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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苍山恩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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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城隍娶妻的故事 【一、引子:小说中的故事也可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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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11月,《章回校旱》杂志发表了我写的校旱《我的舅舅是神偷》以后,我一连收到了好几封读者来信。有的校旱读者同时也是我的电脑教材的读者,我的电脑教材上都印有我家的地址,给我写信并不难;但有的读者并不知道我的地址,因此有几封信还是通过作家协会和中央电视台转来的,可以说来得真不容易。

    这些来信中,除了说几句“校旱写得真好”之类的恭维话之外,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大都不相信我所写的“神偷”真有其人。有的说:校旱嘛,是“创作”也就是杜撰出来的故事,难免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即便有几分真的,也被作家的生花妙笔随意演绎,变成假的了。有个江苏盐城滨海县的小姑娘叫艳青的写信来说:因为您是个老作家,我对您绝对信任,所以我才相信您所写的是真事儿,要不然,我是不会相信的。——说到底,其实她还是不相信。

    对于这些读者,我都回了信,而且无一例外地都再三说明我写的神偷谢三儿,至少在当时我是这样听说、这样看到的。至于他是不是真有这样高明的本事,真的能够在四个小时内来回走一百八十里路并作下了案子,真的曾经从卢尚书的坟墓中取出过金银元宝来,我并没有亲眼看见,一方面是人云亦云,一方面是听谢三儿自己所讲,由于我所处的那个历史环境,至少我自己是深信不疑的。

    什么叫“我所处的那个历史环境”呢?这就有必要解释一下了。

    我的故乡浙江省缙云县,是个相当特殊的地方。一方面,由于缙云地处浙南山区,早年交通闭塞,乡村百姓之间,虽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七八十岁的老人,一辈子没走出二十里地之外的,并不是少数。因此这里几乎是一块封建时代的“活化石”,到了三十年代,乡民的风俗习惯,基本上还保留着清朝末年的模式。另一方面,缙云又是个文化相对发达、民智相当开通的县份,读书人多,做官的多,外出闯天下的多。不说唐代名文《虬髯客传》的作者杜光庭是缙云县人,历代当过尚书、侍郎等“部长级”大官儿的,也为数不少,单是清代末年追随孙中山闹革命的老前辈,人数就相当多:与秋瑾同时从事革命活动、丽水光复以后当过军政府督军的吕逢樵,就是我们缙云县壶镇人;此外还出个一个国民党中央委员,一个外交部次长,还有许许多多“国民革命军”的军、师、旅、团长,至于团以下的营、连、排长,那就多如牛毛,海了去了。1949年蒋介石逃到台湾,去台湾的缙云人就相当多,后来台湾的空军副司令、《中央日报》副总编辑,都是我们缙云人。

    1937年“八·一三”上海抗战以后,我随父亲回到浙南这个弹丸似的小县。这里是老少三辈儿,三个时代的人和平共处,各领风骚:老的居然还有留着辫子、裹着小脚的,中年人辫子虽然不梳了,却把前脑门儿剃得雪亮,留着齐脖子的长发,年轻的一代则不是分头就是“簸箕头”,而“到大地方走过”的人,则又是西装革履,洋派得很。当时县城里只有一所初级中学,两所中心小学,乡村里大都还是私塾。时局紧张的时候,我们全家逃进深山里,连我这个从上海来的穿西装的“小少爷”,都进过私塾跟白胡子村学究读过《三字经》、《百家姓》和《幼学琼林》。

    我这个人从小就放荡不羁,喜欢游荡嬉戏,更喜欢赶热闹,不是个“读书种子”。特别是父亲和哥哥去了抗日前线,不识字的母亲管不住我,于是在一帮调皮同学的带领之下,经常逃学去参加“校外活动”——诸如到杀人刑场去看枪毙看杀头、随着求雨大军去看求雨、到婚丧喜庆人家去看盛大的场面,甚至与同学们一起赌博:掷骰子、打麻将、推牌九,什么都干。

    四十年代初,这里有一个时期是国民党、共产党和日寇三方面“拉锯”的“锯口”,有些地方则成了政权、军权都鞭长莫及的“三不管”的“真空地带”,于是处理罪犯的生杀大权落到了“族长”或“自卫队”的手中。动用“族法”或民间私刑处理起罪犯来,比“官法”要厉害得多,不但还有杀头枭首、腰斩示众这些残酷的死刑方式,有几次族中处死谋杀亲夫的“淫妇”,居然还动用了“沉潭”(绑上大石头扔进水池里)、“骑木驴”(剥光了衣服骑在一段木头上被抬着游街)和“点天灯”(把人裹上棉花浇上桐油脚朝上绑在柱子上点火烧死)的惨刑。

    我逃学的最高记录,是一个学期旷课214课时,为此遭到过老师的训斥和母亲的痛打。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当年我是个规规矩矩的好学生,恐怕就不会有我那部一百五十万字的巨著《括苍山恩仇记》。因为我那部书里所写的缙云县的奇风异俗,几乎都是我用逃学的代价换来的呀。

    我至今不后悔我小时候的逃学。我逃离的是正规的学校,投入的是另一个不正规的学校。在这个不正规的学校里,我学到了正规的学校里不能也无法教给我的学问。我也不埋怨我后来的二十三年劳改生涯;正像曹雪芹没有在大观园中的生活就没有他的《红楼梦》、韩邦庆没有在妓院中鬼混的经历就没有他的《海上花列传》一样,我如果没有那二十三年劳改和底层社会的生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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