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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觏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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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思想影响 四、李觏与唐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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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曰:“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每诵斯言,心堕体战,为民上者,奈何忽之。唐甄总结了明朝灭亡的历史教训,以此为历史明鉴,面对清初四海穷困,民不聊生,而统治者不关心民命的现实,阐发了政治与经济的密切关系,告诫当权者民为国本,治国在富民的道理。如果为政者,不富民而刮民,不仁民而暴民,不利民而害民,最终其政权必然要危亡。因此,为政者不可不知政,为政不可只见政而忘民。"国无民,岂有四政!"要想求得政权巩固,必须固其根基,而欲固其根基,不能忽视富民。由此出发,唐甄把能否富民、养民作为考核官吏功绩的标准。他说:“古之贤君,举贤以图治,论功以举贤;养民以论功,足食以养民。虽官有百职,职有百务,要归于养民。上非是不以行赏,下非是不以效治。”以此则天下可治。否则"为治者不以富民为功,而欲幸致太平,是适燕而马首南指者也。虽有皋陶稷契之才,去治愈远矣。"②故考核官吏的政绩、功绩,应以“富民为务”,以“富民为功”,有功则择之、擢之,无功则抑之、罚之。

    第三,兵为大事,用兵救民。唐甄继承了孙子以来的“兵者,国之大事”的军事思想,亦与李觏一样提出了重兵思想。他的重兵思想与他的“事功”之学,“实功”之治,紧密相关。唐甄论学“尤长于言兵”。他从为政之道在“定乱,除暴,安百姓”,为官之责是“厚本”,“安民”,“利民”,“富民”的民本思想出发,而认为儒者应当言兵、重兵。因为兵是国之大事,不可不言,不可不学,他把仁、义、兵,作为“全学”的“三足鼎立”,缺一不可,故不可以轻视兵的作用。他说:君子之为学也,不可以不知兵。学者善独身。居平世,仁义足矣,而非全学也。全学犹鼎也。鼎有三足,学亦有之;仁一也,义一也,兵一也。一足折,则二足不支,而鼎因以倾矣。不知兵,则仁义无用,而国因以亡矣。夫兵者,国之大事,君子之急务也。国之有兵,不时刺也;敌至无患,以兵习也。兵为国之大事,学问之一种,君子之急务。所以学者要注重兵学,研究兵法。只有把仁、义、兵都学习好,才是学到了全面的知识,不知兵,不为全学。不知兵的仁义之学,是无用之学,不能挽救国家的危亡,所以要有“全学”之知。

    学兵、用兵的目的,旨在“伐暴”、“诛乱”而“安民”,这正是儒者的职责和所贵的原因。唐甄说:“所贵乎儒者,伐暴而天下之暴除,诛乱而天下之乱定,养民而天下之民安。”为了实现军队的这些职责,达到用兵的目的,就要建立仁义之师。唐甄由“民为邦本”,“民为兵本”的思想出发,引申出“以仁克暴”,“以杀止杀”的“仁师”建军思想。他说:古之用兵者,皆以生民,非以杀民。后之用兵者,皆以杀民,非以生民。兵以去残而反自残,奈何袭行之而不察也。古之贤主,受命于天,为民父母,实有慈心,不握而提,不怀而抱。痛民之陷于死,兵以生之;恐民之迫于危,兵以安之,如保赤于。德者,乳也;兵者,药也,所以除疾保生也。

    唐甄把战争分为生民、救民、安民、利民与杀民、暴民、毒民、害民两种,即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他主张前者,而反对后者。他指出,明君贤主用兵的目的是“以仁克暴”,“除疾保生”,“救民于水火之中”,不是为了侵掠财物,杀人夺地,残害无辜。为此要建立“仁师”,救民于“水火而御人之暴”。如:“黄帝伐涿鹿,舜伐有苗,汤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纣。黄帝三战,其余则皆一战遂定天下。当是之时,以仁克暴,如水灭火,兵不复举,乱无余遗。其交兵之际,虽未免舆死扶伤之泣,然而天下和平,不闻有战争之事。”唐甄认为,这些“以仁克暴”之战,虽有死伤,但却是以战争禁止暴行,求得天下和平,万民得以生存。这种“以仁克暴”,“杀以成仁”,“以短痛去长痛”的正义战争是可取的、必需的。为此,唐甄主张要以“一战之杀”,“一战之死”的“短痛”,去制止“久乱不定”,“百战不决”的“长痛”。他说:“是以仁人之于兵也,不欲久处。成功必速,罢兵必早,乃能救民。”就是说,要建立仁师,以仁用兵,以战止战,以杀止杀。唐甄在主张义战的同时,亦极力反对封建帝王以兵杀人,为夺取和巩固其反动统治,窃取至尊至贵的王位,而“屠府县百十城,杀无辜数千百万人”的罪行。他指出,自秦始皇以来的二千年中,被历代封建帝王杀害的无辜者,不计其数。帝王与盗贼杀人是各占其半,所以他们是同其类、同其罪,都为盗贼。由此,唐甄把帝王与盗贼相提并论,提出“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的大胆议论,并极力反对他们所发动的争天下、保权位、杀无辜的不义之战。

    第四,内外两权,神智甲兵。唐甄从军队的人民性出发,依据李觏的“本末相权”的军事思想,提出了内自固,外制敌的“内外两权”的军事思想。

    他说:兵有两权,内外是也。两得者兴,一得者亡。熟察于二者之形,凡举事者,有必胜之兵,而不能先自固;有自固之计,而不能制胜,岂能幸存哉?同归于灭亡耳。唐甄认为,要建立一支“必胜之兵”,就必须“内自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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