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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苍山恩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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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心存一念,虽九死而无悔 【七、写我最熟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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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大中回家跟叔叔说起此事,不料他叔叔是个见利忘义的小人,当时就大发雷霆,把大中鞭打了一顿,说他不应该把银子还给人家,如今只落下半支断簪,人家绝不会再登门了等等。

    大中被打之后,又生气又伤心,当天就逃走了。他到了丽水,无以为生,就投了一家戏班子学做戏。

    几年以后,大中在温州演戏,有一家财主因为儿子既丑且傻,找到戏班来重金礼聘大中去代新郎,到岳家迎娶新娘。不料到了岳家,忽然下起了暴雨,不能耽误吉期,只好在岳家拜天地入洞房。进了洞房以后,大中坐以待旦,无聊中翻出一本唱本来,用半截断簪击节而歌,被新娘一把夺去,方才发现来人正是自己的丈夫。——原来陈焕文到詹家去找他的时候,大中已经“失踪”,以后每年去找,都没有消息,陈焕文只好将女儿另嫁他人了。

    这边夫妻相认,财主那边,儿子久盼新娘不到,到河边迎接,不慎落水淹死,只好认大中为子,完成花烛,从此在温州发愤读书。

    宋孝宗淳熙二年,詹大中改名詹骙赴京赶考,居然状元及第。这是缙云县历史上唯一的一个状元,但是报的籍贯却是温州。为纪念这个状元,缙云人在詹山岭上詹骙拾金不昧处建起了一座状元坊,詹山岭也从此改名为“状元岭”。缙云的民间说唱中,也有一部书,叫做《玉簪记》,说的就是这一段故事,据说流传甚广,老一辈儿缙云人大都知道。我虽然没有听过这部书,但是听我父亲说起过故事的梗概,而且詹骙的生平,也可以从詹氏宗谱和县志中查到。

    我基本上是按照原故事进行再创作的,只是增加了一些与《括苍山》的有机结合和许多环境铺垫,让“巧合”的可能性更加自然、更加可信而已。

    我当时的所处环境,不可能让我坐下来安然书写,只好在头脑中构思情节,也就是“打腹稿”。“文革”期间的劳改农场,一切都强调集体化,排队出收工、排队打饭,吃饭要以班为单位在院子里围成一圈儿,连工间休息十五分钟,也要集体听读报,晚上则是没完没了的讲用会、批斗会,不到深夜十一二点没个完,电影也只有那么几部,哪怕你看过十几遍,还得排队去看,因此根本就没有个人的自由活动时间。于是乎批斗会也好,看电影也好,不管台上怎么热闹,我则有如老僧入定,脑子里闪现的是我校旱中的场面。可以这样说:这部校旱的腹稿从1966年打到1974年,反复推敲,再三修改,故事比较成熟,结构也比较紧密了。

    如此反复构思,初步拟定了一个写作大纲,计划共写五部,每部五卷,每卷三四十万字,总计二十五卷七百五十万至一千万字。

    这样巨大的写作计划,而且是在劳改农场里,听起来似乎很可笑也不现实,但我当时却的确是这样定下来的。其前提是:反正我是终身劳改的,不妨终身就写这一部书,来一个“前无古人”,也不求生前能够出版,只要像《红楼梦》那样死后三十年能够问世,于愿已足。

    然而,像这样的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尽管第一部的故事梗概已经构思成熟,却没有这样的机会可以一吐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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