置郊外的地产,因为他见不得人事情比较多,放到地广人稀的地方比较好。

    那些地产公司虽然自己只见也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但是在共同的一个大敌面前还是联合了起来,原来形同虚设的地产行会也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终于一场名为联谊会,实际上是一场批判会或者说是多对一的谈判终于开幕了。

    ……………………………………………………………………………………………………

    “以前你作的事情但我们就不跟你计较了,但是不管你们公司从这次购地行动中获得多少利润我们这些公司都要占八成!”

    “对!而且以后这些地皮上开工必须得到我们所有公司的同意,项目必须经过我们公开招标!”

    “你们…………”

    这些公司合到一起才发现,实力上的对比,甚至是黑暗面上实力的对比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一段时间失去地皮的帮派分子可不少,他们利用这一段时间充裕起来的资金招揽了不少有本事的,也许一个地产公司没有多少,可是这么多公司联合起来他们才发现原来自己的力量已经强大到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