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括苍山恩仇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卷 第一百回:装包拯招来三个冤鬼 杀林炳了结两代深仇(一)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第一百回:大显神通,装包拯招来三个冤鬼。群情激奋,杀林炳了结两代深仇

    按照当地品会场的习惯,最后一场戏必定是天亮戏,上演的戏目往往也是最拿手最精彩的。因为往常品会场的主持者总是想方设法使前四场戏的比赛双方势均力敌,故意把定局安排在最后一夜的天亮戏上,而且往往一直要拖到天色快要大亮了,这才点响了三眼铳,好让两个或三个戏班子最后拼命鏖战一场。多少年来,村民们对这决定胜负的精彩一局,大都不肯轻易放过,哪怕是挺远挺忙的人,也总要想方设法忙里偷闲远道来看。因此,会场上每逢最后一夜,必定是人山人海,水泄不通,比头几场戏的观众都要多一些。如今陈府百岁大寿的会场戏,尽管胜负已分,十几年打遍浙南无故手的新声班子已经铸定了铁板败局,但是村民们出于多年来形成的习惯,出于多年来对新声班的信任,下意识地认为这依旧将会是一场难得的好戏,于是九月二十六日夜晚从四面八方涌向坑沿来的人流,并不比往年任何一次会场戏少。

    戏单子贴出来,新天喜班上演的散戏是《卖油郎独占花魁女》和《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正戏是全本《蜜蜂记》;新声班上演的散戏是三国戏《空城计》、《战马超》和包公戏《鸟盆计》,正戏是全本《铁弓缘》。对于比赛双方的剧目,观众们是满意的。不论是爱看文戏的、爱看武戏的、爱看小戏的,还是爱看风流戏的,人人皆大欢喜,个个均有所爱,倒是各得其所,互不相扰。

    夜戏刚一开锣,台底下就有人在传说着一件令人摇首咋舌的惊人消息:金太爷起驾坑沿祝寿途中,巧遇微服私访的巡按大人,经受害乡民们拦轿喊冤,金太爷自知劣迹昭著,难免罢官问罪,已经和姽婳夫人双双投河自裁了云云。

    惊人的消息迅速传开,立即传进了陈府和新声班后台。陈老寿星释疑之余,庆幸金太爷没在寿筵上让巡按大人当众拿问,总算是保住了自己的面子,没落一个主客不安。绅衿们的宝眷下午刚一听见消息,担心夫君们的安危,都纷纷回家去了。仇有财见消息已经传到了壶镇,知道时间紧迫,事不宜迟,迟了只怕生变,跟本忠一咬耳朵,当即招来几个伙计,匆匆地装扮起来。

    南边台上新天喜班的《杜十娘》刚刚上场,北边新声班巧摆空城计的诸葛亮已经摇着鹅毛扇下场去了。按照戏单,接演的应该是《战马超》,但是伴随着“嘡嘡”的小锣声,一步三摇晃上场来的,不是武生扮演的马超,却是小花脸扮演的张别古。换言之,包公戏《乌盆计》提前上场了。

    《乌盆计》这出戏,讲究的是唱和做,这种地道文戏,品会场的时候是从来不会上演的。今天仇有财按照正觉上人事先的策划,特意安排了这出戏,由他自己反串黑头演包公,让本忠反串老生演刘世昌。这一路戏,年轻的小伙子们大都不太感兴趣。他们当然爱看妖娆风流的杜十娘,而不爱看黑不溜秋的包公和披头散发的冤鬼。因此,面北而立,歪头闭眼、凝神谛听的,大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或四十岁以上的中年人。当台上演到张别古手捧乌盆、带着刘世昌的鬼魂来到包公案前诉说被害经过这一节戏的时候,按照正常的戏路子,刘世昌的鬼魂跪倒在包公的面前,要唱一大段抑扬顿挫、高昂激越、颇能赚得观众彩声的唱词;但是今天的刘世昌慢慢儿地在包公面前跪倒,刚喊了一句:“青天大老爷伸冤哪!”就立即踣然倒地,好像中风似的失去了知觉。这种突破正常戏路子的演出,使台上台下的人全都吃了一惊。四个龙套脆脆儿地喊了一声堂威,想借此提醒“刘世昌”,咱们可是正正经经的戏班子,哪怕就是台底下没有一个人看,也不能把戏给演歪了。

    在众衙役的喊堂威声中,刘世昌慢慢地苏醒过来。只见他跪直了身子,端端正正地朝上磕了一个头,接着突然变成一种苍老的嗓音用地道的缙云东乡腔呼喊而出:

    “包青天大老爷为小民申冤!”

    又一次突如其来的变化,使后台操琴司鼓的乐师们瞠目结舌,手拿丝弦管笛,不知道该当如何是好了。静场片刻,台下已经有了嘈杂的议论之声,表示纳闷、惊讶、莫名其妙。到底还是“包文拯”经得多见得广,不慌不忙,大模大样地正一正身子,理一理长髯,一手抓过惊堂木来,使劲儿在公案上重重一击,大喝一声说:

    “何方鬼魅,见了本县,还不快将实情从头诉来!如有冤情,自有本县为尔作主!”

    “刘世昌”见“包公”发话了,端端正正拜了三拜,又朝上磕了一个头,仍旧用当地的土腔土调接着说:

    “小民姓吴,名叫立志,现年五十四岁,家住本乡吴石宕村,世代以打石头为业。只为三年前的今天,小民家有一头黄牯牛被本乡林村财主林国栋盗走,当夜就用豆浆抹成了花牛,妄想图赖。小民前去讨取,被小民识破机关。林国栋父子老羞成怒,起了杀人灭口之心,趁小民不备,被林炳用石锁将小民击毙,埋在后院儿西北角磨扇下面。小民冤魂不散,曾赴本县城隍老爷处鸣冤。怎奈林国栋新建的花坟内有金童玉女守护,外有符箓封镇,本县城隍虽曾派遣鬼判前去,也奈何他不得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